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談妮
如果,我們不能頌讚 “上帝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上帝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就很難在“上帝的意念不同於我們的意念,上帝的道路不同於我們的道路”(參《賽》55:8-9)時,做到順服。
對上帝尚且如此,對人就更難了。怎麼辦呢?
周學信提醒我們,聖經裡的順服明顯不只一種,而且也異於我們來自文化,或本能地解讀;邱清萍則指出,對上帝的愛決定我們是否順服人,這是順服的藝術;周傳初認為,個人與教會的成熟,第一要效法主耶穌的順服;陳正華見證,她如何實踐“順服丈夫”;張在孜從文化出發,談我們如何順服上帝,“離開父母”,並孝敬父母。
順服上帝,也體現在我們如何區分同性戀行為與同性戀者(鐘德民);在貧困中仍不忘作跨文化宣教(郭開智);以上帝國度的眼光來服事(高山);從政,卻不結黨營私(莊祖鯤);以憐憫的心,承擔被騙的風險(薛主流)。
順服上帝,是因為我們知道耶穌基督已經復活,並盼望祂榮耀的再臨(小志),也是因為審判與悔改,不論是現在或未來,各人都免不了要直接面對上帝(劉同蘇)。
《舉目》72期目錄:http://behold.oc.org/?page_id=26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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