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會史上不可不知的六位瑪利亞(二之2)(亦文)2020.10.14

本文原刊於《舉目》雜誌56

亦文

 

編註:本文雖寫於8年前,但文中所提關於宣教的種種課題,仍值得深思。

 

宣教要趁早,堅守要持久

筆者在瞭解宣教史的過程中,驚訝地發現,各差會甄選成員要求極其嚴格,赴華傳教士卻仍都是年輕的小字輩:馬禮遜25歲成為首位赴華新教宣教士,台約爾和譚瑪莉夫婦起航時只有23、24歲,戴德生21歲放棄醫學學位赴華,瑪利亞抵達寧波時竟還不滿16歲!戴德生的兒女輩中,長子戴存仁和父親一樣放棄醫學培訓,來華時年20歲,戴存愛僅17歲。

然而,他們的屬靈品格和聖經裝備,卻遠遠成熟過現代的信徒,差會和教會也似從未擔心過他們“嘴上沒毛、辦事不牢”。回顧新約時代,12門徒都是年輕時,便被主耶穌呼召出來擔負天國的使命。保羅和巴拿巴也帶領不少年輕人成為教會的中堅,甚至是各地教會的主要負責人。

現今,青年人在教會所擔任的事工面很窄,一方面因為教會覺得他們太年輕,不敢交棒,另一方面,青年人也自認太年輕而不敢接棒。台灣的鄭家常長老,40歲時參加第一屆青年宣道大會,被視作“年輕的長老”。他則舉吳勇長老30歲成為長老的例子,激勵當時在座的青年和長輩,重新審視教會與青年的問題(註22)。

與早期宣教士獻身年齡偏小相對應的,是他們委身的年月的長度:以40歲的“高齡”投入宣教事工的艾迪綏,工作24年後才退休。44歲來華的台慕爾,事奉了18年。戴德生獻身中國宣教事業凡53年,長子戴存仁加入內地會51年,次子戴存義49年。

其他幾位宣教士,雖然沒有那麼久,但他們並非自行退出禾場,而是上帝使他們息了地上的勞苦:馬禮遜25年、台約爾16年、譚瑪莉19年、瑪利亞18年、戴存愛13年。

他們對聖工的委身,讓我想起基督徒婚禮上的一句誓詞:“除非死亡把我們分開!”紐薇爾之難產早逝、華樂斯之精神崩潰(註23)、寶麗娜和瑪利亞姐妹之染疫病逝、戴德生因心繫中國求婚被拒,都是那個時代投身海外宣教的聖徒經常付出的代價。譚瑪莉留守檳城、溫施娣重執教職、艾迪綏和台慕爾中年出征、戴德生父子放棄即將到手的醫學文憑,也是那個時代的宣教士為了主,常作出的不尋常選擇。

隨著國際旅遊業的興起,教會開始流行以月,甚至週為計算單位的 “短宣”(short term mission)。從某種角度而言,這是對“雖至於死”的宣教傳統的一種廉價替代方案。短宣神學甚至給教會和信徒錯誤的印象:我們已經參加了宣教,而且已經到了人人參加、年年參加的普及度,因此不必另外去還福音的債了。

在這樣的思潮下,奉獻兩到三年,已經變成“長宣”了。

與此相呼應的,是以“帶職事奉”(tent-making)完全取代終身、全時間宣教(career missionary)。但不知我們中間有多少人是保羅式的織帳篷者,又有多少人是百基拉和亞居拉式的織帳篷者?馬禮遜是典型的帶職事奉,但他用業餘時間翻譯了新舊約聖經、編纂了英漢字典,還撰寫了大量與宣教有關的文章與信件。然而當今專業化的程度,以及職場對從業人員要求的強度,已很難讓人兼顧宣教與職業。我們即便有相仿的心志與異象,也未必能成就相仿的善工。

由於義務教育的普及、高等教育的“貶值”和神學培訓的“升級”,信徒若要達到大多數宣教機構的資歷要求,恐怕都已臻而立之年。而急於求成的浮躁心理,不僅釀出“成功神學”的苦酒,也開始滲透、腐蝕福音宣教的理念。中國教會面對這種 種新舊交替、真偽混雜,當如何在甄選宣教士的過程中,保持年齡、成熟度與語言學習、文化適應之間的平衡,以及長宣與短宣的平衡,宣教與專業的平衡,是需要深思的。

 

宣教動員與宣教關懷

通常我們不會記得艾迪綏這位女性先驅,即便記得,也往往是她固執與古板地阻擾戴德生和瑪利亞自由戀愛,卻忽略了在同一銀幣的另一面,是她甘做嫁衣的宣教熱忱。

且不說艾迪綏後來在禾場的成就,單她在起初10年,鼓勵、促成、資助別人走上宣教之路,便功不可沒。

當倫敦會考慮紐薇爾和另一位女同工的申請時,艾迪綏便奉獻了一筆錢,足以差派兩位女宣教士。華樂斯的成行,在很大程度也得力於艾迪綏。由於紐薇爾初抵馬六甲時,和當地的男性同工發生意見,導致倫敦會不願再正式委派第二位單身女性從事海外宣教。艾迪綏遂發動其他熱心女友,奔走勸募,為此事累計籌措600餘英鎊 (註24)。

