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無法棲居在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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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這首出自150多年前匈牙利詩人裴多菲 (Petőfi Sandor,1823—1849)的著名詩句,喚起了無數仁人志士,為人類的解放而鬥爭。而100年前,魯迅先生卻在名為“娜拉出走”的演講中,用一句 “自由,固然不是用錢可以買來的,卻是容易為錢所出賣的”,道出了許多人的無奈。
成了衡量價值的語言
在過去百年裡,雖然社會上不時有民主和自由的呼籲,但無論是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大選,或是中國社會主義的改革,無不把改善民生作為口號以及政策制定的標竿。而這所謂的改善民生,說到底,就是讓大家富起來,讓大家更有錢。
放眼今天的社會,我們可以把諸如“美貌”、“健康”、“名譽”甚至“生命”,代替魯迅先生提到的“自由”:雖然錢不能買到美貌、健康、名譽、生命,但這一切都可以為了錢而出賣的。
無需咒駡罵錢。錢,或稱為貨幣,在經濟學上,是有巨大價值的,它極大地降低商品的交易成本。雖然它本身沒有什麼價值,但它作為獲取有價值東西的手段,是有意義的。
由於貨幣可以交換到幾乎任何商品,衡量任意一種物品的價值,貨幣便逐漸滲透到商品經濟以外的社會生活中,成為衡量社會經濟價值乃至個體價值的標準。德國著名的經濟哲學家西美爾(Georg Simmel)這樣描述:
“貨幣使一切形形色色的東西得到平衡,通過價值多少的差別,來表示事物之間的一切質的區別。貨幣是不帶任何色彩的,是中立的……挖空了事物的核心,挖空了事物的特性、特有的價值和特點,毫無挽回的餘地。”(註1)
貨幣變成了衡量價值的語言,將所有不可計算、不可量化的價值,通通化為可以計算的量。所有性質迥異的事物,在它面前都沒有質的差別,連人的價值也被量化、物質化。
在這種以金錢單位為價值度量的社會中,商業溝通也許得到了簡化,但人卻忘卻其他意義、價值的存在。
這種唯財是論、拜金主義的價值觀,不斷地蠶食著人類對生命中其他價值的追求。很有代表性的,就是中國國內相親論壇上的一句名言:(男人)長得好看有什麽麼用!又不能當(信用)卡刷!
這樣的環境下,我們還指望人們會去注重所謂內在的各項美德嗎?
從“方式”升格成“目的”
貨幣對價值的僭越,表現為貨幣從“方式”升格成“目的”。以商業為導向、社會分工為基礎的經濟活動,使人遺忘了先前的目標,扭曲了對於價值的認識,貨幣(金錢)上升為人生活的目標,導致現代社會全面的價值倒置。貨幣因而成為“手段變成目的”的最典型的例子。
在這種侵襲下,人類精神中最內在、最隱秘的領域,也被物化。西美爾在《金錢、性別、現代生活風格》中指出:
“人們經常抱怨金錢是我們時代的上帝……金錢越來越成為所有價值的絕對、充分的表現形式和等價物。它超越客觀事物的多樣性,達到完全抽象的高度……我們相信金錢的全能,就如同信賴一條最高原則的全能。”(註2)
貨幣成為了一種宗教——瑪門教。正如與宗教改革差不多時代的德國漢斯.‧薩克斯(Hans Sachs,1494-1576)說:“金錢是世界的世俗之神”。主耶穌提醒門徒,“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參《太》6:24)。
瑪門教的社會影響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對於瑪門教,抨擊最激烈的,是標榜無神論、唯物論的馬克思主義。在馬克思主義思想中,貨幣拜物教是資本主義的一大罪惡標誌,其直接後果表現在對人的異化上。
異化,原是德國古典哲學術語。當人的實踐活動及產物(包括物質財富、精神產物,社會體制等),成了主宰人、約束人的異己力量,人成了自己行動和行動產物的奴隸,這就是一種異化。這種異化,使得人不像人,人成為非人。
例子之一是,人創造的貨幣反過來支配人。人在生產發展中創造了貨幣,是為手段和工具。但這個小小的“孔方兄”,卻威勢日漸,以致人開始臣服它,膜拜它,受它的操縱與擺弄,忘卻了它的本質。
當然,我們也不可簡單地將“資本主義”和“金錢罪惡”畫上等號,也不贊成將“勞動異化”完全歸咎於貨幣。畢竟,錢財不是萬惡之源,貪財才是萬惡之源。貨幣體 制是有積極意義的。我們留意貨幣經濟與現代文化“陰暗面”的關係的同時,也要看到貨幣經濟對主體精神潛力的激發和支撐作用。耶穌不也用過3個不同的貨幣值 (參《太》25)做例子,教導人嗎?
