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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確認嗎?”(洪予健等)

洪予健等

        不久前,本刊編輯部以“您確認嗎?”為題,分別採訪了幾位牧長及信徒。對牧長們的問題是:在您為人施洗前,您如何確認對方已是一個真正重生得救的信徒?單憑對方“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即可呢,還是一定要看到有生命改變的事實?對初信基督徒的問題則是:你如何確認自己已是一個基督徒?

       問題提出,立即引出了牧長及信徒們的不同回應。以下就是這兩篇採訪,歡迎您閱讀後來信來稿參與討論。

        採訪一:牧長,您如何確認?

        祝健(來自湖南省,牧養美國新墨西哥州阿布奎華人教會):通過看到一個人有生命的更新、行為的變化,確定他確實接受了基督信仰,然後再給他施洗,當然是最理想的狀況。不過在實際中,卻很難做到。因為一個人生命的改變,旁人,包括牧師,未必能用肉眼一眼看出。

        所以,我給人施洗的原則,就是看到對方在信仰上是認真的,並且最終能“口裡承認、心裡相信”。有人問,這樣會不會放進一些想從教會得好處、因而假裝相信的人?我認為,這種情形很少。

        對於一般來自中國大陸的人而言,如果他們的心中還沒有接受上帝,通常他是很難公開承認、並在眾人面前做見證的。我曾經碰到過有人希望受洗,卻不願承認“有上帝、有罪、有拯救”中的“有罪”,在這種情形下,我就認為他還不到受洗的時候。

        而且,我也認為,生命的成長需要大環境的幫助。有人在受洗前靈命進步得很慢,受洗後則很快。又有人,例如我所知道的一個弟兄,受洗時還是迷迷糊糊的,他自己甚至覺得是褻瀆。受洗後,心中感動,整整哭了一個星期,從此以後完全改變了。

       洪予健(來自上海,牧養加拿大溫哥華信友堂):人重生得救,是人內在生命的改變,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 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9)。但人內在生命的改變,並不一定馬上導致個人外在行為的明顯變化。那是因為基督徒的新生命還得經歷一個長大、得勝 的過程。

        由於我牧養的教會成員大多數是來自中國大陸的學人,他們的特點是:在信仰上相當謹慎從事,為的是避免過去上當受騙的悲劇重演。故此我比較強調真理的大能和 上帝恩典的保守。當我發現他們的信是被上帝的話語所吸引,我就鼓勵他們準備受洗。因為受洗有時可以斬斷某些內心有掙扎的人的“後路”。有些人,在基督徒面 前稱自己“信了”,在生活中,卻不按基督徒的標準行事,因為“反正還沒受洗”,可以過一種“雙重生活”。感謝主的設計,由於人受洗必須在眾人面前公開見證 信主,這就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幫助那些真信者堅定自己的心志。受洗真是一個奧妙,“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16:16)。

        何牧師(牧養洛杉磯一間浸信會):《馬太福音》3:8中說:“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人一旦真正“信了”,生命一定會有改變,這些改變,自然而然地也會從行為上反映出來。

        基於這樣的原因,當有人要求受浸時,我們通常會建議他在教會中觀察6個月。我們會希望他來參加主日崇拜、查經班,希望他能參與讀經和靈修。他是不是真的愛上帝、能不能夠愛人,是可以看得出來的。同時,也給他一段時間,使他可以對基督信仰有更多的了解。

        有人問,這樣做,會不會把一些人,例如那些信了卻不喜歡參與教會活動的人拒之門外?據我們多年的觀察,答案是“不會”。因為不參與教會生活的人有兩種,一 種是沒有真正地信,所以不能遵從上帝的話和眾人聚在一起敬拜上帝,這樣的人確實不到受浸的時候;另一種是有實際困難,這就需要教會去關心他,了解他的難 處,以多種方式幫助他成長。

        王衛道(中國內地家庭教會傳道人):要確認一個人是否重生得救,不太容易;真正有資格鑒定的,只有主耶穌。

         但是身為傳道人,我們肩負着做主僕人和群羊守望者的角色,必須“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上帝的教會”(《徒》20:28)。因此我們更應該強調主 耶穌為門徒所設的標準,在呼召人信主時先講明:若有人要跟從主,就當舍己,天天背負十架(《太》16:24)。走向永生的路,是條窄路,要有受苦的心志 (《太》6:14)。一個人受洗歸入基督的死,必須在一舉一動上有復活的新生命的樣式(《羅》6:4)。

        過去40年來,國內的教會經過火煉般的洗禮,只有那些在決志信主時,就準備付代價的人,才能夠靠主站立得住。這次來海外,見到這麼多高級知識份子決志信 主,令人興奮。但是我發現,有一些人只是理性上的信,就如接受科學證據一樣,看到上帝的存在、基督復活、進化論的錯誤……是駁不倒的,只好接受。但信仰必 須超越理性,先有一種根本性的認罪、悔改、重生,否則一個沒有新生命根基的人,哪來的“生命漸漸改變?”你們在海外很少遇見主禱文所說的“兇惡”,卻有很 厲害的“試探”;能否在試探中站穩,就看你當初決志時“口裡承認、心裡相信”的是什麼。

        進天國的門,是個窄門;我主張寧缺勿濫,就如當年王明道所說的:“接納三個真實信主的聖徒,強如接納三百個、三千個沒有生命的教友”。

採訪二:基督徒,您確認嗎?

