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舊約聖經故事
-
陳慶真 本文原刊於《舉目》16期 四、所多瑪城的“存”與“亡” 羅得選擇的滋潤之地,後來竟淪為 “罪惡甚重”的所多瑪、蛾摩拉城。聖經一再以此二城的命運警惕後世(《申命記》29:23;《耶利米書》23:14;《馬太福音》11:23;《啟示錄》 11:8等)。然而這兩座由地平面消失的城市,它們的舊址卻一直是個謎。幾年前一位考古學家在接受公視(PBS)訪問時,竟公然聲稱這兩個城在歷史上從未 存在過,有關它們的記載只不過是“迷思”(myth)罷了! 前章所介紹過的以伯納泥版(Ebla Tablet),記載著亞伯拉罕出生前2300BC時米蘇不達平原上的生活習俗。考古家就在其中一塊泥版上翻譯到一位商人寄給所多瑪城另一位商人的貨物發 票。發票上寫明了貨品的種類及數量。既使在那遠古時代,一個生意人也不會愚蠢到將真實的貨物寄往一個假想的城市吧!更何況要“寫”這麼一張發票,還得煞費 苦心來“刻”呢。 猶太歷史家約瑟夫(Josephus)認為西汀谷(四王與五王戰役地)之又稱為“礦泥坑”(Slime pit)是因它充滿了柏油瀝青。聖經上也有“西汀谷就是鹽海”的記載。這表示鹽海也是瀝青坑(或瀝青湖)。去過死海的觀光客,可以見到附近的礦岩山,鹽層 高達150呎,綿延6哩長。那真是一個湖面奇臭而四周鹽山發亮的地方。阿拉伯人至今仍稱這些鹽山為Jebel – V – Sedum,即所多瑪山;也形容湖面上升的臭氣讓飛過的鳥兒會墜湖而死。這些奇臭的礦泥,就是以色列人賣到全世界的“死海鹽”(Dead Sea Salt),含豐富的礦物質,有養顏美容之效。1996年筆者與一位姊妹在死海“游泳”時,就有一位“死海鹽”的推銷員來兜售:“買一瓶帶回美國吧!保證 讓你們年輕十歲!”我倆面面相視,這麼又黑又臭又粘的東西,我們決定維持實際的年齡! 著名聖經考古學者古魯克(N. Glueck)由出土的陶片等遺物證實在2000BC時,這裡曾是人口稠密的繁榮都市,卻在旦夕之間化為烏有。古生物學家也由相同時期的地層中發現肥沃的 土壤化石。證實了所多瑪的肥沃“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創世記》13:10) 自有考古學,就有對所多瑪城遺址的尋索。半世紀下來,已有多種成形的理論。著名的有“下沉消失論”、“死海東南角論”、“死海西北角論”等。每個理論都是考古學者嘔心瀝血的科學報告,但每個理論多少都與聖經稍有出入。看來這種研究還會繼續下去。 耶和華神並未將所有隱藏的事告訴我們(《申命記》29:29),但在所多瑪遺址的事上卻有許多事是明顯的:例如由以伯納泥版我們確知所多瑪曾經存在;也知道 它和其他四小城(蛾摩拉、押瑪、洗扁、拉沙)同為迦南由迦薩往東的境界(《創世記》10:19);它與蛾摩拉、押瑪、洗扁、瑣珥的王就是“四王戰五王”中 的“五王”;戰敗的所多瑪與蛾摩拉王逃跑時還掉在奇臭無比的“瀝青坑”裡(《創世記》14:10)。有瀝青的地方,就代表它的地底下有石油礦;有礦鹽山就 表示是地底窪,高溫曝晒死水蒸發的副產品。最後,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降下毀滅了所多瑪、蛾摩拉,其實連洗扁、押瑪全都化為灰燼。亞伯拉罕出來觀看時, 只見燒窯一般的黑煙。這種黑煙就是燃燒石油的景象。 從這些明顯的資料,我們推想在2000BC時,有一由地底發出的空前巨大爆炸,噴射出來極其高溫的石油硫磺,帶著四周熔化的礦鹽衝向天空,降下來的硫磺與火,徹底地毀滅了這些罪惡城。徹底到廿一世紀的今天,考古學家仍無法確定它們的舊址。 所多瑪城的“罪惡”到底“甚重”到什麼程度,以至招來如此嚴厲重的懲罰?是天使在羅得家所遭到的騷擾嗎?(《創世記》18章)《以西結書》16章對所多瑪人 的罪有更清楚的定義:包括了“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以及“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如此看來,我們所居住的城市,不都也是所多瑪和蛾 摩拉了嗎?亞伯拉罕在我們中間,不也連十個義人都找不到嗎?我們若不能警惕儆醒,末日來到的硫磺與火會使得“所多瑪所受的,比我們的城還容易受呢!” (《路加》10:12)。 五、“努及”泥版與迦南習俗 中國人慣以“升官”、“發財”、及“添丁”來定鐸一個人的成功 度。中東人尤有過之。亞伯拉罕是成功的企業家,有謀略的軍事家,但及至所多瑪、蛾摩拉被滅,仍無“添丁”的跡象。對年事已高的他必有難言的挫折感。無可奈 何之下,收養了以利以謝為後嗣(《創世記》15:2-4)。這位養子,也就是後來長途跋涉為真兒子以撒求親的忠僕。以今日一般唯利是圖的眼光來看,以利以 謝得以成為鉅富亞伯拉罕的繼承人,何等有幸。以撒的出生等于粉碎了他的“黃金夢”。既便不敢存毒死小主人的念頭,也難免對他視之為眼中釘,然而以利以謝對 主人的忠誠,至死不渝。 從1925到1933出土的努及泥版(Nuzi Tablet),解開了一些我們對族長時期習俗的困惑(註4)。努及位于今伊拉克的克可城(Kirkuk,2003年聖誕前沙旦胡森就在這裡的一個地洞被 捕)。大大小小共五千塊泥版,用楔形文字記載公元前十六世紀前後近東文化風俗。就以收養義子為例:對于沒有子嗣的夫婦,依法可領養一名義子來照顧他們,且 日後承繼財產作為報答。但若該夫婦後來有了親生兒子,原來的契約可以修改或取銷。我們知道後來亞伯拉罕將財產完全給了以撒(《創世記》25:5)。在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