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是什麼?(任運生)2018.08.02

任運生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2018.08.02

 

《哥林多前書》1章1-2節:“奉上帝旨意,蒙召作耶穌基督使徒的保羅,同兄弟所提尼,寫信給在哥林多上帝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裡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

哥林多教會存在許多問題:分門別類、爭競嫉妒、淫行亂倫、自高自大、張狂自誇、彼此告狀、藐視權柄、貪食醉酒、輕視主餐等,不一而足。如此“爛”的教會,即便今天看來,也算是奇葩了。

然而,保羅給哥林多教會寫信時,並沒有一上來就羅列罪名、嚴厲責備哥林多教會的信徒。相反,保羅首先在問安中提醒哥林多教會信徒:你們在耶穌基督裡有崇高而聖潔的身份,你們“是在基督耶穌裡成聖,蒙召作聖徒的。”

保羅信中所說的“教會”(Church),很多人常將其與“教堂”(Building)混淆。這顯然是錯誤的。

“寫信給在哥林多上帝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裡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如果將這節經文中間的限定詞挪去,可以縮略為:“……上帝的教會,就是……人。”

上帝的教會是一群人,“教會”(ἐκκλησίᾳ)的意思是“a called out people”,即“被呼召出來的一群人”。

什麼樣的人呢?“是在基督耶穌裡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

《哥林多前書》1章2節,可以算作是保羅對“教會”的定義。聖經裡有沒有其他經文,可用以證明這定義是正確的呢?有!

“耶穌基督的使徒彼得寫信給那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細亞、庇推尼寄居的,就是照父上帝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祂血所灑的人。”(《彼前》1:1-2)

同樣,這節經文可以簡寫為:“使徒彼得,寫信給……寄居的,就是……的人。”

可見,“教會”不是指建築物,因為使徒彼得和保羅,基督教會的兩個重要領袖,都將教會定義為人,一群被主耶穌寶血買贖、求告耶穌基督之名的人。

順便提一下,保羅寫信給在哥林多的教會,以及在各處求告耶穌基督之名的人,據此可以得出結論,教會包括兩種形態:即地方教會(Local Church),和普世教會(Universal Church)。地方教會是指在某一地區聚會、敬拜的信徒,其中可能有尚未信主的人;普世教會是指歷世歷代、普天之下求告主名的信徒,其中沒有不信的人。地方教會有具體聚會的地址,普世教會則是在基督裡。

那麽,教會裡具體是什麽人呢?

 

一、得救的人(Salvation)

“在基督裡成聖”,Sanctified in Christ,直譯是“在基督裡被聖化”,即在基督裡已經得著救恩的人。“得救”(Salvation),同義詞包括“重生”(Regeneration),“稱義”(Justification)。

人因著犯罪的本性,生來與神為敵。人一切的善行,在神眼裡都像污穢的衣服(參《賽》64:6)。聖經說,世上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參《羅》3:10-24)。

罪人稱義,是因耶穌基督的救贖。使徒彼得對罪人的蒙恩得救,有細致的描述 :“是照父上帝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祂血所灑。”(《彼前》1:2)可見:

第一,罪人得救是因父神揀選。“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弗》1:4)

第二,罪人得救是因基督救贖。“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豐富的恩典。”(《弗》1:7)

第三,罪人得救是因聖靈感動。“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林前》12:3)

也就是說,罪人蒙恩得救,首先是父神在創世之前,在基督裡揀選,而後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捨身流血,成就贖罪的救恩,繼而聖靈感動,人承認自己的罪惡和過犯,從而接受耶穌基督作為個人的救主。三位一體的神,共同參與了罪人的救恩。

這是何等的恩典!你我該怎樣地感恩!