這絕非小數目,倫敦會最初給馬禮遜的生活津貼為200英鎊一年。馬禮遜接受東印度公司譯員一職,所得的年薪為500英鎊。當時尚沒有現代意義的宣教動員(mission mobilization)和宣教士關懷(missionary care),艾迪綏只不過是憑著“身不能往、心嚮往之”的宣教熱忱,和女性善於關懷的本能,摸索而行。

馬禮遜的去世,對宣教士宣導的中國女子教育帶來兩大影響:

一是,澳門的外僑團體為了記念他,成立了馬禮遜教育協會(Morrison Education Society)。溫施娣的女校,便是因為接收了該協會下屬馬禮遜學校的生源,得以領取固定的贊助金,維持運轉。

二是,美國宣教士雅裨理(David Abeel)在倫敦休養期間,重提馬禮遜的遺願,終於促成了全世界第一個由女性組成的差傳機構──東方女子教育促進協會(Society for Promoting Female Education in the East,註25)。

1834年至1875年間,該機構差派了153位女性,資助了62位女性出任全世界各禾場宣教士創辦的女子學校的教員。常年從事宣教動員的艾迪綏,和譚瑪莉的嫂子(註26),都成為該協會理事會的成員。從此,女性傳教士的培訓、旅費、津貼等後勤體系,逐漸規範化,大大減少了華樂斯式的悲劇的重演。

台約爾和譚瑪莉的遺孤如果沒有合宜的撫養,也不可能成長為第二代宣教士,這些都是宣教關懷的範疇。表面看來,戴瑪利亞在內地會並沒有轟轟烈烈的大事業,但她最關鍵的貢獻,在於運用自己多年觀察、積累的宣教經驗,對新來乍到的單身女宣教士進行“現場指導”。無聲的榜樣,價值是無法估算的。

雖然全球化和現代科技使地球變小了,文化變近了,語言學習的管道豐富了,但各種資料都顯示,宣教士在第一期(主要是語言學習和文化適應的預備階段),流失率很高。這與差會的跟進關懷不力有關係。

宣教士流失的問題,顯然並非局限於初抵禾場的新手。馬禮遜晚年與差會發生了很多矛盾和誤會,戴德生也因為對差會的失望而退出了中國佈道會。以戰爭來形容,如果說現代戰爭是舉國國力的比拼,宣教也絕非若干一線宣教士的專職,牽動的是整個地方教會的大動脈。委身於大使命的,不應該只是宣教士本人,而是差派他或她的整個教會或差會。

西方教會擁有數百年的經驗,其差傳體系比較成熟,比較願意撥出一部分資源,投入禾場之外的相關事工。作為後起之秀的中國教會,在差派宣教士上已勉為其難、捉襟見肘,如何再建構後勤、關懷和動員體系,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結語

這6位瑪利亞所建構的生命線,連接了中國宣教史上“迷失的環節”(missing link),使得馬禮遜和戴德生這兩位宣教偉人,不再被視為孤立的歷史人物。

瑪利亞是那個時代最常見的名字。當英國的基督徒父母為女兒選取這個名字之際,耶穌母親瑪利亞的頌歌“我的心尊主為大”,當是題中應有之義。“尊主為大”不僅是上帝對女人的期待,也是上帝對男人的期待,但願這篇以“瑪利亞”為題的文章,能激勵更多的弟兄姊妹投入普世宣教的事工。

 

 

註:

1.Valerie Griffiths為海外基督使團前任國際總主任Michael Griffiths的夫人,在日本、新加坡宣教23年。

2.這六位女性的英文名字,為Mary和Marie兩種。因Marie是Mary的變體,中文皆可譯作“瑪利亞”。但為了區別,也為忠於歷史文獻,本文選用了她們夫姓的中文譯名(取自《雖至於死》一書)。

3.施約翰於1826年,由馬禮遜帶隊,和湯雅各一起前往新加坡和馬六甲宣教。1829年後返英述職,後事不詳。

4.湯雅各畢業於劍橋大學,1826年由馬禮遜帶隊,和施約翰一起前往南洋,曾在新加坡、馬六甲、曼谷、巴達維亞等地宣教,任英華書院院長,1836年返英。

5.台約爾先後就讀於倫敦法學院、劍橋大學、高士坡(Gosport)神學院、賀士敦(Hoxton)宣教學院。1827年赴新馬宣教,創中文鉛活字。1843年香港宣教士大會期間,染病去世。

