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樓健
隨著“信心”這個詞在社會上越來越頻繁地使用,其所涵蓋的範圍也越來越廣。很多基督徒受到了世俗文化的影響,常常誤用、濫用“信心”,導致自己的信仰生活出現偏差。
對基督徒而言,“信心”是關乎信仰的“根基性”的問題,是不容忽視的。那麼,信心的對象和內涵是什麼?到底什麼才是聖經所啟示給我們的“信心”?
基督教的“信心”,是不是很多人所說的“信則有,不信則無”的那種信心?是不是許多宗教的“善男信女”所表現出來的那種信心?是不是現代心理學衍生出來的所謂“自信心”?又或者是現今無數基督徒“只要我要求,上帝就一定為我行神蹟”的自我式信心?
不,都不是!新約聖經給了我們信心的定義:“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
信心是什麼?信心是“底”,是目前還沒有來到、卻是我所盼望的一定會來的事情的“實底”;信心是“證據”,是暫時還沒有看到、但我知道一定會發生的事情的“確據”。
聖經所啟示的信心,並不建立在我們生活中所遭遇的事情上,也不建立在可視的物質層面上。保羅說:“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4:18)
這是基督信仰非常重要的特色:基督徒的信心,是從目前所生活的暫時的世界,向永恆的國度,做出的跨越時空的飛躍;是站在今生,朝著永恆的方向,對創造了宇宙萬物的主宰所發出的呼召,做出的正確回應。
因此,基督徒雖然生活在今生,但是憑著信心,不僅可以認識永恆,並且在今生就享受永遠的未來所蘊含的福祉。
我們由此看到,基督信仰跟其他任何信仰之間,有一個鮮明的、本質上的區別:我們擁有永恆的盼望,這盼望是有“實底”和“確據”的,因為我們憑著信心看到了別人所看不到的,享受到了別人享受不到的。
這個“底”是什麼?
只要稍作瞭解,我們就會發現,幾乎全世界所有的民族,其思想和文化中,都有一個根深蒂固的“永恆”觀念。
人類不可能在一個暫時的、會滅亡的世界上找到人生真正的盼望。可是,任何民族要在世上生存,就必須有肯定的、積極的、正面的人生方向——這就是信仰產生的必然條件。
然而無論東方還是西方,在追尋人生的意義和價值的過程中,都不可避免地犯了一個根本性的錯誤:以人為出發點,通過對自然界的研究,去探索永恆的價值。結果是建立了各種各樣、名目繁多、讓人眼花繚亂的哲學思想和宗教信仰。
這當然是死胡同。我們永遠不可能以這樣的方式,找到從今生邁向永恆的道路。以這樣的方式,亞里斯多德即便推斷出一定有“宇宙第一因”,也想不明白“第一因”到底是什麼;中國的老子雖然發現:“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註1)他卻仍無法知道那個“物”到底是什麼,只能用“道”這個字來稱呼它,又勉強用“大”來尊稱它。
我們知道,生活在二度空間的螞蟻(假如),永遠不可能瞭解三度空間的人類的思想與行為。生活在三度空間的人類,卻具備足夠的能力研究二度空間的螞蟻。同樣,受限於時空的人類,也永遠不可能去瞭解、研究時空的創造者和主宰。
幸好,人雖然無法找到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卻可以親自來到人間,向人啟示祂的存在。聖經告訴我們:“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約》1:1-14)
聖經還告訴我們:“上帝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祂兒子曉諭我們。”(《來》1:1-2)
這讓我們看到基督教與其他一切宗教在本質上的不同:一般的宗教都是人去尋找神,而基督教是上帝道成肉身來找人。因此,基督教是啟示性的宗教,是上帝向人類啟示祂自己,讓人通過啟示認識上帝、認識人生的意義和價值,然後向祂做出正確地回應。
基督信仰中那個信心的“底”,就是上帝及其啟示。
因此,基督徒信心的出發點和對象,是上帝而不是人。當我們說“我有很大的信心”時,一定要非常小心,因為不是我對自己有信心,也不是我對基督教的教義或聖經的字句有信心,而是我相信那位透過聖經把自己啟示出來的上帝,相信祂是可信的。上帝才是我們信心的根基,我們信仰的確據和實底。
整本聖經和教會歷史讓我們相信,上帝絕不說謊、絕不改變、絕不後悔(註2)、絕不背乎自己。而且,世上沒有任何的存在比上帝更大、更有能力,所以世上沒有任何存在,能夠推翻上帝、改變上帝的話語。這是基督信仰的根基。