         鄭崴(美國北卡洛萊納州):我能夠確認我是個基督徒,因為我發自內心地敬畏耶和華我們的上帝,誠心實意地事奉祂,服從聖經的教導。每天早晨,我都提前起床讀聖經默想禱告,然後再出門;周末,不管有多忙,我都堅持參加團契和教會活動,有時甚至不惜得罪老闆。

        有一個星期天早上,老闆要求我呆在實驗室里記錄一個實驗的過程。當時,正是申請第二年研究經費的時候,這個老闆,就是有決定權的人。但是我還是拒絕了他, 告訴他我要去做禮拜。感謝上帝,後來我並沒有因為這件事丟掉工作,第二年的研究經費,也順利拿到了。這就應了《馬太福音》說的:“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 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

        另外,我一切都按聖經原則去做,不拜偶像,十一奉獻,帶人信主,不詛咒弟兄……凡是上帝的事,我都盡心盡性地去做,只為得着最後的冠冕–我相信我能得到。

        李煉紅(美國洛杉磯):我確信我是個基督徒,因為我把自己的生活都交在上帝的手裡。信主後我學會了順服,我做任何決定都先尋求上帝的旨意,而上帝每次都幫 助我。或許有人不相信,我每次要做一個決定時都能聽到上帝的聲音,我能感覺到上帝確實存在。比如兩個月前我找新工作,有兩個選擇:一個每星期工作五天半, 每小時的薪水是10塊錢;另一個每星期工作五天,薪水是9塊半。禱告後我聽到上帝的聲音,要我選擇後一個。我這樣做了,現在心裡一直很平安。

        不過,將來我能不能進天堂,我沒有把握。其實,我不在意死後,我也不怕死,我只在乎今生。只要這一生都有上帝同在,就很好了。不知這樣的想法對不對,希望有人指點。

        邱立新(美國亞利桑那州):我一直在努力地做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信主之後,我的很多做法都改變了,對“罪”也開始敏感起來。我和另外兩個人合開了一個汽車 加油站,兼賣零食、啤酒之類的東西。過去,每當teenagers(青少年)來買酒買煙,我就賣給他們,因為他們一買就是幾箱或幾條,而且一旦知道我這裡 不拒絕賣給他們,他們就一定會變成回頭客。信主之後,我再這樣做的時候,心裡就不平安了。因為我明明曉得煙和酒對青少年的健康有害,而且賣給他們是犯法 的,但為了賺錢,我卻對此置之不顧,這顯然是違背上帝的教導的。可是,如果不賣給他們,我的小店會在利潤上損失很多。

        後來我讀聖經,看到《馬太福音》6:24:“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瑪門(財利)。”我 於是痛下決心。從此,每有年輕人來買酒買煙,我都仔細查他們的身份證。一個夏天下來,利潤上確實有損失,也沒有從另外的方面得到額外的補償。但我知道,這 是基督徒應付的代價,同時也是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天上,而不是在地上。

        至於將來能不能進天國,那是上帝的主權,我不得而知,我的信仰還很膚淺但我會儘力結“好果子”。

        陳東升(加拿大溫哥華):我還不是基督徒,但我確知我太太是。因為她信上帝之後,有很大的改變。她年輕時是小有名氣的舞蹈演員,非常美麗,是跳“樣板戲” 的。隨我移民到加拿大後,她年紀大了,又一時找不到比較有地位的工作,心態開始不平衡。尤其見不得比她年輕漂亮的女人。只要看到我們同事、朋友圈中有新來 的女孩或某人的太太,剛好又漂亮又苗條,引人注目,她就開始在潛意識裡把對方當做敵人或競爭對象,講人家的壞話,挑人家的毛病,弄得我們家人際關係很壞。 她照鏡子的時候常常發火,因為看到又多了一條皺紋。

         後來她聽到牧師解經講道說:“愛是不嫉妒。”又看到《箴言》里說:“艷麗是虛假的,美容是虛浮的;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必得稱讚。”她很有感觸,幾乎每天 把這段話重讀一遍。後來她的嫉妒心就輕了,她往來的朋友不再只是那些和她相比又老又丑的了,很多朋友都越來越喜歡到我們家聚會。我家的鏡子再也沒有被摔碎 過了。

        從我太太實際生活中的改變,可以看得出信仰的力量。所以,我認為信基督是一件好事。□

(蔡越採訪)

本文原刊於《進深特刊》第二期,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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