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字的小區別和一件大事(馮偉)2019.3.25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言與思専欄2019.3.25

馮偉

 

以前在神學院讀書,教授要求我們在背誦、默寫聖經金句時,必須絲毫不差。規定嚴格到,默寫後按照所背誦的聖經英文版本(因為我是華人,特許我背誦中文聖經)檢查,連標點符號都不可以錯。

有同學不解,問教授為何如此嚴苛?教授答是為了培養對神話語認真、敬畏的態度,養成在我們手裡、口中、筆下,聖經不可有任何走樣的習慣。這令我想起以色列文士謄抄聖經時的嚴謹態度,確保抄寫過程中不出任何錯誤。

在以色列人的經歷中,神是“烈火”,“公義”,“審判”的神。他們經過神的管教以後,不敢輕慢神的吩咐,明白是關乎生死,蒙福,或咒詛的事。由於希伯來文字有許多的點與劃,只要多一個點,意思就會不同。因此,他們把工作分配成有一組人專門抄寫。抄寫完了,就交給另一組人去查看,點算每一行有沒有抄錯或少寫。最後,再交由另一組人去查看,它們的點與劃有沒有記錄錯誤。如果,抄錯一個字或少寫一個字,或多加,或少加一點一劃,整篇的抄寫就立刻要把它毀滅,不能存留。(注)

有一位著名的猶太拉比曾對從事聖經抄寫工作的文士這樣嚴厲地說:“你們當莊嚴的看待你們的工作,神聖言的規範在你們手中。你們所做的,乃是屬天的執事。若你們在抄寫上有心或無心地,減少或增加了一個字,或一點,一劃,你們就是一個敗壞這世界的惡者。”(注)

從事屬靈文字編輯工作以後,我發現這種對聖經的嚴謹態度實在能夠派上用場。舉個例子,“希伯來“、“以色列”、“猶大”、“猶太”這幾個詞,在聖經中的使用不盡相同,因此我們引用提及時,就要特別注意其區分。

 

一、希伯來

希伯來(Hebrew)一詞最古老,可以指民族(希伯來人)、語言(希伯來文),但在聖經中從未作為地名使用,雖然此詞的初始字義是“大河(伯拉大河,即幼發拉底河)那邊來的”。亞伯蘭(後被神改名為亞伯拉罕)蒙神引領遷移到迦南地之後,被當地人用“希伯來”這個詞稱呼他和他的家族,從而得名。直到今天,猶太民族和以色列國的語言文字仍被稱為“希伯來語/文”。

 

二、以色列

以色列(Israel)是神給亞伯拉罕的孫子雅各改的新名,意為“神爭戰”,或“與神摔跤”。從那以後,雅各的後裔十二支派統稱為以色列人(聖經中“以色列人”英文是Israelites;今天的“以色列人”英文是Israelis,包括現今以色列國中的多民族公民)。以色列這個詞也在聖經中作為國名使用,包括大衛王統一的以色列國和南北分裂後的北國以色列。1948年猶太人複國後,國名稱為以色列,直到如今。

 

三、猶大

猶大(Judah)是雅各的第4個兒子,意為“讚美”。因為前三個哥哥的罪,猶大後來在弟兄中作頭(作為長子的雙倍祝福卻給了約瑟)。他的後裔稱為猶大支派,大衛王和彌賽亞都是從猶大支派而出。南北國分裂後,南國稱為猶大國(包括猶大支派、便雅憫支派、利未支派等)。南國滅亡後,被巴比倫和後來的波斯納入版圖稱為“猶大省”。猶大這個詞作為國名和地名使用的時間相對不是很長,在新約時代,已被另外一個相近的詞代替。

 

四、猶太

猶太(猶太人Jews, 猶太地Judea,猶太的Jewish, 猶太教 Judaism)是最晚出現的一個詞,在被擄歸回後開始常用,字根來源於“猶大”,但比“猶大”所指要廣泛,“猶太人”往往不是單指猶大一個支派。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在中文和合本中,此詞只出現在新約聖經裡面(雖然英文聖經中Jews一詞在舊約中有使用,如《列王紀下》、《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等)。

 

五、幾個詞的不同用法

因此,在使用上,如果說“亞伯拉罕是個以色列人”就不夠準確,應該說他是“希伯來人”,或是“以色列人的祖先”。同理,說“摩西領猶太人出埃及”也不準確,應該說“領以色列人”。而在引用《使徒行傳》1章8節等經文時,有時不小心會把“猶太全地”錯寫成“猶大全地”。但其實仔細看,中文新約聖經中,“猶大”一詞一般只是用在人名上(如賣主的加略人猶大Judas),“猶太地”才是正確的寫法。

六、隨想

在如今的網路時代,資訊爆炸,流行“速食”文化,人們常常幾分鐘流覽數千字,每天閱讀大量的文章、新聞等等。“閱過即焚(忘)”成為一種潮流趨勢。在這樣的環境底下,似乎編輯上的咬文嚼字也變得不再重要,甚至不合時宜。

但筆者覺得,編輯上即使對其他文字的要求可以適當放鬆(最近國家語委試圖接受一些漢字的常用錯誤讀音,引起軒然大波),對聖經字詞的引用和使用必須永遠一絲不苟。除了極少數情況下,比如探討聖經原文個別單詞如何更準確地翻譯(這需要足夠的原文知識),我們的責任,乃是老老實實地,即在我們手裡、口中、筆下,聖經不可有任何走樣。這既是為了避免以訛傳訛,也是為了培養我們對聖經嚴謹、敬畏的態度。

最近,剛當選不久的美國眾議院議長南茜佩洛西在一次演講中,引用了她最喜歡的一段“聖經經文”。她還說,“我從聖經中沒有找到這段經文,但卻多次引用過。我知道這段話是聖經裡的,可能就在《以賽亞書》中”。然後她再次引用這段“經文”:“服務神所造的物的需要是一種敬拜;忽略這樣的需要是對創造我們的神的不敬。”

偏巧,佩洛西這一次的演講是面對一群基督教大學的校長們。因此學者們迅速指出,這句所謂的“經文”並不在聖經中,雖然有經文的意思與這段話有近似之處。

希望通過這件新聞,佩洛西女士能夠得到提醒,不再引用這段沒有出處的“經文”,也會花時間在好好學習神的話語上面。

我們廣大基督徒不要笑話佩洛西女士。其實在教會中,時不時也會遇到弟兄姐妹引用聖經不準確的情形。雖然現在是電腦網路時代,聖經無處不在,聖經檢索無比方便,但架不住今天也是人們無比繁忙、聖經知識奇缺、又加上個人主義無比高漲的時代。

當然,我們畢竟無法完全準確記住每句經文,這似乎可以理解。但是,在這樣的疏忽當中,有時我們卻又把人自己的意思、不準確的記憶及理解加進聖經裡了。可以想見,如此這般,一來二去,口耳相傳,聖經的原意可能很快就會完全變味。

最後,分享個輕鬆的小故事吧:有一次,一位老人家來教會敬拜時帶著個枕頭,大家看了感到奇怪,以為他是為自己聽道時打瞌睡預備的。老人家急忙解釋:“不是的,這個枕頭不是給我用的,是奉獻給主耶穌的。”大家聽了還是不明白。老人說:“聖經裡耶穌講,他自己沒有枕頭,所以我有感動,要奉獻個枕頭給祂。” 牧師趕緊解釋:“謝謝您,不過主耶穌的原話不是這個意思,祂是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參《太》8:20)

願我們能借鑒效法以色列民族,對聖經持守一絲不苟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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