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于《舉目》官網2020.01.27
作者:David Smith (伊州家庭研究會總幹事)
翻譯並整理:約瑟
有人問,除了投票,基督徒還有義務要做什麼?
韋恩·格魯德姆博士(譯者註:Dr. Wayne Grudem,芝加哥三一神學院系統神學教授,保守派作家)提出了下面這個問題:
您認為從國家獲得巨大利益卻幾乎不付出任何回報,在道義上是正確的嗎?
《獨立宣言》的簽署者們都明白,他們在簽署這份文件的時候就犯下了叛國罪——反叛了英格蘭國王,並且他們知道,如果被捕,他們簽署的就是自己的死刑令。那會是一個巨大的犧牲。但有56人簽署了這份文件。他們用下面的文字結束了《獨立宣言》:
“……我們堅決信賴神的庇佑,以我們的生命、我們的財產和我們神聖的名譽,彼此宣誓。”
最後他們當中,53人死於破產,他們為自己的立場、自由付出了代價。
1863年的葛底斯堡戰役是在南北戰爭中最大的一場戰役,6600名士兵陣亡,29000多人受傷。戰爭結束後,亞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總統來到硝煙散去的戰場,發表了著名的葛底斯堡演說(Gettysburg Address)。演說是這樣結尾的:
“……我們活著的人,應該獻身於那些曾在此作戰的人們所英勇推動而尚未完成的工作。我們應該在此獻身於我們面前所留存的偉大工作。由於他們的光榮犧牲,我們要更堅定地致力於他們曾作最後全部貢獻的那個事業,我們在此立志宣誓,不能讓他們白白死去,要使這個國家在神的庇佑之下,得到新生的自由——要使那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不致從地球上消失。”
為了保護和維護這個國家,許多人獻出了自己的生命,付出了巨大的犧牲。
我們這些生活在這個國家中獲得如此巨大利益的人,除了投票之外,沒有義務做更多的事情嗎?——絕對有!
神賦予了我們參與文化的責任,我們需要做的,不僅僅是每年或每兩年投一次票。
那麼,我們應當如何參與呢?
1. 禱告
我胸前別著一個徽章——“禱告停止墮胎”,這是40天禱告鏈的一部分。一批敬虔的基督徒大概10年前開始了這項事工。我們來到墮胎機構Planned Parenthood門外默禱。每天每個時段都有人在那裡安靜禱告,每40天循環一次,我們看見神跡一個接一個地發生。
有人說我只需要呆在家裡禱告就行了,不需要去那裡。今年年初電影《Unplanned》公映,影片講的是墮胎機構Planned Parenthood原主任艾比·約翰遜(Abby Johnson)的真實故事。她在那個機構工作了很多年,當她真實地看到墮胎的血腥殘忍時,徹底改變了立場。她現在是支持生命運動的勇士,在全國到處巡回演講。她見證說:當她在德州的墮胎機構門外有人禱告時,高達75%的預約墮胎孕婦會不出現。想想看,很多孕婦實際上是不願意墮胎的,是有人迫使她們去墮胎。有的孕婦在開車去診所的路上還在禱告:“神啊!給我一個顯明你旨意的記號吧!”當接近診所時,看見了轉角上禱告的人,她就知道神給了她一個記號。
《提摩太前書》2章1-2節說:“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
我們需要為各級政府官員–從首都華盛頓的官員,到郡委會委員、到鎮委會理事們–恒切禱告。
2. 我們必須投票
我們要用投票來支持聖經的價值觀,用選票告知候選人合乎聖經的價值取向。投票要以《出埃及記》18章21節為指導:
“……並要從百姓中揀選有才能的人,就是敬畏神,誠實無妄,恨不義之財的人,派他們作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管理百姓。”
諾亞·韋伯斯特(譯者註:Noah Webster,1758–1843,韋氏大詞典編撰人)說:“如果合眾國政府未能確保公共繁榮與幸福,那一定是因為公民們忽視了神聖的命令,而選舉了壞人來制定和執行法律。”
丹尼爾·韋伯斯特(譯者註:Daniel Webster,1782 -1952,美國最偉大的五名參議員之一)說:“要以實際行動教育孩子們這樣一個真理:行使選舉權是一項人類自然本能應當履行的莊嚴社會責任;我們不可忽視自己的選票;每個選民既是他人的受託人,也是他自己的受託人。他所支持的每一項措施政策,對他人的利益以及他本人的利益都具有重要影響。” 這也體現了“愛人如己”的原則。
3. 參加政黨
