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學德
本文原刊于《舉目》82期和官網2015.05.03
據說中國人特別具有憂患意識。中國有句格言:“生於憂患,死于安樂”。再加上一句:“人無遠慮,必有近憂”。還有人修改一下,變得更慘了,“人有遠慮,常懷近憂”。忘記是誰開那個玩笑了:“再過4721天就高考了!這日子還咋過啊!”4721天,10多年呢!這種擔驚受怕法,能不活成苦瓜臉嗎?
一個典型就是林黛玉林妹妹了。她對日子的描述是:“一年365天,風刀霜劍嚴相逼。”沒一天好日子!連杏花、桃花落了,她都悲悲切切,拎著個小花籃(我估計大土筐她提不動),去葬花。這事兒要是給劉姥姥看見了,肯定嘟噥:“這是閒的!沒累著,沒餓過,你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綾羅綢緞,住的是部長級的小院,還有一個個丫鬟伺候。寶玉那個傻小子又成天哄你。你還是不開心!有毛病啊!”
沒錯,我讀《紅樓夢》後有一個重大發現,就是黛玉這丫頭不知感恩!不懂得感恩,還能把日子過好了?
人如果不知感恩,特別是不知道感謝上帝,不知道自己不過是一個要飯的、窮光蛋、病入膏肓、無家可歸,總之,如果沒有實實在在地承認自己不過是一個罪人、根本不配得到上帝的任何恩典,人就不知道感恩。不知道感恩的人,不可能喜樂。
某些基督徒更慘。鐘馬田在《靈性低潮》這部名著中說:“基督徒往往給人長期憂鬱、不自由、不快樂的印象。毫無疑問,這就是許多人不再對基督信仰感興趣的主要原因。”所以,千萬不要老是把十字架掛在臉上。正如一位聖徒所說,當我們最以上帝為滿足的時候,就是我們最榮耀上帝的時刻。
猶太的拉比則發出如下警告:“在審判的日子,上帝會因為我們忽略祂供應給我們的喜樂,而跟我們算賬。”
自天而降,心靈深處
什麼是喜樂?喜樂(Joy),與快樂有別。在聖經中,沒有對“喜樂”這個關鍵詞,做出明確的界定。不過我們以常識可知,喜樂不是享樂,不是樂趣,不是性格開朗,也不是無憂無慮。喜樂是心中之樂,《韋氏字典》這樣定義喜樂:“因達至真美善或者期待真美善而產生的愉悅、興奮的感受,喜悅、狂喜、雀躍之情。”
2016年的最後一天,我一邊散步一邊想,喜樂到底是什麼?想著想著,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3章那段著名的愛的妙道來到我心中,“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緊接著又想到,喜樂是主與我同在。祂賜下恩典,又成為我隨時的幫助。
喜樂是不自私、不嫉妒、不比較、不抱怨、不爭競、不亂發脾氣。喜樂是不把苦毒埋在心底,不把敵人背在身上,不驕傲,也不自卑。喜樂是凡事信靠、凡事祈禱、凡事感恩、凡事讚美。喜樂是以馬內利!
喜樂是從上面來的,是自天而降,落在了人心靈的最深處,不受外在世界的影響。如果靠外界,那麼,人不會有喜樂,最多有快樂。陀思妥耶夫斯基說:“你可以用任何字眼來形容這個世界的歷史,一切能夠進入你亂七八糟的想像的東西都可以應用,唯獨不能用‘理性’來形容。”
套用他的話,你可以用任何字眼來形容人生,但唯獨不能用“喜樂”來形容。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減去一二,還有七八,“勞苦愁煩”這4個字,正是人生的絕妙寫照。
最可憐的是,哪怕你心甘情願地忍受這許多的不如意,生命仍然短暫得可怕,“轉眼成空”、 “如飛而逝”。你清清楚楚地知道這一點,並且一步一步地走向這個終點,絕無逃脫的可能。面對如此淒慘的命運,人怎麼能快樂?喜樂又從何談起?
