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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8年进行了几十次尝试均告失败之后,2014年的一天,香港大学忽然向我伸出了橄榄枝,邀请我加入教师队伍。他们甚至教我,在最终的面试中如何表现。 整个过程中,我向主求,清晰地看到主在为我开路。然而令我不理解的是,我现在的工作,主也多有怜悯和应许。公司领导甚至让我承担更高一级的任务。 我做任何选择,心里都不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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谦卑是美德之母,骄傲是众恶之首。当初的亚当和夏娃正是因为骄傲,才会滥用自己的意志自由,公然违背上帝的诫命,使自己和全人类都由此陷入罪恶和死亡之中。因此,奥古斯丁强调:“如果你问我,在基督教首要的教训是什么?我会回答说,是谦卑。谦卑是首要,也是第二、第三重要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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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塔城到水牛城再回塔城,半个世纪里我们见证了上帝的手步步牵引,祂的大能使美国华人查经班遍地开花,其中祂的恩典无数,我们感恩不尽,无法一一述说,只将荣耀都归给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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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天,Calvin第一次参加安息礼拜,第一次看到“死亡”的场景。 突然,他问我:“爸爸,国永叔叔去哪里了?”我愣了一下,正要回答的时候,他说:“他回家了,对吗?国永叔叔去天堂了,我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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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十分顺利,所有的技术问题,我都有问必答,且回答得很详细。面试结束时,主考官却劈头告诉我,不录取我,理由是“我问的问题你都回答了,且回答得很好。题中有些知识,你在履历表里没有写的,而你都会。我不能雇用不肯定自己懂多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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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公司教你的第一件事,就是向自己的家人、亲戚、朋友、同事等推销产品。为什么?因为这些关系中,已有一些先存的“互信”元素,生意比较客易做成功。如果教会中出现传销,那么信徒之先存互信的关系,立刻就会变质,变成得利的门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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迭更斯(Charles Dickens, 1812-1870)在双城记(A Tale of Two Cities, 1895)开首写的:“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这是最光明的季节,也是最黑暗的季节。” 至今仍引人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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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传统文化中,有些概念与圣经的概念,相当接近(如对福分的重视,孝敬父母等),但也有些概念,与圣经不大相同(如对罪的定义)。 对华人信徒来说,“谦卑”并不陌生,因为华人传统文化一向很重视“谦卑”。本文试从以下5方面,探讨这个问题:(一)圣经中谦卑的经文。(二)圣经中谦卑的重点。(三)圣经中谦卑的重要性。(四)圣经与华人文化中谦卑的同、异。(五)信徒如何越来越谦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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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教会蓬勃发展时,我们的注意力常转向建造更大的教堂,或植出更多的分堂。《尼希米记》是鼓励弟兄姐妹为建堂奉献的经典经文。然而比建堂更重要的是:我们如何被三一上帝建立,成为合祂心意的群体。 “起来建造!”(《尼》2:18)这句话常让我们想到的是建堂、干大事、为主发光发热。然而,《尼希米记》不只强调建设硬件设施,更强调建立上帝百姓的社群,一个正视不公不义的群体,一个实践公义的群体,一个以上帝的心意彼此相待的社群。 上帝呼召祂的百姓起来建造的,不是一间华丽的大教堂,以此荣耀祂,而是一个被祂的灵充满和塑造的群体(参《弗》2:22),反映出祂的荣耀和祂带给世人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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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目的是要认识真理,也就是上帝。要做到这一点,他必须清楚自己与上帝的关系是根基于需要。这关系的障碍是骄傲,而补救的措施则是谦卑。自我的无知和骄傲,降低了人的价值。而谦卑正意味着认出自己的需要,给予上帝空间……因此,他得以从自己里面浮出来,然后上升。他得以成长并达到新一层次的爱,为了上帝,也为了他的邻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