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2015.12.29.
文/賀宗寧
很多年前,我參加猶太朋友的女兒的成年禮(בַּת מִצְוָה,Bat Mitzvah)。典禮上,我發現,他們在讀摩西五經的時候,每碰到耶和華的名字,都改讀為adonai(主)。打聽之下,才知道原來猶太人是不敢唸耶和華/雅威(יהוה,YHWH)的名的。
其實,七十士譯本(希臘文的舊約譯本)裡,甚至把舊約裡所有的“耶和華”都譯成“主”(kurios,lord)。這顯然也是為什麼在福音書裡,當人稱耶穌為“主”的時候,其實是承認祂是上帝。今天許多英文譯本,也將舊約中的“耶和華”,都譯成4個大寫字母的LORD。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詩篇》23:1:耶和華是我的牧者,英譯是:The LORD is my shepherd。
我有一位來自以色列的同事。有一次我們談到此事,他告訴我,在以色列,他們連adonai都不敢稱呼,只用ha Shem來稱呼上帝。Ha Shem的意思是“那個名”(the Name)。
來源與意義
耶和華是獨一真神的名字。這個名字怎麼來的?又是什麼意思?
耶和華的使者從荊棘裡火焰中向摩西顯現。摩西觀看,不料,荊棘被火燒著,卻沒有燒毀。 摩西說:“我要過去看這大異象,這荊棘為何沒有燒壞呢?” 耶和華上帝見他過去要看,就從荊棘裡呼叫說:“摩西!摩西!”他說:“我在這裡。”上帝說:“不要近前來。當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之地是聖地。” (《出 》3:2-5)
上帝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上帝又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 ”(《出》3:14-15)
這兩小段經文裡,有幾個有趣的地方。
- 第一:在荊棘裡向摩西顯現的是耶和華,還是耶和華的使者(the Angel of the LORD)?
3:2明明告訴我們是耶和華的使者,但是3:4卻成了耶和華。到底是誰向摩西顯現?這個問題不是本文的主題。且待下次分解。
- 第二:在3:14,上帝告訴摩西,祂是自有永有的。英文翻譯成 I am who I am。我覺得,中文的翻譯非常好,把上帝的神性很清楚地講了出來。英文的翻譯也很好,可惜許多華人沒能抓住這句話的意義。
Am這個be動詞(大陸譯成“系動詞”),通常譯作“是”。所以,I am, 就是“我是”。不過, I am who I am,不能說是“我是那我是”。我們要注意到,to be 的動詞還具有“存在”的意思。笛卡爾說:“I think, therefore I am.”(我思故我在。我因為會思考,所以,我是存在的)。 在3:14,當上帝說,I am who I am,祂的意思是:我之所以存在,是由於我自己的存在。同時,我的存在是永遠的存在(時態沒有改變)。中文“自有永有”,把這兩層意思都翻譯出來了。
- 第三:上帝的名字怎麼從I am who I am變成了耶和華(3:15)?原來 to be的原型字是 היה (HYH),而雅威(יהוה,YHWH)則是第三人稱的to be。也就是說,雅威其實是He is的意思——當摩西下了西奈山,告訴猶太人那“自有永有”的上帝差他來,他不能用第一人稱的I am, 他用的是第三人稱“He is”。
可是雅威怎麼又變成了耶和華?原來希伯來文在書寫的時候,只寫子音的字母,並沒有母音(元音)。雅威雖然寫作 יהוה,YHWH,卻沒有人敢唸出聲。後來(不知道是多久的後來),有人就決定把adonai 這個字的母音,套在YHWH這個字上來唸。於是YHWH就成了YeHoWah,也就是我們今天中文聖經所用的耶和華這個名稱。
耶穌自稱耶和華?
我們在《出埃及記》3章,看到耶和華的使者與耶和華好像都在荊棘裡向摩西顯現。很多的解經家解釋:舊約裡的“耶和華的使者”,就是道成肉身之前的基督。那麼,到了福音書裡,耶穌有沒有自稱是耶和華呢?
主耶穌在不少的地方都暗示,祂就是耶和華。及至《約翰福音》10:30“我與父原為一”,則算是相當的明確。祂自稱是耶和華的最明顯之處,在《約翰福音》8章。在這章裡,耶穌使用了4次“我是”(egw eimi,I am),其中3次是用在句子的末了:
8:24: “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 ,必要死在罪中。”
8:28:“所以耶稣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
8:58:“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
也許,8:58更好的翻譯是:“耶穌告訴他們:‘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在亞伯拉罕出生之前,我就已經存在。’”
這3節經文,好像都突然中斷,停在egw eimi(我是,或者自有永有),以至於無論中文還是英文,翻譯時都加了原文沒有的詞(中文加了“基督”,英文加了“He”)。其實耶穌一再所強調的是:祂就是I am,也就是在荊棘裡向摩西顯現的那位(《出》3章)。猶太人對I am這個名詞是非常敏感的。他們都知道這個名稱的意義。
在24節,主耶穌是說,凡不相信祂就是耶和華的人,就要死在罪中。祂即是在告訴法利賽人(以及所有在場的猶太人)“因信稱義”的真理。
28節,祂在告訴猶太人,當祂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人們就會知道,原來祂就是那位信實守約的耶和華。
58節,耶穌告訴他們,祂的存在是早於亞伯拉罕的存在。並且,這個“早於”不是一般的“早於”,否則他就應該用 I was。相對於亞伯拉罕“過去的存在(Before Abraham was)”,祂用了“I am”來形容祂自己的存在。這意義就非常清楚了,因為祂是在說,祂不是was的存在,而是am的存在。祂就是“自有永有”的那位。
法利賽人沒有立刻聽出耶穌在24節與28節中說的含義。到了58節,耶穌講得非常清楚了,所以,他們拿起石頭要打死祂(59節),因為,他們突然明白,原來耶穌是說,祂就是“自有永有”的耶和華。
按照摩西的律法,褻瀆耶和華的名是當治死的,所以他們要拿起石頭來打死祂。
三位一體的神
我聽不少的基督徒說,耶和華是舊約裡父神的專屬名字。其實,去看《出埃及記》3章,以及舊約中許多有耶和華的使者出現的經文段落,我們卻可以發現一個有趣之處,那就是,聖經的作者會不知不覺地把耶和華的使者與耶和華混為一體。所以,其實在舊約裡,三位一體的觀念就已經存在了。
甚至,希伯來文的“神”( אֱלֹהִים,Elohim),按照文法,字尾im代表的是複數。但是,當這個複數的“神”字用在耶和華的身上時,所配的動詞卻是單數的。這也是三位一體的觀念已經在舊約中存在的證明。
當然,最清楚的是主耶穌自己在《約翰福音》8:24所講的:“你们若不信我是(那自有永有的),必要死在罪中。”一個人如果信耶穌,卻不信三位一體,他是還會死在罪中的。
作者現居加州橙縣。曾任美國加州矽谷的民選教育委員16年。多年在華人教會事奉。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