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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挽回失足肢體?(兰君)2019.09.07

本文原刊於《舉目》91期和官網2019.09.07

兰君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左傳》這句話,道出了人的特點,那就是人非聖賢,都有失足犯罪的時候。基督徒也不例外。雖然我們接受了耶穌基督作主和救主,從罪人變成了永生神的兒女,但並不意味著我們一下子就變得像主耶穌那樣聖潔無瑕。我們在行為上的成聖,需要花畢生的精力。我們會變得越來越像祂,然而只要在世上活著,仍會有軟弱的時候。

既然如此,當其他的基督徒犯罪時,我們應該如何對待他們呢?

一、馬失前蹄之後

有一個人讀完了博士學位後,被一家很大的公司錄用。他很有才幹,也很聰明,在工作中表現得十分出色。很快,他得到了老闆的賞識。老闆一再提拔他。他的工作越來越出色,一直升到公司裡很高的位置。同事也都對他都投以羡慕的目光。

好馬也有失蹄的時候。有一次,他在工作中出了差錯,與別的公司談生意時,上了對方的當,給公司造成了不小的經濟損失。事情發生後,一直對他十分欣賞和信任的老闆,埋怨他、指責他,甚至懷疑他與對方串通一氣,詐騙公司的錢財。公司其他人也開始疏遠他。有的人袖手旁觀,有的人幸災樂禍,有的人在背後詆毀他,有的人甚至當面嘲諷他。他一下子從公司裡最紅的人,跌落為最孤單的人。諸般的壓力,使他最後不得不辭職。

這些同事的反應,是一般人對犯錯之人的態度。然而,神卻要我們在弟兄姊妹失足犯罪時,用一種截然不同的態度對待他們。

二、挽回的態度

在《加拉太书》6章1節中,保羅給失足犯罪下了定義,就是“偶然被過犯所勝”。在希臘原文中,並沒有用“偶然”這個詞,只有一個動詞“勝過”,且是被動時態,意思是“被過犯勝過”。不過,這個動詞又含有“意外”的意思,因而中文聖經加上了“偶然”一詞。這個詞加得很妙,把原文中的意思準確地譯了出來,表明並非故意犯罪、存心墮落,而是因軟弱,偶然被過犯所勝。

如果我們對《加拉太書》有所瞭解,就知道保羅意有所指。《加拉太書》的中心內容,是基督徒與律法的關係。在書中,保羅一而再、再而三地強調,一旦接受了耶穌基督作主和救主,我們就不再在律法之下。我們從律法的詛咒和罪惡的捆綁中釋放出來,並且在耶穌基督裡得到了自由。然而,我們在耶穌基督裡的自由,不是放縱情欲的自由,而是順服聖靈而行的自由。因此,一個正常的基督徒,心中會愛神,順服聖靈而行,在生活中也有聖靈的果子,而不是順服情欲、放縱自己,以至於甘願墮落、故意犯罪。

同時,保羅也體察到基督徒會有軟弱的時候,可能偶然被過犯所勝,放縱了情欲。對此,保羅說:“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加》6:1)

這裡的“挽回”一詞很有意思,用在這裡,絕不是偶然的。在原文中,這個詞本身的意思是“正位”,即把錯位或者斷了的骨頭復位或者接好。在其他書信中,保羅多次提到教會是基督的身體,而基督徒在這身體上互為肢體(參《弗》1:23,5:30;《林前》12:27)。

當我們中間有弟兄姐妹失足犯罪時,就如同身體上的一個肢體錯位或者骨折。每個人都熱愛自己的身體,不希望自己的身體有任何殘缺。當肢體錯位或者骨折時,我們絕不會說:“算了,斷了就斷了!隨它去吧!”反而會盡最大的努力復位或者接好。這就是《加拉太書》6章1節裡“挽回”一詞的意思。這也是我們對待主內失足犯罪肢體應有的態度——我們應當挽回他,而不是論斷、羞辱、孤立、讒毀、譏笑他。

三、挽回的原則

那麼,挽回的原則又是什麼呢?保羅提出了大致3個原則:第一,挽回是每一位信徒的責任;第二,挽回需用溫柔之心;第三,挽回者需多加小心。

第一,挽回是每一位信徒的責任

《加拉太書》6章1節: “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有的人將這句話理解為:挽回失足肢體,不是每一個基督徒的責任,而是屬靈的人,即靈命較深的信徒的責任。這種說法,乍聽很有道理,因為只有靈命較深的信徒才有能力來挽回失足的弟兄姊妹。然而,請注意,保羅並沒有說“你們當中屬靈的人”,而是說“你們屬靈的人”。這裡“屬靈的人”,是“你們”的同位語。而“你們”,也就是句首保羅稱為“弟兄們”的人,即所有的加拉太信徒。保羅稱所有的加拉太信徒為“屬靈的人”。

