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邓洁明、谢昉
第70期的《举目》杂志中,“平安”弟兄的《教会应该如何付牧师工资》(http://behold.oc.org/?p=24988,下称《教》文),触及了华语教会较少谈及,甚至让牧师尴尬的话题——传道人的薪资。
就笔者的观察,华人教会的牧师,薪资普遍低于教会成员的平均水准,更低于北美教会牧师的一般工资。某间华人教会在聘请英文堂牧师时,美南浸信会植堂顾问,首先建议他们提高牧师薪资,因为顾问认为,现有薪资低到美国人不会来应聘。
有人问:“传道人岂是为钱事奉呢?怎么可以因为薪资低就不做牧师呢?”
传道人当然不是为了钱事奉主,但是传道人同样有责任管理自己的家、供应家庭的需要。
“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上帝的教会呢?”(《提前》3:5)对于传道人而言,家庭应该是优先于事工的。所以,他要忠心管理自己的家庭、供应家庭的需要。
过低的薪水,也会给撒但留下地步,让传道人在服事的同时,感到委屈、缺乏尊严,乃至自义和埋怨。会众和牧师之间,就有可能产生裂痕。即便像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s, 1703-1758。编注)这样伟大的神学家、牧师,他和教会之间,也在薪资问题上存在分歧 。
所以,《教》文提出的问题非常重要。文内的旧约经文,也相当有助于我们理解,上帝为什么将一些人分别为圣出来服事。不过,鉴于旧约的祭司制度和今天全职传道人的差异,我们是不是更可以从新约圣经中,了解传道人薪资的原则呢?以贫困线范围作为参照,是否合理和有智慧呢?
本文希望从圣经和实践两个角度,鼓励教会慷慨对待牧师,进一步思考传道人薪资的标准。
为什么要慷慨地对待牧师?
第一,教会本该慷慨,而非吝啬
所有跟“教会给付牧者薪资”有关的经文,都强调教会应该慷慨,而不是吝啬。
保罗在《提摩太前书》5:17指出,那些“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而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接下来,保罗援引《申命记》25章说,“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这表明他所谈到的,不仅仅是一般的“尊重”,而是在金钱供应上的尊重。
在《加拉太书》6:6,保罗告诉教会,“在道理上受教的,当把一切需用的供给施教的人”。在《哥林多前书》9:10-11,保罗将传道人得薪资的权利与农夫大丰收时得回报相比较。
虽然保罗自己放弃这一权利,但是圣经的确告诉我们,传道人有这一权利,正如我们有权也应当从自己的工作单位获得薪资一样。
第二,有快乐,不至忧愁
圣经告诉每一个教会,要让他们的牧者在主前交帐的时候:“有快乐,不至忧愁;若忧愁就与你们无益了。”(《来》13:17)如果教会在薪资上吝啬,牧师和牧师的家庭,怎能在主前快乐、满足呢?
第三,灵魂比金钱重要
如果教会不能在薪资上信任牧师,为何要将灵魂交托给牧者带领呢?
很多文章(例如《教》文),虽然强调给予牧师合理的薪酬,但同时总不忘了强调有些牧者贪财。是的,的确有贪财的牧师。然而,别的牧师贪财,并不是你对自己的牧师吝啬的理由。
如果教会不信任自己呼召的牧师,反而想以贫穷为手段来控制他(“使他们谦卑”),又何必将会众交托于他呢?难道灵魂不比金钱重要百倍吗?
