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風間
本文原刊於《舉目》79期與《舉目》官網2016.09.21
近日,參加了一個商業研討會。會上各界人士對“團結,合作,共贏”的探討和追求,令我印象深刻。我不由得思索起來。
《彼得前書》4:10指出:“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從英文NIV版“Each one should use whatever gift he has received to serve others”可以更直接看出,“whatever gift”(無論什麼恩賜),指上帝賜給我們的一切,如才幹、資源、機會等等。
上帝賜給我們每個人不同的,但都豐盛無比的恩賜,不是讓我們用來滿足自身的理想或需求的,而是要我們用白白得來的恩賜互相幫助、彼此服事。彼此服事就牽涉到團結合作。
然而團結與合作,有時在教會、機構或各種事工中進行得非常艱難。
為什麼呢?
問題還在人心。
在《馬太福音》才幹的比喻裡,那個領了主人一千銀子的人,不僅懶惰,不做事,寧可把銀子埋在地裡,也不拿出來投資,而且後來反倒指責主人想不勞而獲(《太》25:24)。因此,主人評價他“又惡又懶” (《太》25:26)。
在現實中,我們也明明知道有那麼多靈魂需要福音的救贖,有那麼多迷失的小羊需要人領路,有那麼多孤獨的、缺乏的人等待聚集,但我們就是固執地守著我們的才幹——
要我俯就自己來服事你?讓我做次要角色來輔助這項工作?要動用我的人?要分享我這邊的物力和財力?還要我分點職權給你?……不願意!
還有在暗中較勁的,看誰認識的名牧多,誰能夠跟大人物接觸,誰在臺面上的機會多,誰的恩賜看起來比較大,誰擁有更多的資源和機會……
在這樣的猜忌和較勁中,根本無法合作。最後,只好退到安全地帶,守著自己的地盤自得其樂。
必須合作
《馬太福音》裡的主人,是如何對那個僕人說的?“你既知道……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太》25:26)主人認為,這僕人至少應該把錢存在兌換銀錢的人那裡,以獲取利息。
其實這個比喻裡還有一個領到2千銀子的僕人,以及一個領到5千的僕人。他們都靠做買賣,使銀兩增值了(《太》25:16-17)。不管怎樣,想要銀兩增值,不是一個人固步自封可以完成的,必須找人合作。
其實上帝是很強調聯結的——我們就是基督的身體,一個身體。這是在其他領域找不到的親密聯結。
我們既然不是一個孤立的個體,我們的才幹、資源也不應該隔離。上帝賜給我們才幹,不是讓我們傲視群雄,而是讓我們謙卑虛己、彼此服事。只有在服事他人時,我們的才幹才會慢慢增長。
上帝賜給我們資源,也不是要我們獨享,而是讓我們周圍的人一同享有。只有在合作、共用時,才會碰撞出更多的機會和資源。
因此,有人說:“上帝給你的恩賜,不是給你一個人的,而是給你所在的整個群體的。”
我們應該將所得的才能、資源或機會,分享出去,幫助周圍的人找到他們的銀兩(激發他們的恩賜和才幹),或是和有銀兩的人合作(取長補短,或優勢疊加)。通過各式的聯結,我們才能以2千賺2千,5千賺5千。
若我們有這點小小的忠心,上帝會賜予我們更多的才幹、資源和機會,讓我們管理更多的事(參《太》25:21),亦使我們不只注重自己的恩賜,願意激發、聯合他人的各樣恩賜,成為上帝忠心的、百般恩賜的好管家(“……faithfully administering God’s grace in its various forms.” NIV版《彼前》4:10)。
我們的船
美國海軍著名的艦艇艇長、後成功轉戰企業界的邁克爾.阿伯拉肖夫(Michael Abrashoff),寫過兩本有名的書《這是你的船》(It’s Your Ship)、《這是我們的船》(It’s Our Ship)。他在《這是我們的船》中說:
“團結、尊重和合作是現代商界的座右銘,這要求所有人都能同心協力。一旦這種團結形成時,其發展勢必一鳴驚人。”
人們都很佩服溫商(溫州商人)、浙商(浙江商人),認為他們個個都很會做生意、很有錢。豈不知他們最開始,也是一個村子裡面的一個或幾個人先富起來,繼而共用技術、資源和商機,帶動了整個村子致富。
他們把彼此視為同一條船上的人,而且他們相信團結力量大。
那我們呢?我們一同坐在耶穌基督大使命這條船上。我們的愛與團結,我們的表現,比起那些商人來如何呢?我們有沒有體會到人人同心合意、團結做工而產生的力量呢?
作者現居成都。
分享:一個信徒彼此合作成功的實例,在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與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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