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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生活(陳濟民)

陳濟民

本文原刊於《舉目》36期

       年輕時參加青少年團契,不少契友只參加週五晚上的聚會。他們喜歡與其他同年紀的人在一起,卻覺得主日崇拜枯燥無味,因此從不參與。大學時代的查經班,也有同樣的現象。而大學畢業後到其它城市就業時,有些人更是覺得當地教會的形式與原來的查經班有相當 大的差異,因為難以適應,就流失了。一些在傳統華人民間宗教背景下成長的人,覺得他們拜菩薩從來就是喜歡去就去,就是不明白為什麼做了基督徒就必須定時定 點做禮拜。在目前的美國社會中,更是有一些人自稱是基督徒,可是覺得教會充滿著偽善,因而對教會敬而遠之。

救恩的特質

        不參加教會的理由很多,“教會”本身也不是不需要改進。但是,要明白為什麼要上教會,我們就必須先明白聖經中救恩的一個重要的特點,那就是:上帝拯救的對象是一群人,而且要這群人以他為生活的中心,一同得到他的應許。

        在舊約時,洪水之後,上帝的拯救是從猶太人開始,而這救恩首先是賜給一個人──亞伯拉罕。可是,當上帝向亞伯拉罕表明自己的心意時,他已清楚地指示他要救的人包括了他的子孫,更是要萬國因他得到神的祝福(《創》12:1-3)。

        接著,我們在《出埃及記》看到神落實他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是帶領所有的猶太人出埃及(參《出》10:8-11),而這些猶太人出埃及以後第一件要事就是在西 乃山與拯救他們的神立約,並建造會幕敬拜神。後來,我們更是看到12個支派的猶太人一同在神統率之下,進到神所應許的迦南地(參《民》32:1-32; 《書》4:1-7)。

        耶穌時代的猶太教是一個偽善充斥的宗教。《約翰福音》記載耶穌的生平事跡,在開始的時候就指出他指責當代的猶太人, 把上帝的聖殿當作商業場所,並表示他的使命就是要讓聖殿達到它真正的目的:神與人同在(《約》2:13-22,參1:14)。可是,《約翰福音》一個獨特 之處,就是記載他經常在猶太人的節期上耶路撒冷參加各種慶典(參《約》2:23,13:1“逾越節”;7:2,14“住棚節”;10:22“修殿節”)。

         主耶穌並沒有因為猶太人的偽善而不做他自己應做的事,更不是獨善其身而隱居曠野!因此,在符類福音(按:指《馬太》、《馬可》、《路加》三本福音書)中,我 們看到耶穌經常在會堂和聖殿敬拜、教導和傳道(《路》4:16,20:45–47;《太》4:23,21:23;《可》1:21、39),也看到他潔淨聖 殿時,特別指出聖殿是一個萬民禱告的殿(《可》11:17;《太》21:13)。後來猶太人指控他的一個罪名,就是說他要拆毀聖殿(《太》 26:60–61;《可》14:57-58)。

         早期教會大部分是在迫害中度日子。可是在《使徒行傳》中,我們一再看到使徒們在耶路撒冷的 聖殿中敬拜(《徒》3:1,5:12,21:26)。保羅在小亞細亞和希臘傳道時,也是有機會就到猶太人的會堂敬拜(《徒》 13:14,14:1,17:2等),直到他不被猶太人歡迎,才另找機會(《徒》18:6)。

         無可否認的,早期教會自視為猶太教正統,而 當時的猶太教也是有不同的教導系統。不過,我們也必須注意另一個現象,那就是:作為基督徒,早期教會當然有它的特點。路加在《使徒行傳》把它歸納為“恆心 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徒》2:42)在《使徒行傳》我們看到他們在物資上彼此互助,在家中有聖餐(《徒》2:44-46),甚至 有禱告會(《徒》12:12);在哥林多教會,我們則看到他們是在星期天──也就是主復活的日子聚會(《林前》16:2;參《啟》1:10),聚會時也有 禱告,聖餐,敬拜和恩賜的運作(《林前》11章和14章)。

教會是什麼?

       從另一個角度看,也許我們需要問:到底“教會”是什麼?