其實聖經的其他書信中,也常用“屬靈的人”(參《羅》8:9),或“屬神的人”(參《約一》4:4),來稱呼那些認識神的人。並用“屬世的人”(參《羅》8:9),或“屬血氣的人”(參《猶》19),來稱呼那些不認識神的人。

因而,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是屬靈的人。我們每一個信徒,都有挽回失足肢體的責任。

我們在上文提到過“挽回”的原文含意。脫臼和骨折是很痛苦的——我剛到美國的時候,不會開車,仍然像在國內那樣,大大咧咧地騎車,結果被一輛小卡車撞了,造成右大腿骨折,右手臂骨折,盆骨3處斷裂。我至今仍然清楚記得當時骨頭斷的滋味,實在是銘心刻骨!而且骨頭斷時,不僅是斷骨疼,全身都跟著受累。我疼得坐臥不安、徹夜不眠,精神上也備受摧殘。

弟兄姐妹互為肢體,當他人因自己的失足而受到傷害、經歷痛苦時,我們整個身體都會受影響。換句話說,所有肢體都是同舟共濟、痛癢相關的。說到同舟共濟,我想起在國內時遇到的一件事。我在國內時是從事園林工作的。有一次我和同事因工作去山區。山區的路實在太差,又遇到下雨,車子陷在了泥中。於是我們同車的人都下了車,齊心協力,把車子從泥濘中弄了出來。我們正在推車時,路上過來一位當地人。他看我們那幅狼狽像,不但不幫忙,反而在我們好不容易將車推上來以後,將路邊的一塊大石頭滾到路當中,然後抱著雙臂坐在石頭上。我們要他把石頭挪開,他把手伸過來,意思是說:“要我挪可以,但要先拿錢來。”

那一次,我實在體驗到了什麼叫作“落井下石”。

這就是局外人和局內人的不同之處。對於一個局外人而言,無論別人發生了什麼,都與他無關。他可以袖手旁觀,幸災樂禍,甚至從別人的不幸中牟利。而局內的人,當別人發生問題時,他會把問題當作是自己的問題來過問和關心。這也是我們主內的肢體失足時,我們每一個信徒都當有的態度。

第二,挽回需用溫柔之心

那麼,要如何挽回呢?如果沒有適當的做法,我們的目的就會落空。

  1. 不可“踏上一萬隻腳”

保羅在《加拉太書》6章1節要求我們:“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當一個愛神的基督徒,一個努力追求順聖靈而行的基督徒,偶然被過犯勝過時,他的心裡會有罪惡感。他會感到後悔,內疚。此時此刻,他希望得到神的寬恕,也希望得到弟兄姐妹的諒解和接納。因此,我們以溫柔的心待他,就格外重要。

如果在這個時候我們給他定罪,將他“打翻在地,再踏上一萬隻腳,叫他永世不得翻身”,他便可能從此遠離教會,甚至遠離神。不知是否還有人記得,當年在公開場合下“批鬥犯罪分子”的情形?被批鬥者,有些是歹徒,但也不乏不慎失足的青少年。我在讀初中的時候,學校的操場上來了一輛卡車,卡車的四圍,站了一圈與我們年齡差不多的青少年,每個人胸前都掛了一塊牌子,寫著名字和罪狀。他們每個人的後面,都站著一個持槍的民兵。

其中有一個是我的同學。他是因偷盜被抓的。他在站立的時候沒有站穩,他後面的那個民兵,踢了他一腳!他的罪行不是十分嚴重,所以只判了2年的管教。然而,他從監獄獲釋以後,沒有人敢、也沒有人願意接受他。他無處可去,於是破罐子破摔,重新為非作歹,以致一而再、再而三地入獄。

2.體恤他人的軟弱

有基督徒說:“我這人就是嫉惡如仇!一看到教會中有人犯罪,我就沒法對他客氣!”不錯,犯罪的人應當受懲罰,我們也確實應該嫉惡如仇。然而我們常常忘記了,自己也有、而且將來也仍可能有失足的時候。我們也許不會為非作歹,但我們都失敗、跌倒過。

當我們偶然失足的時候,我們的內心都會有罪惡感。我們會感到後悔、內疚。我們心裡又都有同樣的感受、有同樣的盼望——盼望神的寬恕,也盼望弟兄姐妹的諒解和接納。那麼,我們是否應該將心比心,以溫柔之心對待其他失足的肢體呢?

