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雙重国籍(奇瑞)2019.06.20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牧者恩言專欄2019.06.20

奇瑞

經文:“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腓》1:27)

在監獄書信中,保羅屢次勸誡基督徒,“行事為人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對得起主”(參《弗》4:1;《西》1:10)。《腓立比書》也不例外,保羅再次強調了基督徒要活出來的生命品質與方向。

《使徒行傳》15章記載,耶路撒冷會議後,眾使徒在聖靈的帶領下做出了決定,內容為外邦基督徒不必遵守猶太人的律法,只需守幾條很簡單的禁诫。一方面這給福音的廣傳和適應性帶來很大的便利,然而另一方面使福音面臨多樣性解釋的局面。

猶太人有摩西律法,他們知道何為界線,然而外邦人不需要遵守摩西的律法,又有自己本來的文化,所以容易在界線上模糊。外邦人信主後,有時不知道什麼是應該做的,什麼是不應該做的。

為此,保羅用這句話勸勉他們:“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在這裡,“行事為人”在原文的意思是指“作公民”。北美有很多移民的華裔,當他們成為美國或加拿大的公民後,不僅得到了公民的權利,也要尽公民的義務。

腓立比教會的基督徒也是這樣,他們擁有雙重身分,第一個身份是羅馬公民,第二個身份是天國的子民。作為羅馬公民,他們一方面以羅馬人的身分感到自豪,另一方面也需要納稅,守法,保護家園。

作為天國的公民也是如此,基督徒當為自己是神兒女的身分感到自豪;此外,基督徒也應當遵守神的律法,只是這個律法不再像摩西律法一樣,是許多條條框框的儀文,而是透過耶穌完全的愛。這愛被刻在人心中,聖靈常常提醒聖徒遵從聖經的引導。在這樣的神家中,基督徒彼此同心,為福音的擴展一同效力。

地上的公民遵從地上的法律,願意被本國法律規範。天國公民遵從福音,你是否自願被愛的律法所規範?

禱告:我們的天父,我們是地上的公民,更是天國的子民,那榮耀國度的全然彰顯雖然現在我們無法看到,但是你已經為我們預備,求你幫助我們能活出被賜予的身分,並一直活在你的恩典中,直到見你面的日子。禱告奉耶穌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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