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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基督徒的政治選擇(黑門山)

黑門山
本文原刊於《舉目》40期
反思信徒與政治生活的必要性

       或多或少由於歷史因素,華人教會的信徒偏重個人生命經歷、夫妻關係與子女教養,對於政治普遍不太感冒。一年前美國總統大選期間,筆者在團契帶領查經時恰好查到《箴言》16章,滿以為在討論10-15節,“王的嘴中有神語……但智慧人能止息王怒……”時,大家會對總統大選作一番議論。可是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弟 兄姐妹關注的焦點,居然是如何止息對子女的怒氣!當然,筆者無意貶低信仰在個人層面上的作用,只是盼望,我們在重視個人屬靈生命的同時,不要忽略信仰在更 廣範圍內的影響力。

       必須看到,基督徒的生活跟國家政治是絕對分不開的。回顧兩千多年的教會歷史,從耶穌時代算起,政治就不曾和宗教信仰分開過。例如耶穌的門徒中,就包括了代表羅馬統治者利益的稅吏馬太,與反政府武裝分子奮銳黨的西門。猶太人的宗教盼望與政治復國從來不曾斷絕,及至基督復活 升天,門徒的問題還是“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徒》1:6)接下來的教會擴展時期,使徒腳步所到之處,無不與當地政府有直接或間接的 關係,信徒中也不乏政府工作人員(《腓》4:22),使徒書信中留下諸如《羅馬書》13:1-5、《提摩太前書》2:2這樣的話語。

          早期教會雖受逼迫,基督信仰仍滲入統治階級及各種上層人物中(註1)。到了君士坦丁時代之後,基督教更是慢慢成了羅馬帝國國教。即便西羅馬帝國很快衰亡,藉中 世紀宣教士的不懈努力,福音依然遍傳歐洲大陸,與歐洲的統治階層有著息息相關的緊密聯繫。此後的宗教改革,改革了教會與政權的關係,但並未切斷教會與政權 的聯繫。席捲歐洲大地的資產階級革命,似乎只有法國大革命才勉強稱得上不以宗教信仰為依托。而今天的美國,既是政治、經濟、軍事大國,也是基督教信仰大國 ——至少表面上是。

        換句話說,歷史告訴我們,無論信仰與政治之間的聯結是好是歹,一個無法迴避的事實是,基督徒從來就不曾與政治絕過緣。

       近年來,華人基督徒越來越多地關注信仰與政治的問題。相信是為了回應這樣的需求,《海外校園》第91期,專門以“美國大選與基督教信仰”為主題出刊。在所刊登的文章中,臨風寫的《美國大選與基督教信仰》一文更是引起廣泛關注,不僅被報刊、雜誌轉載,單從《海外校園》官方網站來看,此文的點擊率領先第二名三倍有餘,並且還引發了作者與讀者之間、讀者與讀者之間饒有趣味的交流。可見華人基督徒對於政治問題的敏感性與關注程度正在上升之中。

        這樣的趨勢顯示,身在北美的基督徒究竟該如何作政治抉擇,是值得深入探討的話題。如今大選雖然早已結束,奧巴馬也入主白宮,但是反思上述問題卻並不過時── 總統不是選一次就一了百了的,往後的日子還長著呢。再加上政治錯綜複雜,牽涉經濟、文化、歷史、情感等方方面面的因素,如何本著信仰的要求做出合理的選 擇,的確值得仔細研究。因此,筆者希望藉本文有限的篇幅,梳理我個人覺得比較重要的原則,為深入探討這個話題,獻上自己的兩個小錢。

如何看待國家政權

        按聖經教導去理解國家政權,是做出正確政治回應的先決條件。

       如何看待世界及世上的權柄,基督徒容易達成共識的有兩條:一,這是神造的世界;二,這又是受罪污染、伏在惡者之下的世界。前者表明神對這個世界有主權,後者表明這個世界已經敗壞,不合神的心意。

