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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学校”的利弊(贺宗宁)

──对《举目》55期两篇“家庭学校”的回应

贺宗宁

本文原刊于《举目》56期

        我在美国华人教会事奉多年,见过不少年轻夫妇决定将孩子留在家里上学,而不送进公立学校。为此,他们花了许多的时间,大多数的妻子都放弃在外工作的机会,专心留在家里教育子女。

        这些家长之所以如此做,有他们的原则与理想,是非常值得钦佩的。《举目》55期,即刊登了两篇“家庭学校”的文章。一篇的作者是家长汪长如弟兄(编注:http://behold.oc.org/?p=2598,另外一篇是我在美国西方神学院的校友曾思瀚教授(编注:http://behold.oc.org/?p=2601

        我想以我担任公立学校教育委员16年的经历,对这两篇文章做点回应。特别是对基督徒家庭的孩子是否应当摒弃公立学校,做一些分析。

        首先,我观察到,家长选择“家庭学校”有两大主要原因:1. 信仰问题。因为公立学校不能教基督教信仰。2. 公立学校的教学程度问题。

        公立学校在这两方面,的确让不少家长无法接受。但是,美国公立学校的教育,也不尽如汪文所讲的全然负面、一无可取。

        诚然,公立学校的教育是偏向人文主义的,基本上也都是把进化论当作真理来教的。但是,从公立学校出来的,就没有基督徒了吗?我们这些基督徒,比如从大陆来的,当年受的不也是那样的教育吗?

        所以,学校不能谈信仰,不代表就会让孩子离开上帝。更何况,在“家庭学校”毕业的孩子,将来也未必在信仰的路上有很好的追求。

美国的政教分离政策

美国的立国精神是政教分离。1792年的宪法修正案第一条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设立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

        从英文原文(注)中可以看到,这条文有两个重要子句:

        一、政府不得立法设立宗教。

       二、政府不得立法禁止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这两个子句,在法律界一般简称为“设立”子句,及“自由行使”子句。这两个子句相辅相成,构成美国宪法的“政教分离”的精神── 政府不得偏向任何一种宗教(或宗派),但是,也不得禁止人民的信仰自由。

        我个人是赞成政教分离的。因为历史上,不论是宗教控制了政治,还是政治利用了宗教,其结果都是悲剧。

       1971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宪法修正案第一条中所谓的“政府”,包括所有公立学校的成年教职员在内。他们都是政府的“膀臂”(延伸)。因此,在公立学校里,教师不能传讲自己的信仰,学校也不可以带领学生祷告。

        不过,这并不禁止学生(尤其是高中学生)组织自己的团契,在课后进行查经、祷告之类的活动。即使在学校上课时,学生也可以自行静默祷告。这些,都有美国第五上诉巡回法庭的判例可循。

        美国是个多元信仰的社会。同一个公司中,有佛教徒,有伊斯兰教徒,有印度教徒,也有不少无神论的信徒。我们基督徒固然可以拒绝与他们来往,但是,这样我们还能传福音吗?我们传福音还有对象吗?

        这个多元社会的问题, “家庭学校”学生迟早也要面对。他们在“家庭学校”的环境里,面对的都是同一信仰的孩子(在教育学上,称之为homogeneous grouping,同质分组)。虽然也许不能称这些孩子在“象牙塔”中长大,但是,如果他们上大学(据我所知,家庭学校的孩子,大多数不会上神学院,还是 要和公立学校毕业的学生,上同样的大学),或成年后工作,他们都必须面对不同的信仰与生活习惯的同学、同事。他们能不能够适应?当他们面对别人讲进化论的 时候,有没有足够的知识去反驳?这些都是想选择“家庭学校”的家长需要考虑的。

谁应该对孩子的信仰负责?