主的使徒彼得,十分愛主。他深知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卻因貪生怕死,3次不認主。然而主耶穌復活後,顯現給彼得和其他門徒時,祂對彼得的態度是溫柔的。因為祂愛他,祂體恤人的軟弱。

    3.溫柔而且忍耐

一個溫柔的人,必然是內心有愛的人,才能體恤他人軟弱。一個溫柔的人,也必然是能忍耐的人。有過骨折或骨頭錯位經歷的人,恐怕都不會忘記接骨的滋味。我車禍後,右手經歷過兩次接骨。特別是第二次,醫生要將已經開始長在一起的骨頭重新正位,等於是將骨頭弄斷再來!我痛得鑽心,但還是密切配合醫生。醫生事後說,像我這樣的人並不多。有些病人寧願骨頭永遠錯位,也不願吃第二次接骨的苦頭。有些病人意識到接骨的重要,但因為疼痛,在接骨的過程中,嘴裡不停地咒詛……不過,無論病人怎樣做,醫生總是十分耐心地告訴病人接骨的重要性,規勸他們配合治療。

我們在挽回失足者的時候,也當這樣。當人失足的時候,他往往會有抵觸的心理。雖然在內心的深處,他知道自己犯了罪,但不願別人指出他的罪,不願別人觸及他內心深處的痛苦。這種情況下,要挽回失足者,不會很輕鬆。挽回者與失足者之間,可能出現分岐,甚至衝突。挽回者必須有溫柔、忍耐的心,才能達到挽回的目的。

    4.不等於軟弱和姑息

必須指出的是,溫柔不等於軟弱,溫柔不等於姑息養奸。我們的目的,是挽回失足的肢體,所以我們一定要指出對方的罪來,告訴他罪的嚴重性。當復活的主重建彼得時,祂對他的態度是溫柔的,但祂沒有將彼得3次不認主的事情輕描淡寫、一帶而過。祂3次問彼得:“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參《約》21:15-17)一直問到彼得內疚、憂愁。然後主告訴彼得,他將會為主殉道。經過了這些以後,彼得被重建。據文獻記載,他後來在為主殉道時,沒有懼怕,沒有退縮,更沒有否認主的名。

第三,挽回者需多加小心

保羅提醒挽回的人:“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參《加》6:1)。在挽回失足肢體時,我們必須牢記,我們和他一樣都是人,都有軟弱。不同的只是,這次是他為過犯所勝,下次也許是我們。因而我們在挽回他的同時,要從他的失足中汲取教訓,引以為鑒,以免今後遇到類似的試探時重蹈覆轍。

同時,挽回者自己要站立得穩。我們不要忽視罪對人的巨大引誘。罪可以滿足我們眼目的情欲、肉體的情欲和今生的驕傲。當我們面對一個被過犯所勝、被引誘犯罪的肢體時,我們也是在與罪交鋒。罪就像傳染病,如果我們自己在真道上站立不穩,我們屬靈的抵抗力會很弱,很可能禁不住罪的引誘而失足。尤其在財和色上,罪對人的引誘最大,也是最難抗拒的。

一位W弟兄,染上了賭博的惡習。H弟兄知道後,去規勸他。W弟兄便講起他是如何染上賭博的——他繪聲繪色地描述賭場裡是如何富麗堂皇,當招待的女孩子是何等漂亮。當他講到,他曾經一晚上贏了上萬元的時候,簡直是眉飛色舞。H弟兄聽了以後,動心了!他從來沒有進過賭場,沒想到賭場竟然這麼“有趣”。尤其是,他一年到頭起早貪黑,薪水也不過4萬元。如果一個晚上贏到上萬元,豈不是省了許多的辛苦?W弟兄看出了他的心思,說:“你若有興趣,我可以帶你去看看。”H弟兄一想,“反正我也不賭,去看看又有何妨!”於是就去了。結果去了以後,就由不得他自己了。尤其是他看到別人贏錢時,好像那麼容易,自己要是玩的話,一定也會贏。於是,他加入了賭博的行列,先是幾塊錢,然後是幾十塊,最後是幾百塊。他原本是想挽回W弟兄的,結果他和W一樣,成了罪的俘虜。

因而,保羅要求我們“自己小心”,免得我們也被罪惡引誘而失足。我們在挽回失足肢體時,一定要先到神的面前,把自己和失足的肢體都交在神的手裡,求神保守我們不落入試探。在遇到試探和引誘時,不要將自己當成屬靈的超人,要意識到自身的軟弱,及時地逃避,不給魔鬼留地步。

結語

願我們每一位基督徒在神的面前反省:在過去的年月中,當肢體失足時,我們是如何對待他們的?在今後的歲月中,我們將如何對待?願我們都能記住神藉著保羅對我們講的話,挽回失足的肢體!

作者来自中国大陆,现为全职传道人,在北美牧养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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