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視角(許萬常)2021.02.09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牧者恩言專欄2021.02.09

許萬常

(音頻製作/華僑福音廣播中心)

 

經文:“我們䁱得萬事都互相效力,要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羅》8:28)

 

人看事情的角度或是個人的選擇,和本身的個性有直接的關聯,這或是所謂的“個性決定命運”吧!但也有人說環境決定命運,然而在我看來,人並非由環境操縱,因為相同的事情發生在不同的人身上,可能會產生相異的結局。

譬如說,天大的悲劇發生在約伯夫婦身上,妻子說道:“你棄掉神,死了吧!”這是負面的反應,出自於情感;約伯卻說:“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1:21),這是從正面看事情,出於信心。

情感起落是人對環境自然的反應,是眼見為憑;屬神的理性基於聖經的真理,是信心的彰顯,這是保羅所說的:“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後》5:7)人所見的事情是在目前,因此第一反應通常起於情緒;實情一般是在遠方,是憑著信心的遠遠望見,誠如《希伯來書》11章1節所說的:“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未見之事的確據。”

“我們䁱得萬事都互相效力,要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這是信心的眼見,也是基督徒看事情最正確的觀點,我們是被召的人,是為要愛神的目的,因此我們藉著信心看萬事,相信神就是愛,萬事發生都在祂的慈繩愛索掌控之中,為要使我得益處。

人的掙扎始終都是超越自我的嘗試——活著不再受個性掌握,也不跟著環境隨波逐流,而是按著神的心意看事情,並且行事為人。根據我個人多年的經驗,得勝的訣竅在於凡事謝恩,失敗起自凡事抱怨;感恩是信心的表現,埋怨是不信的結局。

簡而言之,信主的本質是看見——人的觀點稍加轉變,事情就豁然開朗了。名作家切斯特頓曾經舉例:無神論者問道:“如果世上有神,為何有苦難?”基督徒反問說:“如果世上沒有神,為何有喜樂?”這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看法,對人的生命會產生不同的影響。

同樣的思考方式,我也曾經問過自己:“我這麼好,為什麼沒有人愛?”愈問愈洩氣;稍加反思,我問自己另外一個問題:“我這麼壞,為什麼還會有人愛?”越問越興奮。

舊約人物當中,少有人經歷比約瑟更淒慘,他曾經被出賣、被陷害、被誣告、被監禁,一生經歷的環境險惡極了,但是他的看法並沒有讓苦難染色,而是取信心的眼光,相信“萬事都互相效力”,最後他對曾經想謀殺他的兄弟說:“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創》50:20)。

“原是好的”便是我們對主信心的宣告。

 

禱告:慈愛的救主,我們因為信靠你,可以不活在自己個性或者環境的影響之下,而有了超越的、信心的眼光來看待萬事,並深信萬事互相效力,是為要叫愛你的人得益處,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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