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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上而下的來華宣教士——丁韙良(魏外揚)2021.10.21

    本文原刊於《舉目》14期 魏外揚   19世紀及20世紀初年出版的宣教史冊上,保留了一些極為珍貴的老照片,其中我最喜愛的,就是一張3位老人的合影。拍攝日期是1905年4月底,地點在漢口。相片中的3位老人,中間站立的是楊格非(Griffith John,1831-1912),左邊坐的是丁韙良(William A. P. Martin,1827-1916),右邊坐的是戴德生(Hudson Taylor,1832-1905)。這時候他們3位的年齡加起來是225歲,丁韙良最長(78),楊格非其次(74),戴德生殿後(73)。不料1個多月後,戴德生在長沙去世,反倒是在後的在前了。 我喜愛這張照片的原因,除了緬懷宣教先賢之外,也因為這3位資深的來華宣教士,正好代表3種不同的宣教路線與典範,值得我們學習與省思。丁韙良年紀最長、來華最早、在華也最久。   一、寧波10年 丁韙良是美國長老會一位牧師的兒子,大學與神學院畢業後,帶著新婚夫人來到中國。寧波是美國長老會在中國的第一個傳教區,由麥嘉締醫師(Dr. Divie B. McCartee)在1844年所建立。1850年丁韙良夫婦來此時,已粗具規模,不但有教堂,還有學校與印刷設備。 丁韙良學習語言的能力很強,很快就學會寧波話,而且可以用流利的寧波話講道。聽眾對他的講道,反應熱烈,常在離去時發出“聽道比看戲還有趣”的讚嘆。後來他將講稿匯 集而成《天道溯源》一書,廣受歡迎,從1854至1912年,該書以中文、日文和韓文,印行了30餘版。在1907年“廣學會”舉辦的一次投票評選活動中,《天道溯源》被選為最佳中文著作。 寧波時期最令丁韙良難過的事,或許就是與資深同工麥嘉締之間,因年齡、性格及宣教策略上的歧異,無法同心配搭。例如,丁韙良十分看重以拼音方式書寫寧波話,麥嘉締則認為此事無關緊要;對于要求受洗者的考核,丁韙良較寬鬆,麥嘉締極嚴格;丁韙良主張重用本地信徒為助手,麥嘉締對此則頗感疑慮;又如,對于God一字的中文譯法,丁韙良主張用“神”字,麥嘉締則主張用“上帝”。 這場來華宣教史上,爭辯多年而最終無法統一的論戰,也在寧波同一個差會的弟兄中造成隔閡。還有,對于太平天國的興起,丁韙良寄以厚望,並曾私下前往訪問,但中途遇到阻礙而折返。麥嘉締與太平天國雖也有接觸,但持保留態度。 凡事起頭難,宣教事工尤其如此。美國長老會在寧波最初20年的努力,先後參與的男女宣教士共計24人,結果受洗的中國成年信徒,正好也是24位,進展緩慢可以想見。而在教會墓園中,宣教士及其子女的墓碑,卻一塊塊豎立起來。 雖有這些遺憾,寧波10年對丁韙良而言,仍然是充滿祝福與值得回憶的經歷。雖然後來他住在北方的時間比南方長得多,但在晚年所寫的回憶錄中,他花在回憶南方時期的篇幅,竟與北方時期不相上下,可見他多麼珍惜這最初的10年。不過在此同時,他也看見中國的需要,不僅在於領受基督信仰,也在於培養一種新的世界觀,而介紹國際公法、科學新知,以及投身教育工作,就成為他此後努力的方向。   二、譯介國際公法及西學 丁韙良首次參與的外交工作,就是擔任美國使團的翻譯人員,參與簽訂英法聯軍之役後的天津條約。中美天津條約第29條,所謂的宗教容忍條款,就是丁韙良與衛三畏(S. Wells Williams)兩位宣教士,悉心斟酌字句下的結果。 英法聯軍之役後,丁韙良開始翻譯國際公法為中文,他選用惠頓(Henry Wheaton)的原著,是當時最新和最通用的國際法名著。惠頓是美國著名律師,後來被派往歐洲擔任外交官達20年,回國後任哈佛大學國際法教授。 《萬國公法》譯出後,丁韙良透過美國駐華外交官蒲安臣(Anson Burlingame)引介,將其上呈清廷。恰巧1864年,普魯士在中國領海內,截獲丹麥商船,發生爭執,總理衙門援引《萬國公法》中有關則例,據理力爭,終使普魯士將所截獲船隻移交中國。於是總理衙門資助大量刊印,頒發各省督撫官員備用。 除翻譯最新的西文著作外,丁韙良也到中國古籍中,挖掘類似國際法運作的事例,編成英文的《中國古世公法論略》(International Law in Ancient China),由汪鳳藻譯為中文。 