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被更新的寄情
前一陣子,新墨西哥州一位15歲孩子拿萊福槍殺了母親和三個弟妹,然後埋伏槍殺執班服事歸家的父親。令人髮指的是,事後他毫無悔意,還與自己女友和女兒家人待一整天。他的父親是牧師,除了牧養自己教會,還熱心監獄事工。槍是父親的,槍法也是父親教的。牧師信主之前是幫派人物,警方從家裡搜出四把槍,都沒有妥善收好。
想起曾見一位幫派老大信主做見證,提到拿槍上街隨意掃射的過去時,他眼神中的那種快意,我忘不了。思索著這位牧師父親,可否在改邪歸正後,仍忘情不了槍擊的快意,於是把它變成父子同樂的活動﹖
忍不住聯想,信主後的我們是否執著某種快意不放﹖它本身不見得是罪,卻是我們寄情之處。對有些人,也許是看電影、電視劇;而對某些人,是讀煽情催淚小說或偵探小說;或許對另一些人,是悠遊網絡,並對某些人,是玩電動遊戲。做這些事都不是罪,但寄情於它,讓它來滿足我們內心的虛空時,是否會奪走我們對耶穌基督的忠貞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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