        難以達成共識的是,在這樣的現狀下,神是如何通過耶穌基督來解決罪惡的救贖的。如果說神的救贖是棄這個敗壞的世界不管,完全關注“新天新地”,那麼基督徒顯 然不應該在政治問題上有什麼熱心;如果神願意通過這個世界的權柄來實施他的救贖,那麼基督徒自然應該熱誠地投入到政治中去,以致將某些政治黨派等同於完全 信靠神的保守基督徒團体,也順理成章。

        自然,這兩個假設都是比較極端的,很少會有人認為其中的任何一個合乎聖經,但實踐上人很容易偏向其 中之一:與重洗派(註2)淵源深的,會傾向於第一個假設;認為共和黨代表保守基督徒立場的,則易偏向第二個。這些偏差的產生,就在於未搞清神的救贖與這個 具有雙重性的世界的關係。因此,我們有必要仔細探討一番。

*救贖,是解決罪的問題

        首先,耶穌基督的救贖,是解決罪的問題,解決人與神已經扭曲的關係。這是核心問題。這一點,聖經表達得十分清晰。所以,基督信仰的首要,不在於解決社會問題,而是解決神學問題。

        既然救贖要處理的直接問題是罪,那麼國家政權就必然不在救贖之列,因為它不是直接被救贖的對象。或許有人會提出聖經上說的:“以耶和華為神的,那國是有福 的!”(《詩》33:12)但這卻不足以表明我們可以拿這節經文簡單運用在今天生活中,因為上下文清楚表明,整篇詩所強調的,是一個沒有任何罪惡(此罪惡 至少會在表面上妨礙耶和華全然掌權)的情況,這經文與其說這是在描述今天的世界,不如說是在展望一個理想的國度。事實上,即便如舊約聖經裡的以色列,神要 求他們完全尊神為大,也只是啟示層面上的誡命要求(《申》17:14-20),以此衡量以色列的王是否合神的心意。但是一個在耶和華眼中行得正的王並不保 証國家的強盛。誠然,大衛與所羅門時代國力強盛,神使他們四面得勝,但是也不乏惡王強、好王弱的例子。比方說南國瑪拿西大惡,但他在位55年,創下了紀 錄,且得善終,與列祖同睡(《王下》21:1-18);而南國好王亞瑪謝雖也曾打敗過以東,卻轉眼又敗在北國惡君約阿施手下(《王下》14:1-18)。

        如果將舊約看作隱含基督救贖信息的啟示之書,那麼就不應該將其簡單、直接地套用到今天。而即便試圖直接將舊約的教導在今天運用,如上所述,連以色列的君王敬虔與否,跟國家盛衰都未必直接掛鉤,遑論現在了。

*救贖,發生在歷史中

       其次,在明確核心問題的基礎之上,我們也同樣認識到神的救贖並不發生在真空裡,而是在歷史中、在這個世界上,真實地展開。這裡至少有三層含義值得注意:

         第一,神在救贖的特別恩典之外,亦給所有人普遍恩典。藉著普遍恩典,這個已經敗壞的世界得以維持運行,否則救贖的特別恩典就沒有時間與空間展開。無論是否得 救,所有的人都生活在神的普遍恩典之下。因此基督徒也當在世界上盡自己的責任。而一個基督徒影響世界,就是要努力通過普遍恩典來為特別恩典的展開贏得良好 的條件。

         第二,得到救贖恩典的人,跟未得救的人,除了在普遍恩典的意義上相同之外,還領受了罪惡得贖的恩典。既然罪惡對世界無孔不入,而 救贖又摧毀了罪惡的勢力,那麼基督徒必然要對世界的方方面面產生積極影響,作神的見証(“世上的鹽與光”,參《太》5:13-16)。但這樣的影響,是救 贖的間接結果。我們注意到,早期教會不只是傳講福音、領人歸主而已,教會的社會關懷事工,包括扶助孤兒、寡婦等等,也從未停止過。只要擺正福音信息的核心 地位與社會關懷的輔助地位的關係,通過社會事工改善世界的生存條件,非但不會落入所謂“社會福音”的陷阱,反倒是基督醫治世界的具体表現。