保罗在《提摩太前书》中两次强调,人管理金钱的能力,和教导、治理百姓的能力是相关的。如果教会不信任牧师在金钱上忠心,就不应该呼召他成为教会的领袖。
第四,不依赖别人
人之所以工作,原因之一就是上帝要我们不依赖别人,“又要立志作安静人,办自己的事,亲手做工,正如我们从前所吩咐你们的,叫你们可以向外人行事端正,自己也就没有什么缺乏了”(《帖前》4:11-12)。
这个原则同样应用在牧师的薪资上。如果教会给予牧师的薪资过低,使他不得不依赖别人(例如亲友、筹款,甚至政府低保),教会即迫使牧师违背了保罗的教导(当然,在教会植堂初期,牧师可能从别的信徒那里获得支持,正如保罗从腓立比教会获得支持一样)。
如果教会让牧师依赖妻子的收入,也是缺乏智慧的。妻子的首要职分是支持丈夫的事工。有智慧的教会,会在薪资上善待牧师,使牧师的妻子不必外出工作(例如可以全职在家养育孩子),从而更好地支持丈夫,使丈夫全心投入上帝呼召他的事工。
第五,能慷慨待人
我们工作的另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能慷慨待人。很多人工作是为了身份,为了锻炼自己的能力,为了表明自己的重要性,为了权力,等等。然而新约让我们看到,我们工作是为了不依赖别人,也是为了可以慷慨待人, “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弗》4:28)。
就是说,我们工作不谨是为自己,也是为别人。如果我们在牧师的薪资上不慷慨,我们不但亏欠上帝,而且也剥夺了牧师慷慨待人的能力。
第六,如此传讲,最没有拦阻
传道人有权为生活需要而暂时离开事奉。这也是保罗写下《哥林多前书》9:6的缘由。在《哥林多前书》9章,保罗很清楚地说,教牧事工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人得福音。所以保罗认为,传道人从教会得薪资,可以全时间专注在事工上,是非常合理、自然的(《林前》9:4-6,《腓》4:15)。当然,在特殊的情况下,当他觉得从教会受薪会给福音事工带来消极影响时,他会暂时放弃这一权利。
笔者认为,当教会给予传道人优厚待遇,使他们用上帝的话语教导人时毫无后顾之忧,这样的上帝话语的传讲,是最没有拦阻的。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让传道人富有,但我们要确保传道人在支付帐单、购买生活需用品时,没有忧虑和迟疑。
我们对什么是“足够”,认识往往是不正确的。如果会众的平均年龄比牧师年轻数代(例如我所牧养的教会,会员大多是年轻人,单身,刚刚大学毕业),会众往往对传道人的家庭需要多少钱,缺乏概念。
也有另一种情况。20多年前,我们教会里有很多老年会友。他们对消费的概念,还停留在上个世纪70年代。他们或者过得很节俭,或者仍使用1970年代的物价标准来衡量。
在上述两种情形下,会众都不完全理解传道人的真实所需。还有很多会众,并没有意识到(或者有意识地忽略了),他们自己的雇主,为他们所支付的,远多过他们实际拿到手的薪水(比如雇主会为雇员支付免税有薪假、家庭健康保险、养老保险)。教会有没有为牧师提供这些呢?
除此之外,牧师的事工也需要一些额外开支,例如买书,和弟兄姊妹吃饭,外出开会等。有智慧的做法,是将薪资预算和牧师的事工预算下的各个专案,分别列出,让会众一目了然,得以了解。
第八,牧师的工作范围很大
牧师的工作内容和范围,远大过一般会众能够看到的。特别是如果教会只有一个牧师,会众常常会打电话咨询他,他也要在会友下班后和他们吃饭或喝咖啡。
他要在会友处于特殊状况时给予帮助,甚至午夜接听电话。他休假时,可能因为教会的紧急状况而匆匆赶回。他需要投身很多非本教会的事工,例如神学培训、为其他教会提供帮助等。
当然,也有不少懒惰的牧师。然而如果你的牧师是认真工作的,并且常常做出许多牺牲的,你应该给他优厚的待遇,正如很多雇主也为常常要超时工作、要求很高的岗位,提供优厚的薪资、福利一样。
第九,好好管理自己的家
《提摩太前书》3:4-5,要长老“好好管理自己的家”(在新约圣经中,长老、监督和牧师这3个词,常常交替使用,指的是同一教会职分)。在第一世纪,“管理自己的家”,包括管理家庭的财务需要和家庭成员。
什么是牧师离开教牧事工的最大原因?多半是因为他意识到,他的收入不能让他同时扮演可靠的父亲、丈夫和牧师这3个角色。他会选择离开教牧事工,先去做家庭的供应者。
保罗在《提摩太前书》3章,似乎告诉我们,既然“好好管理自己的家”是做牧师的前提条件,那么当牧师的收入不能“好好管理自己的家”时,他的首要优先是照顾家庭。
众所周知,教牧事工加给家庭的压力也是非常大的。缓解教牧事工给家庭带来的挑战和压力的方法之一,就是给予优厚的薪资,使其家庭舒适。
教会给牧师的薪资,是否使他可以每年带全家出去度假,让孩子感受到父亲的爱?是否使他可以和妻子约会,让妻子感受到,对丈夫而言,自己比教会更重要?是否使他可以供应自己的家庭,让孩子从父亲的身上看到天父的慷慨和供应,而不是吝啬和忧愁?是否能让妻子说,“我为我的丈夫被上帝呼召成为传道人,而感到喜乐和感恩”?
