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柏滔
聖經清楚地告訴我們,人乃上帝按自己的形像造的(《創》1:26-27)。不過,究竟上帝何時創造天地和人類,卻沒有交代。有人根據愛爾蘭大主教烏撤(Archbishop Ussher,1581-1656)的理論,以《創世記》第5章和第11章的家譜計算,認定上帝在主前4004創造了世界和人類。這與地質測年法所鑒定的地球數十億年年齡,大相徑庭!有些人以此攻擊聖經不合乎科學!很多在教會成長的年輕人,也因此離開基督信仰。
保羅吩咐我們,“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2:15)。究竟怎樣才符合“正意”呢?讓我們從下列兩方面,討論一下聖經與人類的上古歷史 。
一、家譜
很多研究聖經家譜結構的學者,認為聖經中的家譜並非按年代準確地記載,其目的也不是用來推算人類歷史年代。聖經記載家譜,目的是表達屬靈的意義、傳遞神學的信息。從聖經中的家譜,我們可看到下列三方面:
(一)不重要的人物,不記載在家譜中
下列是一些例子。
例一
《馬太福音》1:1“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後裔,子孫:原文作兒子),耶穌基督的家譜”,在這裡,亞伯拉罕與大衛、大衛與耶穌基督之間的人名,未全記載,因為這家譜只介紹重要的人物。
在耶穌的家譜中,有“約蘭生烏西亞”一句(《太》1:8)。其實這裡有三個人名未被記錄:亞哈謝(《王下》8:25),約阿施(《王下》12:1),亞瑪謝(《王下》14:1)。此外,以斯拉的家譜中,還有6個連續的人名未寫。(見《代上》6:3-14和《拉》7:1-5)
按照《出埃及記》6:16-24記錄的家譜,摩西好像是利未的曾孫。然而從利未到摩西,相隔430年(《出》12:40)。顯然,摩西的家譜中,有不少的人名未記載。
聖經的家譜並不在乎年表,而是有深層的意義。《馬太福音》第1章,記載耶穌的3個14代的家譜,“這樣,從亞伯拉罕到大衛共有14代;從大衛到遷至巴比倫的時候也有14代;從遷至巴比倫的時候到基督又有14代”(《太》1:17)。其實,從亞伯拉罕至大衛,歷經1千年。從大衛至遷到巴比倫,約4百年。從巴比倫到耶穌時代,是5百多年。
耶穌的家譜中,還有4個婦女,這是有違猶太人的風俗的!其中,他瑪、喇合、烏利亞的妻子,都犯過大罪,而路得是外邦人。
可見《馬太福音》中的耶穌家譜,要表達的是:耶穌是彌賽亞,是大衛的後裔,是舊約預言的應驗。祂來是要彰顯上帝的恩典。這恩典是給一切罪人的,也給女人和外邦人。這些神學意義,都是超乎年代的!
例二
《創世記》5章和11章的家譜,使用了平行對稱體裁,都以同樣的程式,記載了10個名字:亞當到挪亞共10代,閃到亞伯蘭也是10代。最後一代的挪亞和亞伯蘭,都是一個新時代的開始。
例三
《創世記》4:17-22與5:3-29兩個家譜,亦是有意義的對比。兩個家譜,都以一個父親生3個兒子來結束。兩者都以第7代的子孫為高潮。前者以拉麥的多妻、流血復仇和狂言為鑒,後者以以諾與上帝同行為範(《創》5:23-24),互相對比。
該隱後代和塞特子孫的希伯來名字,亦有對應之處:該隱—該南;以諾—以挪士;以拿—雅列;米戶雅利(Mehujael)—瑪勒(Mahalalel);瑪土撒拉—瑪土撒拉;拉麥—拉麥。
最後一代,同有代表性:拉麥3個後代,代表三種專業人才;挪亞3個後代,代表三個人種。而且,塞特、以諾、挪亞3人,都有較詳細、突出而且正面的描述,說明此3人是例外。該隱族譜不記年代,表示人離棄上帝的日子不被記念。塞特(代替亞伯)的族譜有年代,表示人活在上帝面前得享長壽——直到人罪大惡極,只能活到120歲(《創》6:3)。
這些都是族譜要傳達的主題、教訓與意義。所以我們可以肯定,古人記族譜,重視要表達的意義,重視文字上的工整,卻往往跳過很多代,不記錄,不交代,選擇性地記載。
若用這些家譜中的歲數,加起來計算年代的話,就會發現誤得到下列的結果:洪水以前,挪亞所有祖先都與亞當同時活著;亞伯拉罕58歲時,挪亞才死;閃比亞伯拉罕遲死35年!
