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娶她嗎?——一個簡單而複雜的問題(談妮)2015.11.2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 編者心 專欄
前緣
前一次見到 E,他只有15歲。那一年,他住在親戚家,常常透過網絡和我說些心裡的話。後來他父母問我可否讓他搬到我家,我婉拒了——那時我家裡的兩個臥房內擠了3個女孩,要再加一個青春期男孩,太尷尬了。
這些年,我透過社交媒體,知道他進了重點大學、到歐洲作交換學生、畢業、工作,早已度過青澀,成為一個成熟有擔當的大人。不但如此,他還陽光、強壯、人緣佳,充滿了活力……應該也是個蠻有異性緣的傢伙。
10年後,他忽然找我,要跟我見面。
初秋,我們穿過大街小巷,搭地鐵,走天橋,一路閒話,終於大汗淋漓地找到一家店面寬敞、冷氣十足的麥當勞坐下,點杯冰茶喝。
然後,我們的談話進入正題。
她大我八歲
E 成長於基督徒家庭,父母都敬虔愛主。父親對福音充滿使命感,因此透過職場有許多領人歸主與訓練門徒成功的經驗。母親則長期積極參與教會服事與社區服務。當 E 與同樣敬虔愛主的 S,從教會同工關係轉為男女朋友之後,父母顯然非常不贊同。
女孩,不僅年齡比他大,學位也比他高。
女孩的父母也緊張,怕男孩動機不純……後來知道 E 和 S 一樣,也是美國公民之後,就比較放心了。但 E 的父母還是不開心:父親冷漠迴避,母親則反覆叮囑他,要多禱告,明白上帝的旨意。
E 很困惑地問我:上帝的旨意是什麼?而 S 因為得不到 E 父母的祝福,就要求暫停做了一半的婚前輔導。E 有點急,怕因此耽誤了33歲的 S。
父母的心思與客觀的判斷
我先告訴 E,換成我的女兒找了個大8歲的男生交往,我也會不太贊成(言下之意,是何況兒子交了個大8歲的女友)。這樣說的原因,原是希望 E 能以體貼父母的心為前提來跟我討論。但除此之外,從 E 對我許多問題的回答來看,我實在找不到任何兩人不合適的地方。
我不知道 E 父母以年齡差距為反對理由的真正原因為何。但我個人不喜歡女兒交往年齡比較大的異性是因為:
1. 女性的平均壽命比男性長。
2. 我不希望女兒在退休但仍然活力十足的時候,要去照顧一個病弱的老頭子。君不看,在公園大跳廣場舞的,不都是些大媽們!
這些理由都是從實際出發,也是希望對未來可掌控到更多的幸福,但都好像與聖經原則沒啥關係。而且,未來有太多的變數,是我們無法預估的。
事實上,對我這個挑剔的母親而言,大概也沒有什麼人足以成為我孩子的完美配偶;如果真存在的話,那麼對方大概也不會看上我的孩子。(正好讀者可參考這篇文章:《媽媽基督徒,還是基督徒媽媽?》http://behold.oc.org/?p=27539)
文化的判斷與上帝的旨意
在我父母的時代,是認為女性要找各方面條件都比自己“高”的結婚對象,這包括身高、年齡、學歷、薪資……等等。有些基督徒則要加上屬靈的條件——比方說聖經更熟,服事職位更高等。但這種僵化的,隱含女性是依附角色的匹配概念/框架,在新一代中早就缺乏束縛力了。
以前的我,古板又高傲,因此在選擇對象上,既不屑於“找飯票”,又不願與年齡比我小的交往。
有一年,我到一個城市任工程師,在那裡的查經班中認識一對夫婦,雖然太太長先生10歲,但兩人心靈的相通令他們神似雙胞胎,不但看起來像同齡,而且坐在那兒不需言傳,旁人就能感受其自然流露、周身洋溢的喜樂與平安。
17歲那年,我聽從團契輔導的教導,為自己未來的配偶禱告。但卻花了很多年,才逐漸發覺自己在不知不覺中,將一些文化或習俗標準放進我對上帝旨意的理解中。
這就好像有人以亞伯拉罕的老僕人為以撒找妻子為例,作為教會為信徒指派婚姻對象的依據,都是罔顧文化背景、強解聖經。
聖經中的聖徒們既沒有反文化,但也能在關鍵時刻獨立於文化。
而更實際的問題是,我們真能將大事小事都交給上帝管理嗎?在日常生活中,“讓基督為主”到底能做到多徹底?我們真的能不為了某個無心的失誤而跳腳發怒,相信上帝完全的主權、護理和恩惠嗎?
上帝所悅納的婚姻,難道不就是在工作與家庭中榮耀祂,具體而微地讓這個世界更了解上帝與人之間的恩約嗎(參《創》1:16-28;《耶》31:1-3;《何》2:18-20;《瑪》2:15)?
什麼才重要?
我問 E 喜歡 S 什麼?E 毫不猶豫地說,她很正直—— S 是很隨和的人,在團體討論中通常沒有太多的意見,也很能開玩笑,唯獨在道德上,即使在一般人看為微不足道的小事上都很堅持。
看得見的外在條件,和需要相處時才能發現的內在條件,都是同樣真實也都可能改變的。對大多數人而言,這兩類的條件雖然內容因人而異,但都同樣具有重要性。而人生的一大痛苦之一,就是我們無法總是用簡單的答案,回覆情況複雜的問題。
換句話說,用簡單的標準去衡量多元複雜的現象,並粗暴地下結論、定規對錯,有些時候甚至可算是一種“惡”。
我也考慮到是否要跟 E 的父母聊聊,但想想,我該尊重 E 是大人了,如果他將要成為某人的丈夫,或許面對、處理眼前的問題,就是一個練習。我只要為他禱告就行。
同時我也想到,對應整個時代的改變,包括更多比例的女性獲得高等學位,而現代男性也普遍喜愛較聰明的女性等等,教會或許不應再僅止於各自表述“男女角色在功能上”(如,姐妹是否准許講道,弟兄在廚房從事後援是否有傷“男人要作頭”的尊嚴等等)的立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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