实际生活中的运用
在谈了慷慨地对待牧师的9个理由之后,笔者也想分享一下,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该如何考虑牧师的薪酬待遇。
在我们教会,牧师的薪酬是由带职长老(平信徒长老)所组成的薪资委员会评估的。薪资委员会包括3个带职长老,还有教会负责预算的执事。
评估完成后,他们向教会长老团提出薪资福利建议,由长老团中其他的平信徒长老投票决定是否采纳。全职长老,也就是牧师,在薪资上没有投票权。
在薪资委员会做薪酬评估决定时,他们考虑如下因素:
第一,圣经原则
在《提摩太前书》5章,保罗提到一些特别的关照:寡妇、长老和奴隶。在17-18节,他说:“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
接着,他引用《申命记》25:4说,“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以及“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 (《路》10:17)。
《雅各书》5:4提醒教会,如果教会没有合理地支付牧师的薪资,“收割之人的冤声已经入了万军之主的耳了。”这些圣经原则,都指导薪资委员会评估牧者的薪酬、福利。
我们的薪资委员会在决定牧者的薪酬时,还考虑到以下几点:
第二,房产升值
牧者如果住在教会提供的免费住房里,他们会得不到房产升值的好处。虽然他们在任时有免费的住房,但是当他们离开教会后,他们将不得不面对高房价。
从长远来看,免费住房反而使他们处在很尴尬和弱势的位置。所以,评估薪资、福利时要考虑这一点,给他们额外的补贴,使他们能够为将来投资。
第三,忠心劳苦
我们教会有一群极有恩赐的牧师,在讲道、教导、带领教会上,都显出他们是非常优秀的传道人。并且,我们看到教会的确运作得很好、很健康。这是他们认真、劳苦事奉的结果。
我们身边有很多教会,因为文化压力而偏离正统基督教信仰、追逐成功神学、讨好会众。所以,我们为上帝赐给我们这样的传道人而感恩。
如果,我们认为他们就是《提摩太前书》5:17-18所说的“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和“劳苦传道教导人的长老”,我们就该给他们“配受”的“加倍敬奉”。
第四,认可、鼓励
给牧师提供优厚薪酬待遇的目的之一,就是鼓励他们,让他们知道教会认可他们的忠心劳苦,愿意他们毫无后顾之忧地投入事奉。
换句话说,我们不希望牧者因为经济原因而分心。特别是牧者没有固定的上班时间,常常工作超过40个小时,甚至有时需要动员全家事奉教会,要请人到家里吃饭,请宣教士和讲员到自己家里去住,或是在工作时间之外辅导会众、主持婚礼和葬礼、参与教会外的事奉,等等。
我们给予超出市场预期的薪资待遇,虽然并不能缓解牧者的压力、补偿他们额外事奉的时间,却能让他们知道,教会早已意识到牧者这一岗位的特殊性,并给予足够的感激。
第五,忠心管家
我们给牧者优厚的待遇,还因为我们意识到,这是教会作为金钱的管家,在上帝国度里进行的正确投资。
如果我们信任我们的牧者是上帝呼召、忠心传道的人,如果我们在几年的观察中,也印证这一点,我们就有理由相信,我们的牧者有足够的智慧,不陷入钱财的诱惑中,也不会因为高薪而耽于享乐。
我们应该相信,他们能正确地使用薪水来荣耀上帝。
第六,市场参考
除了上述5个指导原则之外,我们也常常参考现有的市场薪资标准(例如,美国劳工部提供的资料),确保教会的其他非牧职受薪岗位(例如,儿童事工主任、教牧助理、办公室行政、前台、总务等)的薪资,和本地市场类似职位的薪资相称,并根据通膨情况、职员年资等做出调整。
