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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词汇知多少?(一)(李秀全/林静芝)

李秀全/林静芝

本文原刊于《举目》第7期

       近年来,我们看到“沉睡的中国”已渐渐苏醒,成为主所使用的 “宣教的中国”。各地华人教会,在普世宣教事工上开始起步,不仅纷纷成立差传委员会,差传宣教年会也如雨后春笋般的举行。但是,华人教会要挑起普世宣教的 重责大任,需要有整体的规划,而且全面性的运作,一定要从“基点”开始。以下是我们对宣教的基础词汇的一些认识,盼望借着对基本词汇的了解,进而认识什么 才是真正的宣教。

(一)差传(Missions)

        《牛津字典》1598年首次在字典中加入此词。现代一般对此字的非宗教定义为:打发人去完成一项特殊的目的(Sending someone forth with a specific purpose)。

        在宣教学的范畴里,“差传”与“宣教”在意义上稍有不同;“宣教”(Mission)指广义、整体性的福音行动。而“差传”多从狭义与专业的角度,意指“被 差派去传扬”。在超地域、超种族、超语言、超宗教或超文化等前题下的“宣教”(Mission),就可称之为“差传”(missions)。

(二)宣教士(Missionary)

         从英文顾名思义,应为带着使命的人(A Person with a Mission)。所以,广义地说,每一个基督徒都应该是顺服主耶稣基督大使命的“宣教士”。但从狭义的角度,“宣教士”乃是指被差派参与跨越地域、文化、种族、宗教与语言的福音传人。

“宣教士”可大略分为六类:

       (1)全职宣教士(亦称Full-time Missionary为长期宣教士):被“母会”差派,加入一个“差会”,在宣教工场至少参与为期一任以上之宣教士(一般差会以四年为一个任期)。

       (2) 带职宣教士(亦称Tent Maker织帐篷的人,意即像保罗一样,一面有织帐棚的职业,一面在各地宣教。参见《徒》18:3):此词原于1946年第一届学生宣教大会 (Urbana青宣大会之前身)后,有几位与会者以英语教师身分远赴阿富汗宣教。其中一位Christy Wilson写了一本书,名为“Today’s Tentmakers”。以后Tent Maker即成为“带职宣教士”的同义词。

        (3)短期宣教士(Short Term Missionary简称“短宣”):短期在宣教工场观摩、学习、体验并分担部分当地事工之宣教士。

        不同差会对“短期宣教士”安排的时间长短不同,有两年、一年与六个月不等。“短宣”往往是进入“长宣”的第一步。

       (4)协力宣教士(Associate Missionary):以个人某种专业的身份参与一个差会之基督徒,与该差会并无生活供应的隶属关系,只在事工上与该差会之宣教士配合,并接受该差会之安排、指挥与督导。

       (5)后援宣教士(Supportive Missionary):如同军队中的后勤部队,是差会在本国或工场办公室的同工。负责照顾前线宣教士的福利与一切差会的事宜。

       (6)实习宣教士(Intern Missionary):短期在工场参与事奉,为进一步寻求神的引导,并确定是否加入某一个差会成为全职宣教士的基督徒。

(三)差会(Mission Agency)

        差派宣教士的机构,负责甄选、装备、照顾宣教士、以及开拓推展宣教。“教会(母会)是差传的主体,“差会”是教会差传的手,伸到教会不能到的地方。”(见林安国牧师《攀上高峰》p.8)

        目前华人教会有两种“差会”:一为以宗派为主之“差会”,一为超宗派之“差会”。

(四)母会(Mother Church)

        差派宣教士的教会,也是宣教士隶属之教会。“母会”负责宣教士的后援与关怀;是忠心为宣教士代祷也在经费上供应宣教士的后盾。“母会”要与宣教士所参与的差会保持直接而密切的关系。

(五)第三世界(The Third World)

        指非洲、亚洲、南美洲以及大洋洲地区的经济不发达国家。二十世纪40年代首先在法国知识份子圈内流传。1955年全球不结盟国家会议于印尼举行,“第三世界”为参加该次会议之国家的自称。

        后来,这些国家逐渐成为区别于经济发达国家(第一世界),以及经济较发达国家(第二世界)的第三势力。“第三世界”人口约四十亿(占全球人口之三分之二),故又称为三分之二世界。(The Two-Third World)

(六)10/40之窗(10/40 Window)

        由西非至亚洲,北纬十至四十度长方形的地区。此狭长的地区有六十个国家,包括中国,约有超过卅亿的人口。

        1974年在瑞士洛桑会议,Ralph Winter 以此区域之“Unreached People(未及之民)”向与会之福音派领袖,提出严肃的挑战。1989年在菲律宾马尼拉第二届洛桑会议上,Luise Bush 首次以“10/40之窗”,向大会提出宣教的新策略;以“种族”来划分未及之民的传统理论,改为以“地区”来划分。

        宣教学者认为,“10/40之窗”有三个特点:

       (1)全世界最广大之“非基督教地区”。(十亿回教徒,十亿印度教徒及超过十亿的佛教徒、民间宗教信徒及无神论者等住在此区。)

       (2)赤贫地区。(全世界八成以上最穷的人住在此区,约有廿余亿人口,每日所得低于一点四美元。)

       (3)基督教宣教士最少的地区。(全球只有极小比例的宣教士在这个地区宣教)。

        读者若有兴趣,可在WWW.AD2000.ORG/1040OVR.HTM等网站得到更详尽的资料。

(七)同文化(M1)、近文化(M2)、异(跨)文化宣教(M3)

       (1)指三个阶段的宣教事工;由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同文化)开始,经过撒玛利亚(近文化),把福音再传到地极(异文化)。

       (2)指不同对象的宣教事工:宣教士与宣教对象,文化相同的为“同文化宣教”,文化相似就是“近文化宣教”,完全不同的“异文化宣教”。

(八)原住民(Indigenous People)

        比宣教士先进入宣教工埸的当(本)地百姓。在美洲,白人对殖民地的印地安人,称为“原住民”。今天,华人大量迁居北美或西欧,从宣教的意义上来看,白人也可被称为“原住民”,也应是华人教会宣教的对象。

(九)移民宣教(Emigrant Mission)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国某系统之家庭教会,向全国各地差派福音宣教使者,开始“移民宣教”,对象为少数民族。他们对国外宣教也已有初步的计划,特别是中国的邻近国家(缅甸、印度、北韩及阿拉伯国家)。(待续)

作者现任美国校园团契/海外校园海外事工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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