6.另一位學生威金斯(Wilkins),下落不詳。

7.除台氏夫婦外,其他3對夫婦皆前往印度宣教。

8.紐薇爾的編號為270a。從編號的方式,亦可看出,即便是破例列入名冊,當時西方教會仍將女性宣教士視為正式成員之外的附屬成員。

9.早在1821年,另一位名為瑪利亞的威爾遜夫人(Mrs. Mary Cooke Wilson),已在加爾各答創辦了女子學校。

10.由於習俗和氣候的限制,女性不能離家太遠,因此只能在不同社區開設小規模(10-50人)的女校。1831年10月,華樂斯所負責的10所女校中,中文學校佔8所,馬來文和坦米爾(Tamil)文各1所。

11.美部會的帝禮士(Ira Tracy)。

12.校址在祝都橋絲牆門內大屋(今尚書街東端),後與長老會女校合併,更名“崇德女校”。

13.艾約瑟曾在上海參與創建墨海書館,後赴北京創立缸瓦市教會,1875年獲愛丁堡大學神學博士。1880年被聘為海關翻譯。

14.宣教史上不乏宣教士因缺乏人手,而從重洋外邀請姨母、姑母、寡母、自己或妻子的姐妹、女兒來做“無薪助手”的案例。

15.1986年12月-1987年2月期的《宣教分享》(總37期)第8頁,刊登了一篇譯自OMF同工Rick Leatherwood的文章,中譯標題即《漢子們哪裡去了?》。

16.譚瑪莉1842年創辦此校,1843年因為準備轉往中國,將之轉交給“東方女子教育促進協會”的甘小姐(Miss Grant)。1853年,柯蘇菲(Sophia Cooke)接手這一事工達42年之久。

17.轉引自邱清萍著:《從漂泊到植根──北美華人教會采風錄》(美國:中信出版社2010年版),“牧者的牧者 ── 麥希真”篇,第153頁。

18.紐薇爾在曼谷誕有一女。但因難產,母嬰相繼過世。

19.台慕爾葬於上海,瑪利亞葬於鎮江。雖然沒有史料明確指出寶麗娜葬在何處,但據當時的運輸條件和殯葬慣例推測,她也是葬在中國的。

20.寶麗娜嫁英行教會傳教士包爾騰(John Shaw Burdon)為續弦,不到一年 便染病去世。

21.筆者與一位研究當代中國鄉村天主教團體的學者交流時,發現這一現象在天主教教會(神職人員不能結婚生子)更加明顯──信徒若有幾個兒子,往往願意奉獻一個讀神學、成為神父。但一胎化政策普及後,這樣做便會“斷子絕孫”,許多信徒不願付出這樣的代價。

22.參鄭家常:《青年與教會》,載《舉目看田──第一屆青年宣道大會講章集》,台北:校園書房1979年版。

23.早期宣教士精神崩潰(nervous breakdown)的案例,可能比我們想像得要多。南京大屠殺期間保護金陵女大安全區的美籍宣教士魏特琳(Minnie Vantrin,又作華群),日日目睹日軍暴行,身心俱瘁。她被送回美國休養,於離開南京一週年之際自殺。
美南浸信會赴魯傳教士李題鼇 (Lottie Moon,又作“慕拉第”),則是宣教士因差傳經費緊縮而威脅到生命的經典案例。李被稱為“美國南部受過最高教育的女性”,因發生饑饉,又逢差會財政困難,她散盡積蓄救濟災民卻不願舉債,節衣縮食以至於體重降至50磅,被送回國途經神戶時辭世。

24.其中包括倫敦會和英國學校協會(British and Foreign School Society)各100英鎊。

25.第二個同類機構,於26年以後在美國成立,定名“婦女聯合宣教會”(Women’s Union Missionary Society)。

26.譚瑪莉只有哥哥,沒有弟弟,所以譚夫人(Mrs. Tarn)是嫂子。

主要參考資料:

1.Valerie Griffiths, Not Less Than Everything: The Courageous Women Who Carried the Christian Gospel to China (Monarch, 2004), Chapter 1.

2.Valerie Griffiths, “ ‘Not Many Mighty…’ The Society for Promoting Female Education in the East (SPFEE)”, Mission Round Table: The Occasional Bulletin of OMF Mission Research, December 2007, Vol. 3, No. 2, pp. 8-12.

3.戴紹曾、張陳一萍,《雖至於死 ── 台約爾傳》(香港:海外基督使團,2009)。

4.吳寧,《早期基督新教傳教士夫人在澳門的活動》,《廣西民族學院學報》(哲社版)第27卷第3期,2005年5月。

蘇精,《基督教與新加坡華人1819-1846》(台灣新竹:清大出版社,2010)。

 

作者來自上海,移民新西蘭,現為海外基督使團宣教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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