這顯然不是五經作者要表達的!《創世記》6:5-6說,當時“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若亞當在挪亞父親的年代還健在,人不可能忘記創造主。這証明挪亞時代的人,不可能與亞當同時。
亞伯拉罕也不可能與挪亞和閃同時,因為比亞伯拉罕更早時代的人說: “來吧!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創》11:4)
這些經文暗示,亞當到挪亞,挪亞到亞伯拉罕之間,有遙遠的時間差距,人甚至忘了上帝創造,以及降洪水的史實。
(二)“父親”、“兒子”,或“某某生某某”,超出字面的意思
上文提及,耶穌的家譜中,“約蘭生烏西亞”一句內,即省略了3個人名。因此“約蘭生烏西亞”的“生”字,並非指約蘭是烏西亞的父親,而是指約蘭是烏西亞的祖先。
《歷代志上》1:36提到,“以利法的兒子是提幔,阿抹,洗玻,迦坦,基納斯,亭納,亞瑪力”。但《創世記》36:11-12卻說:“以利法的兒子是提幔、阿抹、洗玻,迦坦、基納斯。亭納是以掃兒子以利法的妾;她給以利法生了亞瑪力……”
聖經中有很多這樣的例子。在《創世記》5和11章的家譜中,可以看到下列的程式: “甲活到……年生了乙,又活了……年。乙活到……年生了丙,又活了……年”。這裡所用“生了”一詞,往往是有了子孫之意。比如,悉帕和辟拉為雅各“生了”孫子(參《創》46:16-23),迦南“生了”幾個國家的人(參《創》10:15-18)。所以“甲活到……年生了乙,乙活到……年生了丙”的意思,不一定是父親生兒子。可能是某人出生時,其重要長輩的年齡。
(三)古人長壽的新證據
人類壽命的長短,也是看家譜時需要考慮的問題。
《創世記》5章亞當的族譜,記載當時人類的平均壽數為900多歲。洪水以後,由600多歲漸減到200歲。到了摩西時代,又再縮短,為70-80歲(參《詩》90)。耶穌時代,通常人只有30到40歲……
古代的中東,記錄帝皇壽命時,可能誇大。不過,我們有理由相信《創世記》的記錄是真實的。在近年的動物基因研究中, 科學家Cynthia Kenyon發現,在精密的基因調控之下,線蟲(C. Eelegans)的某一基因的突變,或另一基因的高度表現,都可以使其壽命延長一倍。原來,線蟲在極限環境中(例如族群擁擠,或食物不足時),基因改變,進入少耗能量的Dauer境界,能對抗逆境,對抗老化,延長壽命。
類似的基因也在高等哺乳類動物,以及人的身上發現。科學家因此認為,人類的壽命可以調節。目前科學家已經在實驗室中,把線蟲的生命延長了6倍(相當於人類活到720歲)。
從上古時代到如今,人類調控年壽的基因轉變不足為奇。以前能活到900歲的人類,如今只能活100歲,絕對可能!
