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于《举目》63期
朱易
在美國,小朋友只要不高興,就來一句口頭禪:“不公平!” 從成人的角度看,那件事沒有什麼不公平的,於是大人就得不斷解釋什麼是“公平”。然而下一次,小朋友仍然會脫口而出“不公平”,根本不理會大人向他們解釋的公平原則。
其實,在上帝眼中,我們何嘗不是一直在高喊不公平的小孩?因此,當我們要在世俗世界裡爭取公義時,必須先認真思考、恆切禱告,瞭解上帝所說的公義究竟是什麼。
美國人常驕傲地說:美國的體制不是最好的,卻是現今世界上最好的。因為,所有的事情都有透明的規條在規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義得到了伸張。
可惜事實並非如此。例如,美國聯邦眾議員趙美心的侄子Danny Chen,2011年在阿富汗的軍中服役時,因種族原因,遭軍中白人士兵和軍官欺凌,後自殺身亡。事發之後,主要肇事者只被拘留幾個月就釋放了,原因是,雖然美國有44個州有反欺凌法,有31個州的刑法,將欺淩定為犯罪,然而在軍事司法中,欺凌不算是犯罪。因此,陳自殺身亡的肇事者,只因有過犯而受到了最輕的懲罰。
這個結果,讓亞裔社區氣憤難平,認為公義未得伸張。因此,當今年的海軍陸戰隊針對亞裔,推出招兵廣告時,趙美心從國會山莊發出了聲明:“一次又一次,軍方未能保護我們的子弟兵,使之不受同袍的虐待。無論是軍中頻繁發生的欺凌事件,或是過去兩年劇增35%的駭人聽聞的性侵犯案,軍方都虧待了我們的英雄。在這些問題上,軍方幾乎沒有改進,現在卻試圖在我們的社區招募年輕人……”
尤其令人深思的是,這則針對亞太裔美國人發佈的招兵廣告中,特別找來2名亞太裔的海軍上尉做見證,講述海軍生活的點滴,讚揚海軍的價值,盛讚美軍給他們的平等機會。
可見世俗的公義會因人的視角,有所不同。從軍隊的管理角度看,不將欺凌定為犯罪,也許是恰當的。然而從人道的角度看,這絕對是不公義!
如此,擺在我們基督徒面前有關公義的問題,不僅僅是我們在這敗壞的世界,追求公義是否有用?而是我們應當追求什麼樣的公義?上帝的公義是什麼?以及我們如何去宣揚上帝的公義?
我們常常不自覺地,把我們認為的公義與上帝的公義混為一談,把世俗認可的公平原則,當作上帝的公義在推動。因此所受到的挫折,也就可想而知了。
比如,當我們強調個人的平等、自由時,不會想到年輕一代的基督徒,會以此接受同性婚姻。據調查,年輕基督徒中,認可同性婚姻的比例,比成年基督徒大。他們認為,婚姻是個人的選擇,我們必須尊重個人的自由及選擇。
問題是,聖經中所闡明的公義,並不等同於世俗中所講的公義。上帝有上帝的原則。
“耶和華啊!你是公義的,你的判詞也是正直的。你以公義和至誠,命定了你的法度。”(《詩》137-138) “你的公義是永遠的公義,你的律法是可信可靠的。”(《詩》142)。世俗中短暫、狹隘的公平,與上帝永恆、寬廣的公義,是不同的 。
因此,作為一個基督徒,我們首先要回答的問題,不是應否在敗壞的世界中,追求公義,而是先要尋求上帝的公義,及上帝對世人的救贖。只有以上帝的視角來看待世上的公平,我們才能為世人贏來真正的公平。
作者來自廣州,現為國際日報總編輯,政治解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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