然而聖經居然命令我們基督徒要喜樂。保羅在《腓立比書》中,堅定地說:“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腓》4:4)《腓立比書》被譽為“喜樂書簡”,它的關鍵詞就是:“喜樂”。
僅僅是保羅這麼說嗎?10多年前,我讀《約翰福音》,突然看到耶穌說了這樣一句話:“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裡……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約》15:9、11)
啊,耶穌留給我們的重大遺產之一竟然是喜樂!祂的臨終遺言居然是叫祂的喜樂存在我們心裡,並叫我們的喜樂可以滿足。我看錯了嗎?看了這麼多遍的福音書,怎麼沒有注意到這一點?不會是耶穌的一時口誤吧?
緊接著,第16章,耶穌又對門徒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將要痛哭、哀號,世人倒要喜樂;你們將要憂愁,然而你們的憂愁要變為喜樂……你們現在也是憂愁,但我要再見你們,你們的心就喜樂了;這喜樂也沒有人能奪去。”(《約》16:20、22)
“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約》16:24)
再下一章,第17章,耶穌向天父禱告時又說:“現在我往你那裡去,我還在世上說這話,是叫他們心裡充滿我的喜樂。”(《約》17:13)
主耶穌在為上帝的兒女所做的最後祈禱中說:“父啊,我在哪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約》17:24)就是說,主耶穌在哪裡,祂所賜的愛、平安和喜樂就在哪裡。因為屬於祂的人,必享受祂賜下的愛、平安和喜樂。
苦海無邊,回頭無岸
世俗無喜樂,但有快樂。古人有3大開心事: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他鄉遇故知。現在聽上去很過時,但其實縱然時代不同,新鮮事花樣百出,可還是逃不出那4個字:錢、權、名、色,或者福、壽、利、祿。
世俗的價值觀,骨子裡就是這幾個字。在拒絕上帝的世界中,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上不著天、下不著地,只有這幾樣是實在的。雖然最後人也是撒手而去,兩手空空,但畢竟你雙手曾攥住了幾樣東西!
我在美國的慕迪聖經學院讀研究生的時候,絕對不是好學生。老師講的東西,這麼多年過後,幾乎都照單返還了。然而有一個牧師的講道,我記住了一段:你想快樂一天,你做什麼呢?釣魚!一週呢?度假!一月呢?度蜜月!一年呢?中六合彩!要是一輩子呢?那就早早死去!
1978年,我在國內上大學,也是這麼想的,覺得人不如早早死去。當時對毛的信仰破滅了,我讀尼采,讀薩特,讀叔本華,讀弗洛伊德。在無神論、唯物主義大背景之下,幾年苦讀後,我終於得出結論:人生一點意義也沒有!活著就是等死!所以最好早早死去,解脫痛苦!
因為,人一出生,就已經被判死刑,只是沒有立刻執行而已。人現在的狀態,是死緩。能緩多久?不知道!什麼時候執行?也不知道!所知道的是,緩不了多久,肯定會執行,隨時可能執行。
苦海無邊,更兼回頭無岸!
不錯,你可以去追求錢、權、名、色,或者福、壽、利、祿,但那又怎麼樣呢?你追求並得到時,能獲得短暫的快樂。緊隨其後,你卻陷入了更大的饑渴和焦慮之中,陷入更大的不滿足之中。無論你得到的東西多麼多,總是不夠多。你掉進坑裡去了,並且這個坑是——無底洞!
