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偷史:拾麥穗者和掐麥穗者(白丹)2017.05.25

 

白丹

本文原刊于《舉目》官網2017.05.25

 

拾麥穗,在聖經舊約律法裡規定:“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利》19:9-10)窮苦人沒有生計來源,所以上帝賜予他們日用的飲食。一方面讓人知道上帝的慈愛和恩典,一方面通過人的憐憫和施捨,讓人彼此相愛、連接。

有一種掐麥穗者,如耶穌的門徒,在安息日掐麥穗(參《可》2:23)。法利賽人從律法的角度來看,耶穌的門徒是在上帝不允許的環境和時間掐麥穗。然而上帝看到,他們不是出於貪心,而是真正需要。上帝的慈愛比律法更有力量,上帝的憐憫比人的規條更讓人有平安。

還有一種掐麥穗者,卻是小偷、盜賊、撒謊者、貪心者。他們本來富足,卻不滿足自己擁有的,故意掐別人家的麥穗,佔有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且為自己的罪製造正義和合理的理由。

 

同學的小印戳

 

我小學二年級時,因為貪心,偷了同學的小印戳。我告訴自己:這是最便宜的東西,才5毛錢。拿走了,也不算偷。

接下來的幾天,我一直膽戰心驚,害怕有人看到——上帝把良心安置在人的內心,這良心把我折磨得一直不安。“偷”本來為了享受和快樂,結果得來痛苦和緊張!我不敢把贓物拿回家,時時刻刻用賊眼盯著前桌的小姑娘,常常覺得她已經發現我偷了她的東西。

不巧的是,一天,我拿出來這個小印戳玩的時候,物主抓到了賊——她大聲問我:“你的那個印戳是我的嗎?”

我頓時心生恨意——我恨她把醜惡的我曝光了。明明作惡的是我,我卻恨惡這印戳的真正主人。

其實,我們不也這樣對待上帝嗎?我們偷了上帝的榮耀、偷了上帝賜予的物質,我們利用上帝給的恩賜創造財富,卻又痛恨上帝,排斥上帝,反叛上帝,不願意承認自己屬於上帝,不願意順服,不願意奉獻。耶穌用生命換回了我們,我們卻仍認為自己是生命的主人,不把主當做主!

 

五毛錢撕一半

 

初中時上公車,我總是把5毛錢撕開一半,投入投幣箱。一次,售票員阿姨看了我一眼:“你那個是5毛錢嗎?” 我說:“是。”阿姨其實明白,看著我,但是沒有戳穿我。我就像過街老鼠一樣趕快衝過去,唯恐她質問我、別人嘲笑我。這是大人給孩子一個尊嚴、一次機會,我卻恨惡這個阿姨提醒我,讓我知道我在犯罪。要是她不問,不是更好嗎?我不就更加心安理得嗎?

我不感謝對方的寬恕和仁慈,不感謝對方沒有懲罰我——這也是我認識耶穌後的情景。我以前不認識祂,我就隨從現今的風俗,心安理得的犯罪。認識上帝之後,聖靈讓我知道罪,對此我惱火——若我不知道罪,還可以任意犯罪,該多好啊!

當我成了上帝的僕人、開始服事上帝後,才知道真正的自由有多麼坦蕩、平安、喜樂。有上帝的靈在我們裡面運行,為我們打仗,我們能自由地不去作惡,能戰勝罪!不認識耶穌的時候,我們開心地犯罪、暢快地死亡。如今即使有征戰的痛苦,也有盼望和喜樂。

 

玉米地偷玉米

 

亞當和夏娃吃善惡果,是因為餓嗎?是因為物質匱乏嗎?是因為貧窮嗎?不是!他們富足,卻忘了上帝的恩典。他們驕傲,忘了自己是卑微的被造物。

今年夏天,我看到一片玉米地果實累累,空無一人。我心生貪念,認為這些玉米沒有人種、沒有人養,沒有牌子寫著不准摘(律法)。其實我心知肚明:這麼大一塊玉米田,怎麼可能無主?