說到揀選,就繞不開“神的絕對主權與人的自由意志”這個問題。人的蒙恩得救,到底是神的預定,還是人的選擇?教會歷史上,加爾文派和阿米念派爭論了幾百年,至今沒有定論。誰也說服不了誰,因為雙方都可以找到大量的聖經經文作為依據。

細讀聖經,主耶穌說:“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6:37)

主耶穌的話具有最高權威,這節經文說明如下3個真理:

1.救恩始於神,因為是“父所賜給我的”。

  1. 人必須對神的恩召做出回應,人必須要“到我這裡來”。

3.凡是蒙受這救恩的,就有永恒的保障,因為“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

保羅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2:8)罪人得救是神的恩典,但人也必須藉著信心來接受這恩典。由此看來,神的預定與人的相信,如一枚硬幣的兩面。

 

二、成聖的人(Sanctification)

“在基督耶穌裡成聖,蒙召作聖徒的。”

保羅說,哥林多的信徒,以及各處求告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已經在基督裡被聖化,蒙召成為聖徒(Saints)。

弟兄姐妹,你是否對此感到驚訝:像我這樣“差”的人(留點兒面子,我沒有用“爛”這個字),竟然是聖徒?

信不信由你,聖經稱你我這樣信耶穌的人為“聖徒”!

說到成聖,神學上將之劃分為兩種:地位上的成聖(Positional Sanctification),以及實際中的成聖(Practical Sanctification)。

  1. 地位上的成聖

“成聖”(having been sanctified),是被動態的完成時態,表明已經成就了——信徒在基督裡已經被聖化,成為聖徒。

天主教的封聖,包括如下條件:天主教徒,已經去世,確認“在天堂,與主同在”,在世上有聖潔生活,至少行過兩個神跡等。

其實,這是不合聖經的。保羅所說的聖徒,是那些因信耶穌基督而被神分別出來的、歸於神、為神所用的人。

哥林多教會信徒問題多多,但保羅仍然稱他們為“聖徒”(Holy People,Saints)。

在保羅書信中,他稱信徒為“聖徒”約60次之多。

在聖經中“聖潔”(Holy)這個字,不單指“純潔”(pure,clean)。這個字在聖經中的基本含義是“分別為聖”(Set Apart),比如舊約中的利未人被神分別出來事奉神。

聖經說到神的聖潔(Holy),指神的獨特性、獨一性,不可和任何人、事、物混為一談。

基於這樣的理解,“聖徒”可以定義為:“Saints are those who are set apart in Jesus Christ from the world and sin to be put into the service of God.”(聖徒是指那些在耶穌基督裡從世界和罪惡中分別出來的、用以服事神的人。)

根據這個定義,所有耶穌基督的真信徒都是聖徒。在耶穌基督裡稱義的地位,決定了這一點。

  1. 實際中的成聖

得救稱義是瞬間的神跡,但一個人要磨塑成像基督一樣的聖徒,卻需一生的功夫。地位上的成聖是主耶穌成就的,但實際生活中的成聖,需要信徒不斷克服老我、漸漸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有人問一個雕塑家,他是怎樣使雕塑栩栩如生的。雕塑家回答:“我心靈的眼睛已經看見了作品的形象,我唯一所要做的,就是用鑿子不斷除去那些不需要的東西。”

成聖也需如此。因此,聖經激勵信徒背十字架,活出與其屬天身份和呼召相一致的生活。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8-10)

行善不能使人得救,但得救後當有好行為。就是說,地位上的成聖全是神的恩典,實際中的成聖需要人的順服。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9:23)

據說某地有一個風俗,即,在小偷臉上烙一個永久的記號,以羞辱小偷。有一個人偷了一只羊,結果被人抓住,臉上烙下了兩個字母:ST(Sheep Thief),意為偷羊賊。後來這個人信了耶穌,洗心革面,常常照顧村上的老弱病殘,隨時隨地幫助有困難的人。很多年後,村里小孩子詢問大人,那個人臉上的ST是什麽意思。大人回答:“那是聖徒(SainT)的意思。”

 

結語

回到本文開頭提到的問題:保羅為什麽在《哥林多前書》的開頭,沒有責備哥林多信徒的罪惡,反而提醒他們在基督裡的崇高地位?

人活出的生命形態,不會超過他的所信。只有他從心裡相信自己身份尊貴,才有可能活出尊貴;相反,如果他認為自己身份低下,也就只能活出低下。

“願賜平安的上帝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祂必成就這事。”(《帖前》5:23-24)

 

作者來自中國大陸,現在北美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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