加爾文認為,信心是我們對上帝的慈愛“不變而確實的認識”。這認識是以基督的應許為依據,並藉著聖靈向我們啟示,在我們的心裡證實的。
信心與暫時的結果無關
舊約《創世記》第4章,記載了人類歷史上的第一宗謀殺案。亞當的兒子該隱,殘殺了自己的親弟弟亞伯——兄弟二人向耶和華獻祭,“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創》4:4),“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創》4:5)。“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創》4:8)。
很多人為亞伯抱屈。既然他相信上帝,而上帝也喜悅他,可為什麼當該隱殺害他時,上帝不出手相救?是上帝老眼昏花,還是愛莫能助?還有人覺得上帝不公義——該隱謀殺親兄弟時,上帝不阻止,之後也不懲罰,甚至還保護了他。
聖經不回答這些問題,卻告訴我們:亞伯是“因著信,獻祭與上帝”(《來》11:4)。亞伯和上帝的關係,是建立在“信心”的基礎上。亞伯的生活和事奉,也建立在“信心”所帶來的信仰上,並且產生了屬靈行動。亞伯因“信”獻祭,因“信”來到上帝的面前,因“信”把他所擁有的最好的東西獻給上帝。
上帝喜悅亞伯的生活和事奉,接納他的供物。作為亞伯,“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上帝指他禮物作的見證”(《來》11:47) ,意思是說:上帝藉著悅納亞伯的祭物,稱許亞伯是義人。
作為人類歷史上第一位義人(參《太》23:35)和殉道者,亞伯因為信仰而被害,因為別人的罪惡而死。他雖然死了,但幾千年來,他依然藉著聖經向我們講話:我們在世上只是客旅,是寄居的。而我們所盼望、所羡慕的,是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上帝為一切祂所愛之人預備的天上之城。
從人的角度看,該隱是一個很努力的人。他靠自己的力量種地,也拿地裡的出產獻祭。然而上帝“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創》4:5),因為該隱的思想和行為是惡的(參《約一》3:12)。
上帝允許那一家庭慘劇的發生,也是為了警戒後人:若是不能戰勝埋藏在內心深處的罪惡,它就會如影隨形般緊貼我們,讓我們無法逃避。
信心不看周圍的環境
在舊約《民數記》13章,摩西按照上帝的指示,向應許之地迦南派出了12個探子。40天之後,探子帶著迦南出產的美物,回到以色列營地,向摩西和以色列會眾報告:上帝的話是真實的,迦南地果然是流奶與蜜之地(參《民》13:27)。但我們不相信上帝已經把這塊地給了我們,因為“那地的民強壯,城邑也堅固寬大(《民》13:28)。我們根本沒有能力得到這片土地。假如我們相信上帝,強行進入迦南地,等待我們的就是死亡。
他們完全忘了上帝說過:“我不在一年之內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恐怕地成為荒涼……我要漸漸地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等到你的人數加多……我要將那地的居民交在你手中,你要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出》23:29-31)
真是一群可憐又可悲的人。他們在埃及,親眼見過上帝加在埃及人身上的10災,也在紅海邊目睹了埃及追兵被大海吞沒的場面。他們每天都在生活中經歷著上帝豐富的供應,也藉著雲柱、火柱享受上帝的同在。
然而他們始終沒有學會凡事仰望上帝、信靠上帝。《希伯來書》作者說,他們在曠野惹上帝憤怒、不斷地試探上帝(參《來》3:8)。
當環境對他們有利時,他們擊鼓跳舞、感謝讚美上帝。當困難、麻煩來臨時,他們就不信上帝,懷疑甚至抱怨上帝。所以聖經說,上帝“就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來》3:11)。
信心不憑藉以往的經驗
挪亞的偉大,並不僅僅因為他是全人類的祖先,更是因為當上帝吩咐他建造方舟時,他“既蒙上帝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來》11:7),按照上帝的要求,建造了一艘巨大的方舟。
當挪亞向周圍的人宣告上帝的審判將要來臨時,誰會相信?上帝是慈愛的,怎麼可能審判人類,而且是以滅絕的方式?亞當犯罪不過是被趕出伊甸園,該隱殺了亞伯,結果上帝還保護了他!
