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于《舉目》官網牧者恩言專欄2020.02.07
奇瑞
經文:“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但我知道你們心裡沒有神的愛。”(《約》5:41-42)
《約翰福音》第5章寫道,耶穌進耶路撒冷城,在安息日醫治好了一位已癱瘓38年的病人,猶太人卻因著耶穌在安息日行神跡而逼迫他。於是耶穌開始向“猶太人”表明自己的身分,猶太人怒不可遏,越發想要殺死耶穌。
我們可以看到,相比較於猶太人,耶穌在加利利、撒瑪利亞,以及外邦人中更受歡迎。這一點切合了約翰在《約翰福音》開頭所點出的主題:“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約》1:11)其實猶太人大多數人都很了解舊約聖經,他們也覺得他們是最有資格跟隨真理的。但耶穌卻指責他們:“你們查考聖經,因你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約》5:39-40)
很諷刺,不是嗎?熟讀聖經的猶太人,卻最終拒絕了聖經中不斷啟示的真理、生命。
我由此想到一個詞——“屬靈的優越感”。那些拒絕耶穌的猶太人,如同現代教會中許多基督徒,他們都有著深刻的“屬靈的優越感”。他們可能懂得很多神學知識,但卻仍舊不認識神。為什麼?因為他們心中沒有神的愛。
神就是愛。這愛能幫助我們打破神與人的隔閡,打破人與人的隔閡。我們嘗到了這愛,我們便因此認識神,也能活出神的愛。但很多基督徒(如同當日的法利賽人一樣),他們與周圍的人築起了一道無形的墻,他們去教會,是為著表明自己活出了高標準的道德,在教會服事,也變成了一種表達特權的優越感。
耶穌說,“你們互相受榮耀,卻獨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約》5:44)這是法利賽人的罪,也是現今基督徒的罪。我們可以做很多表面的工作,活出許多敬虔的行為,但若心中沒有愛,或者說做這一切的背後目的,都不是為了愛神,而是為了告訴世人:我是一個好人,我是一個有道德的人,我應該受到尊敬。這便是互相求榮耀,而不是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林前》13:1)保羅說,沒有愛的生命,是空洞而沒有實質的屬靈生命。
讀聖經,跟隨神,我們會經歷一個整體的、由內而外的改變的過程:我們一方面學習認識神、愛神;另一方面,我們學習用神的愛去愛人。若不是為了認識神、愛神而讀聖經,我們沒有能力去愛人,我們也不可能正確地理解聖經。為此,我們應該恒切禱告祈求神,讓我們能明白祂的屬天之愛,能真正認識他。
禱告:親愛的天父,感謝你,你藉著基督,使我們成為你蒙愛的兒女。求你讓我們活在你的愛中,心中也能夠有從而來你的愛。愛神、愛人,單單求你的榮耀。禱告奉主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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