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人權法庭將聽審德國強制將家庭自學的孩子送往公立學校案(俞安至)2017.06.09

 

俞安至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天下事專欄2017.06.09

 

文德理一家合照

法國斯特拉斯堡(STRASBOURG, France)歐洲人權法庭,近期將開庭聽審有關一個德國家庭的案子。這個家庭原本在家裡以自學的方式教導他們的孩子。但是2013年,他們的孩子被德國政府強制帶走送到公立學校上學。

這個家庭的父親德克文德理(Dirk Wunderlich)說:“我衷心的希望歐洲人權法庭能確認,政府沒有權力因為家庭自學就可以強制將孩子帶走。我們最小的女兒4歲時,在沒有警告的情形下,被當局強制進入我們的家押解出去。她後來連續哭了11天。她姐姐從那次事件後就再沒有笑過。我們選擇要在家裡教導孩子,因為我們相信家庭是學習與成長的最佳環境。”

2013年,大約有20個社工、警察及特種人員衝進他們的家,強制押走了他們的孩子。一個家庭法院的法官簽署了強制執行令,授權有關單位立即拘捕文德理的孩子們,因為他們的父母拒絕與有關單位合作,不肯送他們孩子去公立學校入學。

文德理回憶說:“那天,我從窗子看出去,看到許多人,還有警察及特種人員。他們全副武裝。他們告訴我要進來跟我說話。我試圖問他們問題。但是,在幾秒鐘之內,警察就帶著裝備打算破門而入。我只好開門。”

一個月後,在法官聽證時,文德理父母同意送孩子去公立學校。孩子們因此獲准回家,但是,理論上,他們仍然是歸政府管轄,因為,法官馬爾科姆(Mark Malkmus)認為家庭自學是加在孩子身上的“緊身夾克”。

馬爾科姆指出:“這樣的孩子在長大的過程中與不同思想的孩子沒有交流,這會使他們不知道如何容忍他人。自學的父母因此危害孩子的未來福祉。”

後來,上訴法庭推翻這個判決,指出法官不應該從父母的手中奪取孩子的管轄權。

由於德國政府繼續認定家庭自學是刑事案件,而文德理一家對他們的法律狀況感到不安,所以,他們將整個案子提交到歐洲人權法庭。國際護衛自由聯盟(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 International, ADF)代表文德理一家,已經將訴訟狀呈交法庭。

ADF在維也納辦公室的克拉克表示:“文德理夫婦僅僅是按照自己的思想與宗教信仰來行使他們作為父母的權利。他們認為在家裡教導孩子是最佳的方式。父母選擇教導孩子的方式應該是最基本的人權。也是國際條約所保護的人權。德國政府在這些條約都簽了字,卻有意的忽略這些條約的要求。”

文德理夫婦曾經考慮要搬到允許家庭自學的法國,但是,後來決定要留在德國繼續爭取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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