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敏俐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言與思專欄2016.10.31
幾日前,一樁關於廁所偷拍的案件,在旅美華人的朋友圈中擴散開來:
一名躲在加州灣區某圖書館女廁裡的男性,以手機進行偷拍。被當事人發現之後,男子大喊“I am a girl!I am a girl!”(我是女生!我是女生!)試圖將自己進入女廁的行為正當化,引起許多家長的憤怒與恐慌。
就在2016年5月,美國總統奧巴馬發指令給全美公立學校,明定校方必須讓跨性別學生依他們的意願使用廁所,不能規定他們一定要依照生理性別來使用公廁。
針對中央提出的指令,以德州為首的11個州政府則聯合起來,控告該命令違反憲法,並指控奧巴馬政府“拿學校做社會實驗”,表示不惜失去10億美元的聯邦教育經費,也要抵抗到底,廁所法案爭議自此在全美蔓延開來。
從觀念的討論到政策的實踐,跨性別議題一步步地踏入我們每一個人的實際生活領域。回顧跨性別運動的歷史,其實它早已在上個世紀的解放心理學中,悄悄萌芽。
確定自我價值
從聖經的觀點來看,人的受造乃是按著上帝的形象與樣式,人的性別乃是上帝的設計與主權,若我們要更深的瞭解自己的價值與定位,我們必須回到創造我們的上帝面前尋找與確立。
但是在弗洛伊德與榮格的心理學框架中,主張我們必須向自己內部去探尋、去發現與定義真實的自我,形塑自我的獨特中心。
同樣的,當自我的價值的定與,不再從聖經中去確立,乃是在自己心中去琢磨時,我們對罪的定義,也不再從與上帝關係的破裂去思考——罪的定義,更多被我們模糊成一種無以名狀的罪咎感與羞恥感。
失去了絕對的衡量標準,於是在心理學的領域之中,我們探討如何解開罪咎感在自我構成的內部情結,進一步去解放內化的羞恥感,解放自己最“真實的感受”,並施壓於政策的制定,使政策服務於我們的偏好與習性。
結果,同性婚姻法正顛覆著今日的婚姻;跨性別廁所法案也顛覆著今日的性別定位。
政策的初始美意
不可否認的,跨性別廁所政策背後所隱藏的,是面對自身性別迷離的朋友們找尋自我定位的痛苦,以及在生理性別角色中所受到的淩辱與排斥。
政策的美意,是要使每一個因為性別意識所扭曲的生命得以舒展開來,享受自由與尊嚴。
但是,當外在的一切政策都與我們在自我探索中所歸結出的性傾相吻合,順從服務人們的喜好之後,我們真的會在其中感到幸福、被愛、受接納、創傷得醫治嗎?
從客觀的現狀來看,除了跨性別廁所法案證實在生活之中造成了不少的混亂外,是否真能幫助在性別定位上痛苦的朋友們,從困惑中走出來?
永遠無法去彌平的黑洞
其實,不管是在性別的議題上,或是其他內心深處的價值與定位的討論,面對今日的生活,面對這個墮落的世界,我們終將會發現,在我們每一個人內裡深處的扭曲與痛楚,都將是一個永遠無法彌平消逝的黑洞。
這個黑洞無法藉著法案的推進撫平,因為它所牽涉到的,是心靈層次的問題,是我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
在跨性別的浪潮之中,我們將不意外,在將來會繼續看到更多相關的性別法案被推出、甚至通過。
作為一個以上帝的心意為中心、以聖經的教導為原則的基督徒,我們在這個世上的挑戰,乃是更深地回到上帝的面前,與祂建立親密的關係,在這個破碎而痛苦的世代之中,帶著與上帝和好的平安,因著上帝的恩典,活出被上帝修復的活潑生命、接納的愛。
作者來自臺灣,留學德國,現居美國。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