        谁应该对孩子的信仰负责?公立学校的立场是:老师不应该将自己的信仰传给学生。我个人觉得,有这个规定,是好事。因为我们没有办法知道每个老师的信仰是什 么。公立学校也不可能只准基督徒担任老师,禁止非基督徒当老师。如果我的孩子的老师是摩门教徒(或是佛教徒、伊斯兰教等等),我绝对不希望他把他的信仰教 给我的孩子。所以禁止老师传自己的信仰,其实,是一件好的事情。

       公立学校的课程,绝大多数的内容,与信仰无关,像英文课、物理课、历史课、化学课、数学课。在“家庭学校”里教这些课,也一样与信仰无关。

       建立孩子的信仰,当然是父母亲的责任,不是老师的责任。有多少基督徒,真的在孩子面前树立了好的榜样?我们在自己上班、教孩子功课、带他们去学钢琴、中文、 足球、棒球、篮球、参加童子军等等活动之余,有多少时间教导他们圣经?我们自己对圣经有多少的了解?我们能回答孩子的圣经问题吗?我们知不知道旧约的以色 列人有没有得救?我们知不知道旧约有多少处预言基督?

        我宁可让我的孩子去唸公立学校,以此省出在家教他们英文(大概也教不了多好)、数学等等的时间,转而用来多读圣经、多认识上帝等,让自己有能力、精力,在信仰上好好教导孩子。同时,还可以充实自己,多给上帝使用。

除了公立学校,是否只能选家庭学校?

       如果因为信仰问题,不愿意孩子去上公立学校,“家庭学校”也不是唯一的选择。美国各地都有教会学校。这些学校,除了一般的课程以外,还有圣经课程。

        虽然这些教会学校都要交学费,但是,唸“家庭学校”,家里也是有经济上的牺牲的。相对之下,教会学校的花费可能还少些。

Tracking,到底好不好?

       最后,我们看看公立学校的教育水准问题。

       不错,像汪弟兄的孩子,在进幼稚园之前,已超前公立学校的程度许多。这与北美华人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有关──有遗传因素,也因为我们对孩子的学前教育十分重视。所以,理所当然的,我们的孩子超前一般的美国孩子。

       我们这些留学海外的人,当年多是过五关斩六将,上的是著名高校,最后还拿到奖学金出国。毕业后,不是个个被微软等网罗,去做他们的工程师?自然的,我们对自己的孩子有同样的高要求,总希望他们出人头地。所以,从小就在他们的学业上抓得很紧。

        我见过许多“家庭学校”的家长,让孩子参加各项的学科竞赛,家长以此为荣。究竟是孩子需要这些荣誉,还是家长需要?在这些荣誉的后面,孩子又承受了多少的压力?这是需要好好反思的。

        美国公立学校对这样按照孩子的智力,不断向前推进的教学方式(称为tracking)持不同的见解。我记得我的孩子在小学的时候,学校有所谓的GATE program(资优教育),鼓励孩子去做横向的发展。例如,要他们在GATE的课里,学习市政府的运作。孩子们有做议员的,有做警察的,有做政府其他部 门员工的。其实,就是让他们知道如何与不同的人相处,了解不同出发点的人,对问题会有不同的看法。用今天的说法,就是让这些IQ不错的孩子,及早培养出良 好的EQ。

        Tracking,那种不断向前推进的教学方式,好不好呢?这见仁见智。我也是受中国式教育的,所以,多少也觉得,要有某种程度的tracking。但是,拼了命往上爬,从长期的角度看,对孩子的害处不少。

        可惜,没有跟踪的资料,让我们得知 “家庭学校”的孩子,进入大学以后,表现如何。但是,我看到过,高中成绩非常好的基督徒孩子,在大学里,因为误交损友,开始抽烟、喝酒,功课一落千丈。

        我并不是说,“家庭学校”的孩子到大学都会如此。但是,在他们还小的时候,给他们太多的压力,而他们又不知道如何与不同信仰的同学相处,走向歧路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结语

       不少基督徒家长选择了“家庭学校”。这些家长为了信仰,也为了孩子的前途,做出相当的牺牲。我提出上述意见,不是要否定这些家长的决定,只是提供另一个视 角。同时,我也希望大家注意到,公立学校培养了不少非常优秀的青年。而且,从公立学校出来的学生,也有很多是灵性上有追求的基督徒。

注: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为: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作者任美国硅谷的民选教育委员16年。多年在华人教会事奉。现居加州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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