上帝給的良心、上帝的律法,對那時的我完全不起作用。我一把抓住離我最近的玉米,掰了下來。結果,這個玉米沒有熟,是不能吃的。更糟糕的是,我身後大樓的窗口,竟然探出來一排人,大喊:“玉米熟了嗎?”我沒有想到,有這麼多人觀賞我的罪行——雖然他們不是為了抓我這個小偷,而是自己也起了貪心。

正在那個時候,突然一輛銀行的送鈔車開來。我遠遠沒有看清,以為是警車來了要抓我,嚇得魂不附體。原來,被人看見犯罪,我會羞愧、懼怕成這樣啊!如果被永生的主看到,我又會是怎麼樣呢?然而我的主,就是能看到啊!我終於明白耶穌為什麼說,末世“那時,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路》23:30)人類羞愧到極致,不是因為被別人看見,而是被永生上帝的公義責備並審判。

我彷彿看到上帝衝我發怒:“你以為我看不到你嗎?你以為你這不是犯罪嗎?”我更看到祂的傷心:“我不是為你的罪替你死了嗎?你還要做這樣的事情羞辱我嗎?你看我的鞭傷,你看我的釘痕,都是為你這次的罪行承擔的。”

我說:“主啊,我不配!”主說:“當魔鬼為你這次的罪行控告你的時候,你指著我的傷痕說我替你承擔了,你就可以稱義。‘沒有人定你罪嗎?’‘我也不定你的罪,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8:10-11)但是現在你必須悔改!”

 

偷盜只因貪婪

 

若我們信主只為健康、富足、平安、快樂,也就是滿足自己的貪慾,那我們就白忙了,因為主耶穌沒有為這個而來。耶穌說:“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乃是因吃餅得飽。”(《約》6:26)但是耶穌有祂的使命——帶來天國的福音:“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5)“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約》6:35、53)人子做了那個讓人飽足的羔羊。

我們之所以貪心,是覺得上帝給我們的救恩還不夠,上帝用生命換來了我的永生還不夠。我們褻瀆上帝的大能,蔑視上帝的救恩!耶穌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太》28:18)“你(天父)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教會)。”(《約》17:22)我們身為永生王的兒女,還有什麼虧缺嗎?當然沒有!我們只是因為貪婪而不斷偷盜。

 

講一半、信一半

 

許多教會不愛講悔改、認罪,不講上帝的審判和公義、十字架的救贖,只講行善、成功、上帝無限的愛和恩慈、上帝給信者的福樂……只要上帝滿足人的私欲,完全不在乎耶穌的死和自己是什麼關係。

為利講耶穌,為利信耶穌!想要肉體得好處,又想在天國有份,所以講上帝的道,只講一半,信耶穌也只信一半……筆者相信,到死亡那一日,必然謊言暴露,應許落空,直落地獄。

信徒是被擄走又歸回的子民,被這個世界的罪惡擄走後,被耶穌基督的寶血贖回,重生,有聖靈內住,雖然肉體沒有死,但是可以在這個世上稱義。這歸回是離世歸父、回到樂園。正因為“這世界非我家”,我們要用一生與這個世界抗爭,而不是妥協,更不是融合。榮耀上帝,不是讓自己得榮耀、獲成就,而是讓耶穌得榮耀——十字架之死的榮光、為罪人代贖的榮光、與世界貪慾對立鬥爭的榮光、為救靈魂願意奉獻自己的榮光!

 

追求宗教成功的貪心

 

人常覺得匱乏,陷入以下的罪行:

覺得匱乏之處   以罪彌補,錯上加錯
物質不足  

——貪心——

偷盜佔有
面子不足 嫉妒、羡慕、偷盜
教會勢力不足 為了滿足自己,擴張教會勢力
靈裏不足 用宗教形式滿足
福樂、安全感不足 對神的話斷章取義,自我安慰
得救的確據不足 用自己的好行為補足耶穌的救恩
行為不足 不看救恩,而是用自我苦修賺取功德

 

有的信徒很累,每天追問上帝:“如何成聖?如何靈修?如何明白你的話?如何守律法?”聚焦於“我”,卻不深思“上帝做了什麼?因信稱義信的是什麼?上帝為什麼不定我們罪?耶穌是如何愛我的?”

要知道這一切的答案都來自於十字架的救恩,因為祂的死“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2:20)不是憑著自己的血氣和善行去努力掙得平安和永生,而是活在我們裡面的基督自己做的。“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6:14)一個在世界裡面死了的人,就不再用屬於世界的貪心去活,而是聽從耶穌而活。祂是你的主人,給你飲食,也給你靈糧和恩賜。得到多少,是在於那施憐憫的,而不在於我們的能力。

“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4:13)

 

作者現居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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