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學
本文原刊於《舉目》13期
當我在英國決志信主時,我對神的信心,還是像芥菜種子那麼小,自然也不曉得”委身” 了 。
當我在美國受洗歸主時,僅僅是明白“委身于神的事業” 開始了。
經過“吊兒郎當” ,半“工” 半“休” 的“初級階段” ,若干年後的今天,我終願以事奉為己任,投身傳福音事工,方對基督徒的“委身” ,有了一點体會淺見。
委身,像“百年好合”,不在于熱熱鬧鬧、海誓山盟的一時婚禮,而在恬恬淡淡,相愛廝守的長久生活。基督徒跟神合一,也不只在于感人肺腑,動人心弦的一刻浸禮,更在于普普通通,年復一年的日常見證。
委身,不在于要每個信徒都要去念神學院,然後到基督教機構和教會中工作。而在于“各從其類” ,聽憑神的呼召,在各自的職場崗位上,為神做不同的工。
委身,不在于“七日的頭一日” ,到教堂做“好人好事” ,讓兄弟姊妹覺得“熱心”、 “屬靈”、“積極分子” ,卻在其它六日,在社會上“還俗” ,幹“素人素事” ,讓鄰居、同事根本看不出是基督徒來。而在于教會內外,“表裡” 如一,“全天候” 、“潤物細無聲” ,于細微處再現耶穌。
委身,不在于口號喊得震天價響,或樹立“遠大的理想” ,或說教別人。而在于身体力行,“從眼前做起” ,在祭壇上擺上自己。只講不做,光學不練,那叫委“口” ,神不喜悅。
委身,是不辜負上帝的委託,基督的委派,胸有聖靈,以天國“大使”, 神家“委員” 的身份,在地上榮神益人。或“全職” 或“兼職” ,都是君尊的祭司。
委身,于神也于人,後者極難,須緊緊依靠主的愛才行。“服事那看得見的弟兄姐妹” ,就等于“事奉那看不見的神” 。那就從“遞一杯水給小子們喝” 起步,愛一切“並不可愛” 的人。
委身,得先對付自己的罪,不可“委罪” 、“委過”于人。只有時時在神面前省察認罪,刻刻儆醒悔改,才得心靈更新。
委身,得學會“委屈求全” 。為天父而蒙受“委屈” ,以求聖工大局之全﹔忍得個人一時之屈,保守肢体周身之直。待到“大白” 之日,主必為你擺設筵席。
委身,得學習順服的功課,“悖嘴硬頸”進不了神國。主就藉著世事、配偶、上司等,“軟磨硬礪” ,拿走人的驕傲。這不是被動的“忍氣吞聲” ,而是主動的“逆來順受”。是甘心樂意地讓主破碎自己,再陶冶、雕塑成合祂心意的器皿。
委身,向什麼人就做什麼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吃得進“鹽醬” ,咽得下“苦水” ,耐得住“誤會”。
對于委身服事大陸學人的人而言,就像《海外校園》的蘇鄭期英師母說過的, “若你還未哭過,就不知道北美大陸學人的事工” 。但神會擦乾你的眼淚。也正是多年來,許多對大陸學子特有負擔的海外教牧們所擺上的,叫我認清了什麼是真正的委身,我從而得以跟進。
委身,這詞兒也有那麼點兒“不太情願” 如此的含意。沒錯,依著人的罪性,所願意的善,反不做﹔所不願意的惡,倒去做(《羅》7﹕20)。在委身于上帝時,沒了“自主性” ﹔委身于神業時,沒了“樂(俗)業”。起初委實不情願。但藉著基督,漸漸地抑惡揚善,在肢体犯罪的律跟心中神的律交戰時得勝,人就益加敬虔聖潔。如此,便 逐步從“委身” ,更進一步到“獻身” 了。
作者來自山東,現居加拿大多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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