居民委員會委員(Precinct Committeeman)是一個大概可以代表6個街區選民的最基層的職位,你只要到選舉辦公室領一張表格,找到10個公民簽名就可以上選票,這應該是最容易當選的公職了。在這個職位上,你可以向你住宅區的選民寫信推薦你所在地區的敬虔的候選人;也可以搭一個平臺,讓各位參選人向選民表達自己的主張;你還可以見證鄰居對參選人的支持。
我們還可以競選以下公職或定期參加會議:圖書館或學校董事會,村政府、市政府或鄉鎮的理事(Trustee),郡委會委員(County Board Member),州眾議員或參議員,州憲法辦公室,國會議員,美國總統。
約翰·亞當斯(美國開國元勛,第二任總統)在給兒子約翰·昆西·亞當斯(第六任美國總統)的一封信裡這樣說:“我兒,公共事務終究必須由某人來做……如果智者拒絕,愚者就會去做;如果誠實者拒絕,說謊者就會去做。”
想想看,我們現在有太多沒有智慧、不誠實的人被選出來擔任官員。這是因為好人放棄了,他們忙於幹別的事。要知道約翰·亞當斯是超級大忙人,他本業是律師,常常要旅行,那時候從費城到另一個城市就要花上一整天,但他依然在公共事務和政治中投入了大量時間。
4. 擔任志願者,幫助宣傳敬虔的候選人和議題
我們可以安插草地競選廣告牌,撥打電話,分發宣傳材料,與候選人一起挨家挨戶拜訪選民,在家中舉辦候選人與選民見面會,幫助籌集資金和/或捐款,參加集會和遊行,使用社交媒體進行聖經和支持家庭的信息傳遞,在汽車上貼上保險杠宣傳貼紙,幫助支持生命(Pro-Life)/支持家庭(Pro-Family)的團體。
常常有人說:“你不該在公開場合談論宗教和政治。”
喬治·華盛頓說:“超越自己應該是每個美國人的最高境界。牢記自己的舉止不僅會影響他自己、國家和後代,而且他們決策的影響力可以延申波及世界,並影響到未來世界政治格局的安危。”
哪怕是在公民對政府影響力微弱的君主制國家或獨裁國家,基督徒仍然有責任成為鹽和光。然而美國不僅是一個建立在基督教原則基礎上,而且還是建立在被統治者授權基礎上的國家,我們實在是非常蒙福!“我們人民(We the people)”有作為公民和基督徒的責任來參與文化和政府。
讓我分享美國歷史上的一個真實故事:
美國獨立戰爭期間,約翰·穆倫伯格(John Muhlenberg)牧師帶領其教會的許多成員參戰。他的弟弟弗雷德裡克·穆倫貝格(Frederick Muhlenberg)也是牧師,他批評約翰,說他不應該參與其中。約翰給弗雷德裡克回信:“……您責備我不該參與其中。我不應該,因為我是神職人員。我是神職人員,這是真的。但我也是社會成員,最貧窮的局外人。對我來說,自由對於我的重要性,就像自由對任何人的重要性一樣。當大地上最美好的鮮血四處飛濺時,我應該靜靜地坐在家裡自得其樂嗎?這有違天命!。您認為,如果美國被征服,我會安全嗎?根本不是。……我的國家要求我進行抵抗,其原因是公正而崇高的。 ……我堅信這樣做是我的責任,這是我對我的神和我的國家應負的責任。”
1777年,英國入侵紐約市,他們褻瀆並占領了弟弟弗雷德裡克的教堂。可以猜到,弗雷德裡克很快改變了主意。他也參與其中,他參與的如此之多,以至於他成為了美國大陸會議的成員,然後他擔任了賓夕法尼亞眾議院議員,並且成了美國眾議院的第一任議長。
兄弟姐妹們,我們不必等到廢墟堆在眼前。
我們有許多關於神的子民對政府施加重大影響的例子,並且“我們人民”可以影響文化,作耶穌基督的光,我們不應該坐視無神論者和人本主義者執行邪惡的政策,這些政策會傷害、破壞和摧毀生命、關係、家庭和社區,否認神賦予我們權力的原則。
我們必須認識到,由於我們的沉默和缺席,美國政府和各州政府已經變得不敬虔和腐敗,以至於它不再懲罰邪惡和獎勵善良,而開始獎勵邪惡和懲罰善良了!
求神赦免我們!
我想對讀者們挑戰:如果耶穌基督是您的救主,如果耶穌基督是您的王,那麼您必須認識到,您的生活中沒有任何一個方面不受祂的管轄!無論是私人性的還是公共性的。
“神啊,願你崇高,過於諸天。願你的榮耀,高過全地!” (《詩》57:5)
神神神
弟兄姐妹們,這一切都是關於神的榮耀。
現在該是基督徒認真對待參與這種文化的時候了。不是為了政治權力,不是為了經濟利益,當然更不是為了世俗的讚美,而是為了耶和華的榮耀!讓我們為教會的興起禱告吧!
(本文為《基督徒在公共事務中的角色》第三部分,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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