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節雜感——從捨己、愛己到不受困
文/談妮
本文原刊登於《舉目》官網編者心專欄2016.03.02
一晃眼,2016年已經進入春暖花開的3月了。
在北美,秋天的代表色是橙黃橘金。冬天在皚皚白雪中象徵聖誕的,則是大紅與正綠。春天的顏色,較之前面兩個季節,可就豐富了:淡紫、嫩黃、翠綠、粉紅……全是生命初綻的喜悅與單純。
至於夏天,大概就是碧海的藍,或是白花花刺眼的陽光。
春天的活潑歡欣,不僅是因為萬象更新,更是因為基督的復活,帶給我們今生內心平安喜樂的保證與永世的盼望。
我們能以上帝兒女的身份,自由、自信、暢快地慶祝,是因為耶穌基督的救恩與得勝(參《加》1:4;《羅》8:21)。
但是,為什麼有時候這份自信和快樂會消逝呢?是因為主不夠愛我嗎?是因為我不夠愛人嗎?
捨己
我們談到救恩,一定會想到耶穌的捨己,以及耶穌要求跟隨祂的人要捨己。這兩者有什麼關係呢?
1)捨棄自己
在中文和合本聖經中,同樣翻譯成“捨己”,在原文中其實是不同的字。首先,耶穌為了我們的罪捨己——是捨棄了自己(παραδόντος),是上帝愛的實踐,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
2)否定自己
但我們要跟隨耶穌的必要條件,卻是另一種捨己——否定自己(ἀñíçóÜóèù。參《太》16:24,《可》8:34,《路》9:23)。
否定自己,是很多人在認信過程中,曾經歷過的。這就如義人約伯在經過漫長的自我抗辯後,因為“親眼看見”上帝,而“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參《伯》42:5-6)
只是,從常理看,一個厭惡自己的人,如何能健康地去愛人呢?
愛己
使徒約翰說:“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約一》4:19)愛人的能力,是生命成熟的特徵之一(參《加》5:22)只是耶穌愛我們,為我們捨棄了自己,我們若要效法耶穌愛人,如何去捨棄那個已經被我們否定的自己呢?我們又拿什麼去“愛人如己”呢?
1)飢餓地愛己
一個自我否定的人,常常是個對愛飢渴的人。他們會不自覺地以愛交易愛,內心深處對愛索求無度。這類人的“愛”,常常是以自我為中心的。
2015年、2016年連獲兩屆奧斯卡最佳導演獎的亞利桑德羅•岡薩雷斯•伊納里多(Alejandro G. Iñárritu, 1963-),在他2006年上映的《通天塔》(Babel)中,母親自殺而父親冷漠的日本聽障女孩,就是一個例子,她企圖用少女的身體或嘲弄他人、或獲得關注、或換取關懷。但真正需要的,只是藉與人的聯結,感到自我的存在。
至於嚐過主恩的滋味,卻只停留在自我否定階段的基督徒,則常常是自義的、論斷的、尖刻的,或是憤怒的。他們內心更為寂寞,更難信任他人,或更難與他人建立深度的聯結……甚至,旁人會感到,他們擁有相對更強悍或更頑固主觀的“自我”。
2)從容地愛己
其實,跟隨主在否定自我的同時,是要與基督一同歸入死、埋葬,而後,不只慶祝復活節,也在基督裡建立一個新的我——在生活舉止或服事上,都不再靠舊的儀文,。(參《羅》6:4;7:6)
人一旦脫離了律法的捆綁,就表示人不再由外在行為來評價。上帝對我們的愛,不只體現在一次一擲千金式的“重價買來”(《林前》7:23),而且還包括恆常不變的珍視,與細緻的護理:
“我幾次流離,你都記數;求你把我眼淚裝在你的皮袋裡。這不都記在你冊子上嗎?”(《詩》56:8)
“耶和華遇見他在曠野─荒涼野獸吼叫之地,就環繞他,看顧他,保護他,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人。”(《申》32:10)
這樣的愛,使我們篤定、安全、自信並泰然。或說,這樣的愛,讓我們感到有靠山而穩定。較之服膺於律法,更因為渴慕上帝的榮耀而不會輕易去放縱情慾。
當我們透過上帝對我們的接納而自我接納的時候,“我”的重要性也將慢慢轉淡,並在滿足的福樂(參《詩》16:11)中,將生活關注點更多移向愛上帝與愛人。
一個能從容愛己的人,也更能信任他人,對人慷慨、從容、願意吃虧。因為人若在主的愛裡,就沒有懼怕(參《約一》4:18),也不畏缺失。
不被困住
提姆•凱樂在他那本《工作魅力——連結你的工作與上帝的工作》(趙剛譯。台北:希望之聲,2015)中寫道:
“上帝對祂所創造的世界有一個救贖計劃,基督徒透過他們在這救贖故事中的盼望,可以得到深刻的安慰,使他們有能力全身心投入工作,從不會被這世界令人挫敗的現實徹底擊垮……”(p. 105)
這正對照了保羅的見證:
“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裡,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上帝,不是出於我們。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裡作難,卻不至失望;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至死亡。”(《林後》4:7-9)
我越來越體會到,人生中很多的挑戰,常也是我們藉此與自己和好的良機:
1. 因此繼續學習捨棄我的主權,更多讓主掌管、為主愛所充滿,也更多讓主賜的平安保守心懷意念。
2.不得不直面昔日某部分破碎、卑賤的我,在上帝無條件的愛中得醫治。
3.在上帝完全的接納中成長,成為更有智慧、且反映出上帝榮耀的自我管理者。
如此,我們必能“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林後》4:10)
作者為《舉目》雜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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