在挪亞的時代,沒有什麼大洪水的跡象,建造這樣一艘方舟(按今天的標準估算,排水量超過4萬噸,註3),是匪夷所思的。而且,世上有那麼多的動物,該如何區分哪些是蒙拯救的?如何把得救的動物領進方舟?需要為進入方舟的人和動物準備多少食物和飲用水?……
雖然在世人看來,挪亞所面對的一切都是未知數,但挪亞相信,這一切的未知數盡在上帝的手掌之中,這才是最重要的。所以聖經說:“挪亞因著信……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來》11:7)
信心是依靠上帝的話
有一天,耶和華向亞伯拉罕顯現,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創》12:1)我們平時無論是搬家還是移民,都要事先做足功課,全面衡量利益得失,然後才能行動。然而75歲的亞伯拉罕,“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裡去”(《來》11:8)。
當他領著家人長途跋涉,風塵僕僕地來到迦南時,耶和華又一次向他顯現,應許:“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創》12:7)亞伯拉罕信了,並在耶和華顯現的地方築壇。
10年之後,耶和華再次顯現,告訴亞伯拉罕,他的後裔要像天上的眾星那樣無法數算(參《創》15:5)。亞伯拉罕又信了。所以,“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15:6)
聖經告訴我們:亞伯拉罕幾十年如一日,“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來》11:9),甚至連墓地都要花錢向當地人購買。然而,因為他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上帝”(《羅》4:17),所以他的信並不落空。在他百歲高齡時,上帝應許他的兒子以撒出生,而且“從一個彷佛已死的人就生出子孫,如同天上的星那樣眾多,海邊的沙那樣無數”(《來》11:11-12)。這就是他信靠上帝的結果。
使徒保羅告訴我們:“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 (《林前》13:13)信、望、愛,是基督徒信仰生活中極其重要的三個屬靈要素。最基本的是“信”,最長久的是“望”,最大的是“愛”。如果沒有從上帝那裡來的信心,信徒就不可能產生持久的盼望。若是沒有信心,以及這個信心帶來的永恆盼望,信徒就不可能領受上帝所賜予的超越時空的愛,就無法戰勝生活中必然遭遇的困難和壓力,更無法用上帝的愛去挽救這個罪惡世界上的人。
亞伯拉罕“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羅》4:18)。盼望越來越多的基督徒,能夠不斷地領受上帝所賜的信心,在生活中認識和經歷上帝的信實,以此成為生命的根基。
當然,基督徒都是蒙恩的罪人,而且生活在世俗社會中,所以信心常有反覆,生活中也會有軟弱。然而,我們不必為過去的失敗而灰心,人永遠達不到上帝的標準(摩西和以利亞也有失敗的時候,也曾經求死),上帝會成為我們的幫助和保障。
“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可》9:24),願此成為信徒一直不斷的禱告。
註:
1.老子《道德經》25章。
2. 聖經中雖然多次提到“上帝後悔”,但那是用擬人化的語氣,描述上帝希望人類悔改,不願意人類沉淪的心情。
3.《舊約聖經背景註釋》(臺灣校園書房出版社),P. 40。
作者畢業於上海華東化工學院,現居瑞士蘇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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