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恨犯罪”何時了?(鄭期英)2018.11.02

鄭期英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天下事専欄2018.11.02

 

過去的這一週(10/21-27),對美國社會而言,真是一個充满暴力、仇恨、傷痛又憤慨的一週。幾起“仇恨犯罪”(hate crimes,指的是由針對某一特定社會群組的歧视性犯罪行為),奪走了13條人命,带來了無數憂傷的心靈。

 

三桩“仇恨犯罪”

先是週一下午,長期支持民主黨的金主索羅斯(George Soros)的住家,收到了一個炸弹郵包;接著週三早上,發現另兩個炸弹郵包,收件人分别是前國務卿喜萊莉·克林頓和前總統奥巴馬;當日晚間,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在紐約的辦公室也收到兩個,其中之一指明是給前中情局長約翰·布理南(John Brennan);週五,陸陸續續發現了其他包裹。

根據調查,寄件者是一位居住在佛羅里逹州的56歳白人賽撒爾·蕯羅克(Cesar Sayoc),他自稱是白人至上主義者(White supremacist),他在網上的言論多是反對民主黨人和少數族裔的。

另一個悲劇發生在週三,肯他基州路易斯維爾市。一名51歳,有累累前科、家暴、種族威脅等犯罪記録的白人男子格雷戈理·布希(Gregory Bush),分别在超市和停車塲,用槍殺了兩名非裔美人。原先他打算進到當地主要會眾以非裔美人為主的第一浸信會,因為門鎖著打不開,他乃轉往超市行凶。

最譲人震驚悲痛的則是週六早上發生在賓州匹兹堡猶太會堂的槍撃案,造成11名死亡,6人受傷的惨劇。當時,在匹兹堡市郊的松鼠山丘(Squirrel Hill)的生命樹猶太會堂(Tree of Life synagogue)正在聚會,41歳的凶手羅伯特·鲍爾斯(Robert Bowers)咆哮著進入並開槍打死了11個人,凶手最後被捕。警方在他的社交媒体上,發現充满了仇恨猶太人的言論。

 

“仇恨犯罪”其來有自

這幾起案件,都被定調為“仇恨犯罪”。其實,“仇恨犯罪”並非新鲜事,大至國家種族,小至個人,“仇恨犯罪”從未停止。

人類歴史上第一桩凶殺案――該隐殺亞伯,就是一種“仇恨犯罪”。維基百科給仇恨下的定義是,一種感到強烈的敵意與反感、針對性不滿的情緒。該隐因為上帝悦納了亞伯的祭物而非他的,因而産生嫉妒,嫉妒導致憤恨,憤恨導致惱怒,進而産生殺機。

聖經《以斯帖記》記載了亞哈隨魯王抬舉哈曼,使他的地位在眾臣宰之上,眾臣宰都向他跪拜,唯獨末底改不跪不拜,因而哈曼“怒氣填胸”,隂謀要滅猶太全族。幸而上帝介入,藉著以斯帖拯救了猶太人免於亡族的危險。

近代史上的“仇恨犯罪”更是斑斑可考。二戰時納粹屠殺了600萬猶太人,1994年非洲盧旺逹的大屠殺(50-100萬圖西族人被殺),2014年伊斯蘭國屠殺庫德族,以及這幾年緬甸殘殺羅興亞人等等,都在顯示了人類的罪性,可以用各種理由仇恨、殘殺。

而美國近年來的“仇恨犯罪”案件,更是逐年增加,一些從政者偏颇的言行(包括左派右派),以及各持立場的輿論媒体,更激化了社會的對立和仇恨。根據聨邦調查局(FBI)在2017年11月13日的報告指出,2016年的“仇恨犯罪”案例,比2015年增加了5%,比2014年增加了10%。

 

解仇的盼望

“恨,能挑起爭端;愛,能遮掩一切過錯。”―― 《箴言》10:12

“你們從前遠離上帝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祂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上帝和好了。”―― 《以弗所書》2:13-16

解除仇恨的唯一出路只有在基督裡。唯有當更多人認識福音,生命被改變,隐藏在人裡面的罪性和仇恨,才能被消除;而基督復活生命的大能,才使饒恕、和平、愛仇敵成為可能。基督徒傳福音的使命,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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