丁韙良在華66年,好學不倦,著述不輟,除國際法外,也廣泛地介紹各類西學。例如《格物入門》,由丁韙良自著,而非翻譯,共分為7卷。卷一為水學,卷二為氣學,卷三為火學,卷四為電學,卷五、卷六為力學,卷七為格物測算。該書出版後,受到士大夫的欣賞,並很快傳入日本。 又如《西學考略》,是丁韙良應總理衙門之請,趁回美國述職之便,遊歷英、法、德、義等七國,觀摩教育制度,考察科技新知,以供中國參考。該書分為2卷,上卷為丁韙良遊歷各國的散記,向中國人介紹西方社會的全貌,包括自然風光、名勝古蹟、文化生活、科技進步、經濟發展、教育狀況和國際關係等,堪稱一部袖珍百科全書,有著重要的參考價值。 他在介紹愛迪生發明多項電器後,特別提到西方國家的專利制度,是對發明者的保障和獎勵。“國家設有專利,每創一器准照獨售,不惟在本國得享其利,在他國亦得請照,故格致家既著令名,往往可以致富,蓋國家護庇而鼓舞之也。”這段話也許是專利制度首度在中國提及,格外值得注意。 下卷分兩部分,第一部分介紹西學的歷史,從古希臘學術講起,一直到達爾文的進化論,包括哲學、數學、物理學、天文學、化學、動植物學。第二部分關於西方教育制度和教育思想。   三、掌教同文館與京師大學堂 1863年丁韙良正式進駐北京,希望從中國的首都,從中國社會的頂層,展開由上而下的宣教事業。之後不久,就在英籍總稅務司赫德(Robert Hart)的大力贊助下,設立了一所名為“崇實館”的學校,該校綿延至今,就是北京市第21中學。 但這所學校當時未能獲得差會的重視,無論是要求增派師資,或在校內附設小型博物館的計劃,雖經丁韙良再三提出,均如石沉大海,毫無回音。然而,這所當時看似經營失敗的學校,卻在將近100年後,對差會提供莫大的回饋。在1997年出版的《美國長老教會在華宣教史》上,記下這樣一段動人的故事: 在1950年代之初,差會收到1張100萬美元的支票,寄發者是一位匿名的中國人。他自稱是北京崇實館的畢業生,該校由丁韙良在1864年設立。他為所接受的教育感恩,因為使他得以從事進出口貿易,並因而致富。他發覺宣教士們將黃金歲月付諸異鄉,往往落得退休後無處棲息。于是差會用這筆奉獻為退休的宣教士建屋,就是座落在加州Duarte的Westminster Gardens(308-309頁)。 丁韙良對中國近代教育事業的最大貢獻,應是先後出任同文館與京師大學堂,這兩所國立教育機構的總教習。 同文館成立於1862年,最初只是清廷為因應外交需要,訓練翻譯人員的機構,後來逐漸提升目標,成為培育國家人才的基地。僅就清末民初的外交舞台觀之,同文館的畢業生中,擔任出使大臣或駐外公使的就有7位。丁韙良先是應邀在同文館教英文、國際公法,後來出任總教習達25年(1869-1894)之久。總教習的職務大抵相當於後來大學的教務長,舉凡課表的制定與實施,對教習的監督與稽查,各項定期考試的執行,統籌編譯教材等等,都在他的權責之下。 1898年,清廷在維新運動的高潮時期,設立京師大學堂,不僅是全國最高學府,也是全國最高教育行政機關,統轄各省學堂。丁韙良又被聘為總教習,等於扮演首席外籍教育顧問的角色。不過,丁韙良擔任京師大學堂總教習的時間只有3年多,期間又經歷戊戌政變與庚子事變等動亂,因而他對京師大學堂的影響遠不如同文館大。庚子事變後,他又應湖廣總督張之洞之請,前往武漢任兩湖大學堂總教習,也因此才有機會與楊格非、戴德生兩位老朋友,在漢口拍攝本文起首所提及的那張相片。 丁韪良与同文馆其他教员合影(约1900年)    四、北京使館歷險 1900年夏天爆發義和團事變,丁韙良也身陷北京使館區內,度過了50多天被圍困的驚險日子。一生在中國推動國際法的老者,卻親嚐中國罔顧國際法而帶來的苦果,他心中的失望與憤怒可以想見,也因此他在事後的言行確有一些不當之處。 例如,事變後他回美國一趟,上岸時刻意穿著被圍時期所穿的一套衣服,肩上還掛著防禦時所使用的槍枝,果然引起旁人的好奇詢問。又如,他在書中公然建議,向清廷索取海南島作為立足點,以增強美國在中國的影響力,這樣的言論,難免會受到後人嚴厲的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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