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夫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天下事專欄2016.10.31
8月15日是天主教的聖母蒙召升天節。
2016年在梵蒂岡的慶典中,教宗方濟各向馬利亞祈禱,求她為世界被壓迫的人代求。然後,他向當時在場的數千名信徒宣布,聖母瑪利亞的升天,乃是靈魂與身體的同時被提。
方濟各說: “向那我們相信今天是在天上榮耀中的和平女王,我願再次交託給她,那些在這世界不斷的戰亂中、無辜地承受焦慮與苦難的人們。”
天主教的“聖母升天”,是個相對比較新的“無誤的教條” (infallible dogma)。
所謂的聖母升天,所使用的拉丁字是 assumptio(英文是assumption),意思是“拿取”( a taking)。這與基督的升天ascensio (英文是ascension),兩者之間是有相當的差別的。
換言之,耶穌基督的升天是自己上升的。而馬利亞的升天不是靠自己,是基督將她提升上天。
1950年,教宗庇護十二世正式宣布,這個信念為天主教的教條:
“我們宣布、聲明並定義以下為神聖啟示的教條:那無原罪,上帝的母親,永為童貞女的馬利亞,在世上完成了她地上的生命,就身體與靈魂一同被提入天堂的榮耀中。”
方濟各在2016年8月15日,再次重複這個天主教的信念:“她是第一位相信道成肉身的,也是第一位身體與靈魂同時被提進入天堂的。”
他說:“馬利亞是第一位將上帝的兒子抱在懷中的人,他也是第一位在進入父神永恆國度時,被基督懷抱的人。馬利亞原本是個生活在羅馬帝國的邊緣鄉村的單純女孩,但是因為她接受並活出了福音,上帝就允許她能永遠站在聖子寶座的旁邊。”
但是,在德州普朗諾的傳揚福音使團(Proclaiming the Gospel Ministries)的簡得榮(Mike Gendron)告訴基督教新聞網(Christian News Network),天主教的這個信念是沒有聖經經文支持的。
“聖母升天的教條是與天主教另外一個信念密切相關的,那就是馬利亞無原罪。 在1854年,教宗比約九世宣告,馬利亞在其受孕之始就被保護,未受原罪的任何污染。並且在她的一生中,從未犯過任何本罪。。 (天主教信仰問答,第491-493。編註)”
“馬利亞無原罪的教條公佈後,有些天主教徒就產生了一個教會無法回答的問題。 如果馬利亞原罪,而人之所以會死是因為犯罪的後果,那麼,馬利亞在哪裡?她的肉身還在嗎?”
簡得榮接著解釋:“因此,宣稱馬利亞無原罪的異端引入了另外一個異端。教宗比約十二世才會在1950年,宣告馬利亞的身體有如神蹟般地被提,升到天堂。”
他說,羅馬天主教承認馬利亞升天是沒有聖經的記載,那只是教會的傳統信念。
“他們相信馬利亞的身體被提升天的唯一根據,就是‘無誤’的教會如此宣布了。兩千年前,法利賽人用他們的傳統,廢去了上帝的話語。主耶穌因此斥責他們(參《可》7:6-14)。今天天主教的主教們,也犯了這個同樣的錯誤”
他指出:聖經的教導是所有的世人都犯了罪——包括馬利亞。(參《羅》3:10-12,23)但是天主教卻宣稱她無原罪,並被提升天。
有兩段經文是最常被用來反駁馬利亞升天的說法:
1. “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3:13)
如果 “沒有人” 升過天,那豈不應當包括蒙福的童貞女馬利亞嗎?
2.“ 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 23 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林前》15:22-23)
如果除了基督,沒有人會在基督再來之前身體復活,那馬利亞不就不可能已經身體被提升到天堂了麼?
編註:
見《天主教要理》(CATECHISM OF THE CATHOLIC CHURCH)第二章:我信耶穌基督,天主的獨生子/第三條:耶穌基督因聖神降孕,由童貞瑪利亞誕生/第二節:因聖神降孕,由童貞瑪利亞誕生/二、由童貞瑪利亞誕生:
491. 在過去的世紀中,教會意識到瑪利亞既充滿了恩寵,在她受孕時就已蒙受了救贖。這就是教宗比約九世於1854年所宣布的始胎無染原罪的信條:比約九世,《莫可名言之天主》通諭:榮福童貞瑪利亞,曾因全能天主的聖寵和特恩,看在人類的救主耶穌基督的功績分上,在其受孕之始就被保護,未受原罪的任何污染。
492. 瑪利亞在“受孕之始便賦有的這些獨特的聖德光輝”,完全是來自基督;她是“因自己聖子的功勞,奇妙地獲得了救贖之恩”。聖父“在天上,在基督內,以各種屬神的福分,祝福了她”(《弗》1:3),超越任何受造物。天主“在創世以前”,已在基督內揀選了她,為使她“在天主面前,藉著愛而成為聖潔無瑕的”(《弗》1:4)。
493. 東方傳統的教父們,稱天主之母為“全然聖善的”(Panhaghia),尊崇她為“沒有絲毫罪污,好像被聖神塑成的一個全新的受造物”。瑪利亞因天主的恩寵,在她的一生中,從未犯過任何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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