       在《哥林多前書》,我們看到使徒保羅說他寫的信是要給“在哥林多神的‘教會’”,他跟著就繼續說:“就是在基督裡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林前》1:2)從他所提供的解釋,我們可以說:教會就是世界各地全体信耶穌的聖徒。

         聖經談到教會,有時會用一些象徵性的名詞幫助我們理解教會的特質。其中一個就是“神的殿”(《林前》3:16)。這個名詞在舊約時代明顯是指一座建築物。但 是在新約,它指的是神同在之處(參《約》2:21,1:14);而由於神是藉著聖靈與人同在,所以人可以說是一座靈宮(《彼前》2:5)。換言之,教會指 的不是一座建築物。反而作為神的居所,我們都是屬神的一部分,不能分離(《弗》2:21-22),更是要與世俗有別,成為聖潔(《彼前》2:1-3)。

         另一個象徵性的名詞是“神的家”(參《提前》3:15)。談到“家”,新約常說神是天父,而所有信耶穌的人都是他的兒女。主耶穌談到我們作為神的兒女,就必 須在基督裡愛中合一(《約》17:11,20-24)。保羅談到這種福分,同樣是強調信徒必須超越人世間種族、階級和性別的界限,不分彼此(《加》 3:26-28)。在神的家中,誰是我們的兄弟姐妹,不是我們這些兒女所能選擇的!

         現代的基督徒熟識的另一個象徵是“基督的身体”。這是保羅書信中出現的一個名詞。它讓我們聯想到的,不是一個僵化的組織,而是一個靈活的有機体。在《哥林多前書》12章,保羅特別強調“身体”各部分有不同的 功能,而同時是一体,多元而合一;每一部分都不能獨立存在、彼此需要而且彼此互補。我們都是同一生命体的一部分。在《哥林多前書》13章,保羅更是進一步 指出,在基督徒的教會生活中,每個人都必須在愛心中運用恩賜,才能達到互補的功能。在《以弗所書》,他更是強調身体的頭是耶穌基督,他是教會的指揮中心 (《弗》1:22-23);同時,他也強調,基督徒的成長不僅是個人性的,更是整体的。每一個基督徒都要藉著不同恩賜的配搭,一同長成基督的身量,榮耀神 (《弗》4:7-16)。

信徒的生活

        進一步而言,基督徒的生活原就是教會的生活。曾經有人指出:基督徒品德的核心──愛心──本來就是須要在群体中實踐。沒有他人的存在,我們怎能談愛?

        談到愛,聖經一方面是假定自我個体的存在,而且給與無比的價值。但是,也就是因為個体的重要,它同時也肯定了他人的價值,而上帝更是在罪惡的人間捨棄自己, 顯出他愛的偉大。因此,主耶穌和初代教會的信徒,雖然活在當時虛偽的宗教世界中,可是他們仍然投入其中,以完成上帝救贖的旨意。

         在新約聖 經中,我們更是看到群体生活的致命傷就是自高自大(參《林前》8:1-4,11-12,4:6-13,《腓》2:5-11)。因為一個自高自大的人只是看 到自己的獨特,卻忽視和輕視他人的不如,因而不能肯定他人存在的價值,更是沒有看到自己的無知、軟弱和罪惡,不知道自己需要別人,也沒有真正明白神救贖的 心意,沒有体會什麼叫做愛。也就是說,自高自大的人看到他人的虛偽,卻看不到自己才是真正的偽君子!

結語

        作基督徒是個人以信心回應上帝的恩典,但上帝的救恩是救一群人。現今基督教會聚會的形式並非近代的發明,而是可以追溯到新約聖經的時代。

        從我們成為基督徒那一刻開始,我們就是耶穌基督的家人,是他群体中的一份子。這個群体是我們落實上帝救恩的場所,我們與其他信徒一同敬拜真神,學習認識他的 心意,也與他人分享他的恩典。我們需要他人,別人也需要我們。孤立、獨善其身,其實是一種屬靈生命的自殺行動。當我們看到人的虛偽而離開他們的時候,其實 我們是犯了另一種同樣致命的毛病──自高自大。

         教會,原是一個蒙恩的罪人集結的群体,讓我們一同活在天父的大愛、主耶穌的恩典和聖靈的團契中。

作者曾任台灣中華福音神學院院長,現住美國洛杉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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