对于牧师职位,我们参照联邦政府高级公务员的薪资,并根据牧师的住房情况(是否住在教会地产里),作出调整。
我们教会的预算表
如果将牧师的薪资、福利分解开来,在我们教会的预算表中,包括8个项目(不包括牧师进修、差旅和个人事工费用)。这一预算表,是向教会成员公开的。这8个项目是:
1. 工资:每一个全职受薪员工,包括牧职和非牧职,都有一笔工资收入,由薪资委员会建议,长老团批准。
2. 所得税:根据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要求,教会为员工支付所得税。
3. 残障保险:所有全职员工,包括牧职和非牧职,教会都为他们购买残障保险。
4. 健康保险:所有全职员工,包括牧职和非牧职,教会都为他们及家庭购买健康保险。
5. 人寿保险:我们为传道人购买人寿保险。对于非牧职员工,例如文秘、前台、儿童事工主任,我们在他们任职期满5年后,为他们购买人寿保险。
6. 退休金:在美国,私营企业为员工提供401(k)退休金。教会作为非营利机构,则提供403(b)退休计画。具体金额,根据各人服事年资、住房状况不等。
7. 住房津贴:教会提供的住房,将根据市场折为具体金额,体现在预算表的“住房津贴”这一栏中。对于自己购房或者租房的职员,教会提供住房津贴,供他们租房或支付贷款。
8. 儿童教育:教会为合乎条件的职员提供合理的教育补贴,使他们能够让自己的孩子接受高品质的教育。
读者可能会想,你们是很有钱的美国教会,我们没法照做!
当然,每个教会的情况不同,在不同的地区也会有不同的考量(例如,中国大陆的法律就不要求残障保险),但是我们相信,这些原则——无论是出于圣经,还是出于常识和智慧——都是普遍适用的。
我们教会有相当多的全职职员(教会成员900多人,职员20人),所以最后汇总下来,员工薪资、福利占教会总预算的一半左右(正好是《教》文建议的比例)。
对于植堂初期的教会、以学生为主的教会,恐怕没有力量同时供应事工需要和牧师家庭需要。教会或许可以考虑为植堂、学生事工筹款,或是聘用半职的传道人。但不应鼓励或暗示传道人降薪,“以受苦心志”来面对低薪。
笔者想特别指出的是,“量入为出”——即根据教会的奉献收入决定牧师的薪资,并不是最合理的做法,因为华人基督徒普遍奉献少,甚至不奉献。
笔者认为,根据前述原则,制定合理的、慷慨的薪酬待遇,并用圣经教导会众,在金钱的管理上忠心,慷慨奉献,支持教会的事工,是合理的做法。
这一教导,让教会的平信徒长老(带职长老)来做,更加合适。这可以参考邓洁明牧师的文章《基督徒该奉献多少?》(http://cn.9marks.org/article/how-much-should-christians-give/)。
我们教会发这篇文章给所有预备加入教会的弟兄姊妹,并鼓励他们在金钱管理上忠心。
盼望本文所提供的圣经原则和实践,能够帮助教会慷慨地对待自己的传道人,让忠心事奉的牧者受配得的敬奉。
邓洁明(Jamie Dunlop)牧师,华盛顿特区国会山浸信会牧师,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全职事奉前,在咨询界工作十多年,亦是教会长老及薪资委员会的成员。
谢昉弟兄来自中国,带职牧会10年。毕业于三一福音神学院(TEDS)。曾在国会山浸信会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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