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學
本文原刊於《進深特刊》第8期
記得初來教會時,崇拜的儀式令人耳目一新。然教俺“不耐”的是“奉獻”一項:在中國開會都是上班時,照有錢拿,算是“有償休息”;到海外,卻於休息日聽報告(講道),還得“自掏腰包”。轉尋思,那是信徒在交的“教會會費”吧。既然小的是“黨外人士”,恐不用“壞鈔”。不過瞧著他人往袋裡擲得有聲,轉到自個兒跟前卻縮手轉腦,甚是難堪。但聞那牧師有話:“未諳其義者毋需奉獻”,如獲赦令,稍稍心安。
看官抑或有知,俺們這代人端端的可憐,少小吃糠嚥菜,勒緊腰帶,“艱苦樸素”得連雙粗線襪子都“新三年,舊三代,縫縫補補又三年”,糧票使得都是半兩面值的,真個是“一個銅板掰成兩片花”,“五分錢攥得出汗”。及至年紀老大出國留學,又吃“二遍苦”,必修“餐館打工課”,吃鳥氣受洋罪,那血汗錢來的好生不易,依舊囊中羞澀,沒得“脫貧”,一分錢看得比磨磐還大,所以每捱到“解囊”、“出血”之事,難以“仗義疏財”。可是,來教會又生怕被哂“蹭飯”。“人窮志不窮”,俺“時刻準備著”被揶揄時抽身便走。無奈那福音引人“不能自拔”。天長了,覺得七尺漢子,又非無業,來白聽白吃,不好意思。便也投些碎銀,算是奉獻,略略心安。
及至俺信了主,才漸次明白奉獻的內涵。原來自個掙的金銀,都是神賜的,無論是受雇還是自雇,皆是在為神做工。那奉獻僅僅是些許回饋,以表寸草心。上帝是萬有的,哪裡會缺帑幣,不過是看俺等心地,是否知恩感念,飲水思源。故《舊約》設定十分之一奉獻,《新約》強調“多種的多收,少種的少收”、“捐得樂意”;“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3:10)。應了“千金散去還復來”,且越發豐富。
當然,奉獻是為得更豐盛的生命,並非旨在換取上帝在金錢上的加倍祝福。即使是為神做事,也不能“急功近利”。就像敝教會的查經班開辦許久,眼瞅許多“客官”來光顧免費晚餐,卻遲遲沒有決志表示,“小二”們有時不免暗地嘀咕:咋地光來吃卻不信呢?可是想想耶穌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並不曾提及餐後有幾多歸信了祂。
以前也有個傳道人講過一句話“人家來吃你的,是看得起你”,確是意味深長。細思忖,慕道的新移民寒窗苦讀,打工維生之際,能來“聚義”,所花的時間、車油費,亦是沉甸甸的,已算獻給主了。俺等不必過慮,你栽種,他澆灌,皆算不得甚,“惟有神叫他生長”(《林前》3:6)。水到渠成,瓜熟蒂落,一切均在上帝的計畫中,休得操之過急,只顧與神同工,去做便是了。由此“超脫”、“昇華”,俺便奉獻得心甘情願,從容自然,只嫌不夠,有待更多。
作者來自山東,曾留學德、英、美等國,現住加拿大多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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