讓我們回到文章的開頭,還記得魯迅先生的“自由販賣論”嗎?自由是一個最基本,卻最難以解述、容易引起混亂的概念。在日常用語中,自由一詞的意義並不複雜,就是指不受限制或阻礙。說一個人是自由的,就是指他(或她)的行動和選擇,不受他人行動的阻礙。(註3)
這是自由的本意,任何其他意義的自由都是由此延伸而出。瑪門教所代表的金錢文化,的確保持和促進了個人自由和個體的發展。經濟、文化上的個人主義、自由主 義,幾乎是與貨幣經濟的興起和發展,齊頭並進的。原因就在於,在貨幣經濟中,金錢作為一種客觀的、人與人的聯接中不帶任何情感的仲介者,成為了人追求個性 和自由的最客觀、最容易的媒介。
消極的自由,真正的危機
現代人在金錢所提供的巨大空間中,盡情享受自由的快感時,卻不知道金錢已經使“自由”出現了問題。
“自由一向是指不做某件事的自由。充盈著自由的,是無所阻礙而表達出來的概念。但自由的概念並不限於這層負面涵義。假設擺脫責任的同時沒有填補上獲得財產或權 力的話,自由就毫無意義、一錢不值——不做某事的自由同時蘊含的是做某件事的自由,但凡只有純負面涵義的自由在起作用,自由就被視為殘缺不全、有辱人 格……自由本身只是一個空洞的形式,這種形式只能在其他生活內容的發展中,並憑藉這種發展變得卓有成效、生機勃勃、富有價值。”(註4)
金錢說到底,只能給人以負面的、消極的自由,也就是上文所說的“純負面涵義的自由”。這種消極自由,外表之下隱藏的是生命的空虛和無聊,以及最終的混亂。
例一:住房自由的意義
我們用國內火爆的房地產市場,來解讀一下這樣消極的自由:
對於一個還完了按揭(編註:房屋貸款),獲得“自由住房”的人而言,他所獲得的,只是不做什麽麼(不交租,不還款)的自由,而非做什麽麼的自由。這種消極的 自由讓人不知所措,因為它的自由只是形式上的,而實質性的內容還待添加和補充——例如,建立一個溫暖家庭,賦予了“擁有住房自由”真正的意義,這才讓生活 重新生機勃勃起來。
坐擁金山可以帶來暫時成就感,就像人們經常說,有了錢,我就要做這個、享受那個。但這種情形,對人的未來生活,只有最 少的具體指示,人們很快會覺得無所事事、厭倦無聊,因為生活變得毫無目的,仿佛已經到達終點。而當人把手中的現金再度換成心想之物,或用來從事心想之事 時,他的生活才能從此繼續。
也就是說,人在獲得“自由”的同時,其實都想竭盡全力地為“自由”填充一種實質性的內容。
例二:大學生的迷茫
又如一個剛剛擺脫沉重升學壓力的高中生,在進入大學之初,想充分享受一下大學的自由時光。而此時他所面對的,是含糊未定的生活目標和內容。於是純粹的自由帶給他的,是某種空虛及不堪忍受的迷茫。他只有衝破這一自由,再度看清他的目標,才能繼續前進。
買房者和學生,都用剛剛到手的自由,交換了他們認為的擁有更積極涵義的內容。而這些內容,恰是錢財無法提供的。
由此看來,人確切想追求的,並非金錢本身。可惜,人常常不明白這一點。人與人之間本身具有的情感維繫,反而越來越被無情冷漠的金錢、物質關係所取代。人與金錢親近了,與他人的關係卻疏遠了。
金錢是冷漠的,對所有人都是根本無所謂的態度,它並不像年畫上的財神那般和藹可親。人這種富於情感的活物,一旦把情感寄託在這個“仲介物”上,生命的感覺就要隨之頽頹萎了。
無論是聚斂錢財的吝嗇,還是揮霍無度的奢侈,無不折射出金錢文化對人的生存意義的吞噬。只對金錢產生感覺,或對金錢毫無感覺,都表示生命越來越枯竭萎了。
結論:不要棲居在橋上
樹立對金錢的正確態度,是現代人極需解決的問題。金錢只是通向某種目的的橋樑,而人是無法棲居在橋上的。
手段和目的的混淆,似乎是造成一切問題的原因,但其實更深層次的原因,是生命意義的缺失。就如在現今的中國社會,人們普遍缺乏使命感和神聖感,拜金主義的泛濫也就不足為奇了。
我們基督徒也是一樣,如果平時渾渾噩噩,不知道神的心意,沒有異象,長久了必然放肆(參《箴言》29:18“沒有異象,民就放肆……” )。總要學習明白神的心意,存著異象走過每一座橋樑,只是千萬不要棲身於上!
註:
1. 西美爾,《橋與門——西美爾隨筆集》,涯鴻、宇生譯(上海:三聯書店,1991),265-266。
2. 西美爾,《金錢、性別、現代生活風格》(德),劉小楓編(上海:學林出版社,2000),p12-13。
3. 顧肅,《自由主義基本概念》(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05),34。
4. 西美爾,《貨幣哲學》(北京:華夏出版社,2002),318-319。
作者來自中國上海,現在法國讀博士,主修貨幣金融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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