         第三,看到神在世界上有作為的同時,不要忽略那惡者一樣沒閑著。藉此可看到兩點:一是反對神的勢力實實在在地在這個世上運行。第二點則比較令人費解,那就是 奇妙的神非但允許惡勢力這樣運行,而且還變廢為寶,使用這樣的惡勢力成就他的心意(最典型的就是猶大賣主:“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是神的心意,“但 賣人子的人有禍了”也毫不含糊)。認清第一點,可以幫助基督徒保持清醒,知道無論這個世界暫時有什麼好,都不是永久盼望的天家;認清第二點,則可以使基督 徒即或在困難下也不喪膽,因為深信神掌管一切,並且可以藉惡事來成就他的美意。

*小結政教關係

       綜上所述,基督徒在世上的直接使命是福音,但是可以通過各種間接的手段來影響世界,榮神益人。毫無疑問,政治抉擇包含在這些影響世界的手段中。所謂的“政教 分離”,不是說政治跟信仰全然分開——既然政治與信仰,都跟個人生活息息相關,那麼“政”與“教”又如何井水不犯河水?“政教分離”的真諦,乃在於不將政 治與信仰簡單畫等號,而是在仔細區分各自範圍的基礎上,尋找兩者合理的交集,在實際操作中準確處理。

以美國大選為例

       或許我們可以以去年的美國大選為例,談談如何運用上述原則。為免涉及範圍過大,我們只從一個特定的角度來討論:就是基督徒把票投給候選人中信仰相對不那麼保 守的,是否有悖聖經的教導?這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如果有一位候選人既信仰純正又治國有方,那麼投票給他,自然毫無疑問。但是萬一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在 才能高低與信仰正偽之間,我們應該更偏重哪一樣,就不容易選擇了。

       筆者個人的見解是視情況而定。單純投信仰票,未必真正合乎聖經。而在特 定條件下,投票給信仰相對不保守的那個,仍可能合乎聖經的教導。也就是說,權衡候選人的政治主張與他的信仰狀況,再做出綜合的判斷,才是正確的做法。因為 在最本質的層次上,投票選總統,不是教會選牧師,信仰的純正度並不是最根本的因素。我們應該照著普遍恩典範疇的法則來決定投誰。普遍恩典與救贖恩典不矛 盾、不排斥,但也絕不等同,因此沒有任何理由認為,候選人的信仰是壓倒一切的因素。

       這就好像選醫生,如果能找到一位既敬虔又技術精湛的基督徒醫生,自然最為理想。但是如果條件有限,只能在一位信仰純正但技術平平的基督徒醫生,與一位大眾眼中具有良好醫德、高超技術的非信徒醫生之間選擇,我 們不能要求基督徒只能選擇前者。基督徒願意選擇前者固然很不錯,但如果選擇後者,也不能說他就是有悖信仰準則。

       選醫生還只是個人層面的事 情,選總統卻與國計民生都有關聯,且美國對世界格局的影響力也為世界之最。只要總統不是主教或牧師,只要美國憲法尚未規定國教是基督教,那麼總統的首要職 責就不是傳揚福音,而是帶領他的選民建立一個強大的美國,使國民安居樂業,並且最大限度地保持與世界其它國家地區的良好關係。所以候選人的總体治國能力, 相較於他的信仰純正度而言,絕對不是次要的。

*品德,是重要的指標

        在此,筆者絲毫無意貶低候選人品德的重要性。總統的品德,是其治國能力首屈一指的重要指標。例如“誠信”,無論在大選中,還是當選後的施政中,都是舉足輕重的──試想,誰會把自己手中的一票投給一個小人?誰又會聽信一個道德淪喪的人?