人是有靈的。這靈的需求如果不能得到滿足,人不可能有真正的喜樂。而這個世界注定滿足不了人之靈。
喜樂之源、之根、之本
唯有耶穌,才能滿足人對喜樂的渴望。祂也把祂的喜樂留給了人。
什麼是耶穌的喜樂?說到底,就是“以上帝為樂”,或者說“以天父為樂”。天父是耶穌喜樂的對象與源泉。
愛德華茲說得好:“人類真正的幸福在於以上帝為樂。但靠著人的天然生命,他不可能以上帝為樂。所以,人必須重生。”只有在基督裡重生的人,才能嚐到來自上天的喜樂。
“靠耶和華而得的喜樂是你們的力量”(《尼》8:10)。“要以耶和華為樂”(《詩》37:4)。“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上帝喜樂。”(《哈》3:18)。
對於這一點,奥古斯丁進一步闡釋:“以上帝為樂是我們的責任和權利。”
基督徒要得到耶穌賜給的喜樂,就當聚焦於上帝,聚焦於上帝的恩典與榮耀。喜樂是上帝的賞賜,是祂每一天賜給的恩典。最根本的恩典就是,祂不僅創造了你,還救贖了你,視你為祂最疼愛的孩子。
將近2000年前,在約旦河發生了這一幕: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祂開了,祂就看見上帝的靈仿佛鴿子降下,落在祂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3:16-17)
這就是耶穌的喜樂,這就是祂喜樂的泉源:祂深知自己是天父的愛子,即使在十字架上被天父離棄的時候,祂也知道自己被天父深深地愛著。
基督徒也當知道,在我來到這個世界之前,上帝就已經愛了我,並且,這愛將持續到永永遠遠。無論發生了什麼,都不能使我與主的愛隔絕,因為上帝親口答應我:“我以永遠的愛愛你。”(《耶》31:3)
這樣的愛,正是喜樂之源、之根、之本。
以馬內利,翻譯成中文就是,主與你同在。主啊,你與我同在,這就是我的喜樂,是誰也無法奪去的喜樂,是在永恆中的喜樂。即使在我最悲傷的時候,我也要像大衛一樣祈禱:主啊,“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詩》51:12)。即使在我最痛苦的日子,我也要跟著耶穌一起祈禱:“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可》14:36)因為,你的旨意行到哪裡,哪裡就有喜樂。
渴慕之情,即為愉悅
正如聖徒所說,渴慕之情,本身就是愉悅(喜樂)的。對上帝的渴慕之情,也恰如伯爾納所說:“耶穌,只要一想到你,我的心就充滿了甘甜。”是的,對耶穌的思念本身,就是甜蜜的。人心所有的喜樂,都匯集於這最寶貴的名字——耶穌基督。
愛主,渴慕見到主的面,就必以上帝的話為樂。
詩人歌唱說,主啊,“你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119:103、105)
大衛詩云:“唯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作的盡都順利。”(《詩》1:2-3)
因此,我們要點燃起心中對上帝、對上帝的話語的渴慕,獲得更多的來自上天的喜樂。
從另一個角度說:喜樂就是擺脫罪的束縛。罪使人渴慕不正當的事物,罪扭曲了我們對上帝的追求。簡言之,罪就是以黑暗為樂。
當你自私自利的時候,你如何能喜樂?當你妒火中燒,心如何能安寧?當你不斷地與他人攀比,你如何能夠滿足?和人競爭、亂發脾氣、不肯饒恕、抱怨、苦毒、驕傲、自卑、只靠自己,拒絕依靠上帝等等,這哪一副不是毒害心靈的毒藥?不斷地服下這些毒藥,就是慢性自殺,怎麼可能有喜樂?
罪,偷走了我們的喜樂。拒絕罪,就是擁抱喜樂。
飽得慈愛,一生歡呼
魯益師說,一個風景,你可以只看到風景,也可以順著風景,看到從上天射下來的光。這就是選擇。
如果生活是一場賭博,這一邊是愁苦,那一邊是喜樂,你選擇什麼?你把寶押在哪一邊?
主啊,“求你使我們早早飽得你的慈愛,好叫我們一生一世歡呼喜樂”(《詩》90:14)。“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16:11)。“這是耶和華所定的日子,我們在其中要高興歡喜”(《詩》118:24)。這就是基督徒的選擇。
奥古斯丁如此禱告:“我們受命去做我們做不到的,而且是必須實行出來的。主啊,賜給我恩典,使我可以遵行你的命令;請命令我去遵行你的旨意。當你的命令獲得遵行,我們就從你那裡獲得了遵行你的命令的能力。”喜樂也是如此。
尼布林則這樣禱告:“主啊,賜給我力量,改變我能夠改變的;賜我忍耐,承受我無法改變的;並賜給我智慧,讓我知道這兩者之間的區別。”
這樣,當我們不開心的時候,我們就會像大衛一樣問自己:“我的心哪,你為何憂悶?為何在我裡面煩躁?”問後,我們祈禱,我們仰望,我們讚美,我們像大衛一樣相信:“應當仰望上帝,因祂笑臉幫助我;我還要稱讚祂。”(《詩》42:5)
這就是上帝命令我們做的選擇:“要常常喜樂,不住地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5:16-18)
作者原為馬列哲學講師,現住美國伊利諾州,自由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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