除了基因變異的可能性之外,原始人類的基因也比較清純,先天性疾病較少。加上地球環境污染少,長壽的可能性較高。洪水之後,生態環境有了一定的改變,也可能是壽命縮短的原因之一。
故此,這些聖經家譜結構學者和大部分福音派的神學家,都同意:聖經並未提供我們計算亞伯拉罕之前年代的證據,五經作者並沒有記下創世和洪水的日期。作者的原意也不在於此。
我們有理由假設,亞當到亞伯拉罕之間有悠久的年代差距,只是事蹟稀少,正如摩西對以色列人在埃及寄居430年的事蹟絕少記載。
二、“日”有多長﹖
《創世記》記載上帝6日的創造,目的是告訴我們,上帝從“空虛混沌”中,造出了“一切都甚好”的宇宙,以及祂如何從混亂中創造秩序……
假如我們把聖經《創世記》頭3日的創造記載,與後3日平行排列的話,就會發現上帝創造計劃的周詳。祂好像一個有條理的建築師,用了頭3日來造空間,後3日造物,充滿這空間——第一日,上帝把光暗分開,相對的,第四日,祂在太空中造發光體;第二日,上帝把大氣層和地下水分開,相對的,第五日便在大氣層中造飛鳥、水中造魚;第三日,祂使陸地從水中露出來,並在地上創造地域環境,相對的,第六日,祂在陸地上造各種走獸,造人。
記載中的“日”(Yom)一字,代表了幾個不同的意思,可能是24小時的太陽日,也可以代表一段不能確定的時間,如《創》2:4“創造天地的來歷,在耶和華上帝造天地的日子,乃是這樣”。也可能是千年如一日(參《詩》90:1-4),或是與黑夜分開的“晝”(《創》1:5)。
況且,太陽(大光)在第四日才被造,所以前4個創造日,不太可能是24小時的太陽日。
有人根據《出埃及記》20中“十誡”的安息日,認定創造時的一日,就是太陽日。但是十誡注重的是“安息”,而並非“日”,因為上帝同時也設立安息年(《出》23)和禧年(《利》25)。而且上帝的安息日如今仍未結束(《來》4)。
其他人根據《創世記》1章常出現的“有晚上,有早晨”,肯定創造日是太陽日。不過,這句子可能是形容時間的始末。還要注意的是,描述第七日的時候,沒有這一句,可見第七日尚未結束(《來》4)。
而且,從整段的記載來看,作者原意不可能是用這句子來記時日、定年歲,因為《創世記》1:14-16清楚地說明,到了第四日:“上帝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並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於是上帝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也就是說,第四日才定下地球生活的節奏。
上帝在第六日,做了幾件事(參《創》2):(1)用塵土“造”人,名叫亞當。(2)“立”了一個園子,即造了伊甸園。(3)把亞當“安置”在伊甸園裡。(4)將各樣飛禽走獸“帶”到亞當面前“起名”。(5)“使亞當沉睡”。(6)取下亞當的一根肋骨,“造成”一個女人……
這些動詞,都喑示時間的運用。特別是亞當為禽獸起名,就算當時禽獸種類可能較少,但按生物分類學的推測,取名字也一定花了不少時間。
況且,根據《創》2:23“這是我骨中的骨……”,和合本中文聖經的“是”的希伯來原文為 hap•pa•‘am (英文 is now),在舊約其他經文中被譯為“這回”、“這一次”、“再……一次”(參《創》29:35,《出》9:27,《士》15:3和16:18),都是表達等了很久才如願以償的感嘆!也就是說,亞當可能獨居了很久,為禽獸起名看到公和母,最後才看到自己的配偶,於是發出感慨。因此,第六日代表一段很長時間,可能是最好的解釋。
結語
總而言之,地球及人類的年齡,無法確定,對創造神學也不重要。基督徒應持守聖經創造與看顧、墮落與救贖的基要信仰,確信上帝從無創有。人乃按上帝形象被造、非進化而來。上帝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人類先祖亞當、夏娃在歷史中的犯罪,將整個人類陷在罪中,與創造主隔絕。而上帝憐憫、拯救罪人……
讓我們不要拘泥於地球及人類年齡等小節,同心合意以正確的聖經教導,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
作者來自香港,曾任教於伊州惠敦大學生物系多年,現已退休。
參考書目:
1. Walter C.Kaiser Jr., Peter H. Davids , F. F. Bruce and Manfred Brauch , Hard Sayings of the Bible,(Downers Grove, Illinois:Intervarsity Press,1996), p.101-104.
2. Lin K.,Hsin H.,Libina N.and Kenyon C.,“Regulation of the Caenorhabditis elegans longevity protein DAF-16 by insulin/IGF-1 and germline signaling,”Nature Genetics, 2001, Volume 28, p.139-145.
3. 潘柏滔,《進化論簡評》,( 美國證主,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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