       克林頓跟白宮女實習生的醜聞,絕對是他政治生涯的污點,整個民主黨的名聲也因此受到沉重打擊。所以,2008年大選前夕,有兩件事情民主黨處理得戰戰兢兢。 一是前紐約州長Spitzer在傳出性醜聞三天之內就宣布辭職;二是總統候選人之一的Edwards也為自己的出軌事件公開致歉,請求家人以及民眾的原 諒。也就是說,民主黨明白,若要最大限度的爭取選民,在道德品性上絕不可無遮無攔。

        然而對總統品性的要求,無需達到聖經倫理的高標準、嚴 要求,只要滿足大眾的要求就足夠了。而具有大眾認可的良好品德的人,不一定就是信仰純正的人,甚至都不一定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藉著神的普遍恩典,人自己 固然無法達到聖經的標準,但未必就沒有美德。《遊子吟》一書的作者里程,注意到中美兩國人民的道德觀念十分相似,都崇尚勇敢、勤奮、謙遜、誠實等美德(註 3),如果按一般說法,美國的立國之本是基督教,難道中國人的立國根基也是基督教不成?無論哪國人心裡,都有一杆秤來衡量是非曲直。一切美善,本質上都源 自神(《雅》1:17)。而神既在救贖恩典之外也賜下了美善,我們又何必非要在普遍恩典的領域內,用嚴格的聖經標準來強求候選人呢?

       但是如前所述,普遍恩典與救贖恩典並不截然分開,因此儘管總統的職分屬於普遍恩典的範圍,可作為篤信聖經的基督徒,不考慮候選人的信仰,卻是很不負責任的。雖 然神所使用的僕人並非都是全心倚靠耶和華的──一個直接的例子就是褻瀆神又吃草如牛的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但》4),聖經竟也稱他為“神的僕人” (《耶》25:9,27:6,43:10)!

       大能的神要選怎樣的人成就心意,誰又能阻攔呢?──但是,若以此作為我們投票給信仰不正者的理由,卻有點似是 而非:如果神選這樣的人做他的僕人,我們固然欣然接受,可我們一定要積極去選這樣的人嗎?回到猶大賣主的例子,難不成我們鼓勵猶大賣主,來成就神的心意? 顯然不是。我們要嚴肅思考的是,怎麼樣才能真正讓普遍恩典為救贖恩典服務。

*明智,不可緣木求魚

        有一個現象值得深思。在世界宣教蓬勃發展的今天,在宣教士到福音未及之地廣種豐收的時候,為什麼基督教歷史根基深厚的歐美,對信仰的對抗之勢反而愈演愈烈? 將這樣的反差歸根於湧入歐美的非基督教移民顯然是不合宜的──如果基督徒在大本營都經不住外來文明的衝擊,到異教文化盛行的外邦宣教反倒能站穩腳跟嗎?而 在思想層面上,為什麼堅信聖經真理的基督徒,反倒被視為食古不化、愚昧不堪?歷史悠久的常春藤八校,多以基督教的立場建校,而今其宗教研究專業,為何卻成 了反對植根於聖經信仰最有力的敵人?

       請不要將這些潰敗美其名為“世人看十字架救恩的道理為愚拙”──如此行乃是極大誤解了保羅在《哥林多 前書》前兩章的內容。最起碼第一章結尾的時候,保羅明言:神所揀選的,叫世上有智慧的、強壯的羞愧;神的愚拙、軟弱,總比人要更智慧、強壯。現在篤信聖經 的基督徒,被世人恥笑為冥頑不靈,難道也跟世人在神面前的羞愧、愚拙掛得上鉤?

       保羅自己是怎麼印証福音信息能力的呢?他在該撒利亞為自己辯護的內容,難說不是只傳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的道理,但結果卻是令非斯都感嘆保羅的學問太大而癲狂,而亞基帕則差點作了基督徒(《徒》26:24-29),這跟今天保守基督徒的節節敗退又豈可同日而語?

最諷刺的是,在考慮總統信仰純正性對基督教影響的時候,卻談世人看基督教信仰為愚拙。別的還好說,要說選總統,難道不是要推舉一個世人眼中智慧、強壯的,出 來當國家的元首麼?在這個誰得票多誰上台的遊戲裡,要高舉信仰的保守、甘被世人看為愚拙,那還不如乾脆退出總統競爭算了(至少在全民福音化之前是如此)。

       一方面要以國家元首的強勢,加強聖經真理在社會中的推動,另一方面又不甘與社會大眾“同流合污”,如此的自相矛盾,能達成“選出敬虔總統”的初衷嗎?本來選 總統就不應該跟信仰的純正性直接掛鉤,因為這是兩個層面的事情。但既然想通過總統對推廣基督教價值觀有幫助,那麼一個在世人眼中看為愚昧的候選人當選,能 夠達成這樣的目標嗎?

        無神論者道金斯固然本質上是錯誤的,但也不是每一句話都完全沒有道理。他曾經提出:在法院懸掛十誡,對於提高美國道 德標準的效果,不會好過在旅館裡放聖經,阻止旅館裡發生淫亂的效果。筆者對此完全認同。我們必須突破表面的限制,在實質上積極、真誠地引導世人思想,使他 們真心贊同信仰保守的候選人。主對我們的勸勉是“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太》10:16),這條誡命,一体兩面,不可分割。我們是否真的“馴良像鴿 子”另當別論,但無論如何在“靈巧像蛇”上卻還是大有進步的空間。

       “靈巧像蛇”並不是說,應該昧著良心迎合選民墮落的世界觀,討好選民。 而是要有智慧地活出聖經中關於基督徒社會責任的教導,讓人看到基督教的倫理標準對社會、對每個人都是有益的,從而真心誠意地擁護信仰保守的候選人。聖經告 訴我們,沒有得救的人,還是有這種判別能力的(《彼前》2:12)。

*重點,必須綜合判斷

       強調一下,上面的分析,是基於對候選人的治國能力與對信仰影響力的綜合判斷,不是只考慮前者而無視後者。筆者所言,保守基督徒出於長遠考慮,在對比執政能力 後,可以暫時一兩次將票投給信仰不甚保守的候選人,是有一個前提的:這候選人的政策,能為信仰留下足夠的空間,而不是瘋狂迫害教會。

       這是不言自明的先決條件。而在美國的大環境下,迫害基督徒,是不太可能發生的。保守福音派人士,至今仍是美國社會中不可忽視的強大力量。信仰上再激進的候選人,也不會跟如此巨大的力量公然唱反調。說到同性戀或墮胎等敏感話題,無論候選人本人是否真的認同,他們被問到這樣的問題時,也往往語焉不詳,不置可否, 希望哪邊都不得罪。而一般民眾,也未必就總跟保守基督徒立場針鋒相對,前不久加州八號議案否決了同性婚姻合法化,便是一例。因此,要緊的是基督徒如何在外 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從實質上施行聖經的教導,而不是簡單地將票投給信仰保守的候選人,便高枕無憂了。

結語

      本文從聖經關於政權的教導中,提出了筆者個人的淺見。概括來說,就是要準確把握神的救贖恩典與普遍恩典之間的關係,並且以美國大選為例提出一些具体運用的原 則。文中所談只是個人的領受,完全沒有下定論的意思。如果本文能夠拋磚引玉,繼續推動華人基督徒關注參政議題,也就算達到目的了。

註:

1. Henry Chadwick, The Early Church (London: Penguin Books Ltd), p. 29.
2. 重洗派是源自瑞士蘇黎世宗教改革的激進分支,其標誌性的主張之一就是教會與政府的嚴格分離,詳情請參維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6%8D%E6%B4%97%E7%A4%BC%E6%B4%BE
3. 里程,《遊子吟──永恆在召喚(簡体版)》(第三版),海外校園雜誌社,p. 14。

作者來自上海,現居美國東部,從事藥物臨床研究的統計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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