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阿斯
本文原刊於《舉目》33期
大概是在13歲、青春期到來之時,我就染上了手淫的惡習。而且,班上和學校裡的漂亮男孩子,我都想跟他們親近,會對他們產生情慾。
大學期間,通過互聯網路,我知道了很多同性戀網站,開始在上面看同性戀小說。這些小說裡面有很多色情描寫。終於大二的時候,我開始網上交友。
很快,四年過去了。我在此期間交過三、四個男朋友,還和其他人發生過性關係。然而回想起來,卻感到無盡的空虛和痛苦。這些性關係,並沒有給我帶來心靈的慰藉。而建立在情慾之上的感情,也實在是脆弱難當。
舊疾難痊癒
就在這時,我以前的一個大學同學信了基督教,這使我心裡有所觸動。我身邊也有一個朋友是基督徒,儘管他從沒有向我傳過福音,但他恬靜的性格和樂於助人的品行感染了我。
接著,我在網上瞎轉的時候,看到了一些基督教的文章,逐漸瞭解了這個信仰。於是我開始在網上看電子版的聖經。儘管裡面有一些拼寫錯誤,但我還是從其中找到了真理。
我一個人詳細查考聖經。沒有人帶領我,神親自帶領我。通過讀聖經,我發現上帝禁止同性性關係: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利》18:22)
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孌童。(《申》23:17)
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1:27)
等等。
在這段時間,我跟神的關係十分親密,我心靈得到了很大的安慰。差不多有一年,我都很少再去犯同性戀的罪。只是手淫還沒有戒掉。
但是,內心的情慾終於還是捲土重來,我又開始在同性戀網站上找人。我明明知道神的律法,卻還是被罪勝過。
《哥林多前書》說:“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為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3:16-17)“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体,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5:5)
我心裡知道神的救恩、神的憐憫、神的寬恕,知道神會赦免我一切的罪,卻把自己的自由當成了放縱情慾的機會。我也有掙扎,但每次決心棄掉同性之罪,一兩個月之後就舊疾重犯(我後來意識到,我沒有戒掉手淫的惡習,是一個重要原因)。
第一次管教
神的管教來到了。
一次我從網上認識了一個人,我把他帶回家住。我們一起出去玩耍,一週就花去了一千多元,都是我出的錢。他又問我借了幾百元。臨走的時候,又偷去了我一千多元的物品,之後永遠消失了。
我受了很大的震動。我清楚地知道,這其實是神的管教。我跪在地上向神懺悔,我說:主啊,我憑我自己的力量無法離開罪,求你使我回轉。
我下定決心不再犯罪,把電腦中存的色情的東西,甚至遊戲、流行音樂、好萊塢大片等等幾十個G的東西全部刪掉。就這樣,我又安分了一段時間。
然而,我多年犯罪,已經成了習慣。過了二個月,情慾的攻擊越來越強烈,甚至看到周圍男生的時候,我都有犯罪的想法。
一個週日的下午,我跪在地上向主耶穌哭求,求主挪去那些情慾,可是主耶穌似乎沒有理睬我。接下來我躺在床上休息的時候,清楚地感受到了那句經文:“撒但就入了他的心。”我很快從床上爬起來,去了一個同性戀者常常聚集的地方,並犯了罪。
這又一次的墮入罪中,幾乎使我絕望。但我並沒有忘記神的應許:只要信靠祂,祂就必把我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
那個週日,在教堂裡禮拜的時候,傳道人帶領禱告:“那揀選了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那能使死人復活的神……”我心裡也呼喊:“那能使死人復活,能使同性戀者回轉的神啊!……”一股強烈的暖流,從我頭頂傾倒而下!
然而,隨後領聖餐的時候,由於我沒有受洗,不能領聖餐,我就匆匆地離開了。回去之後便又犯了罪。
第二次管教
神的管教第二次臨到了我。一個晚上,我又跑去那個同性戀者聚集的地方,和一個人聊了會兒天,並有了一些親昵的舉動。之後他匆匆離開了。我奇怪他走得那麼匆忙,過了一會兒才發現自己手機不見了。
我第一個反應就是:這是神又一次的管教。我當時的心情,居然是喜悅的!以前讀《優秀作文選》的時候,有篇文章寫到他喜歡被他父親打,我一直不理解,現在理解了。原來,被父親打,說明父親心裡面還有這個兒子,尤其是這個兒子正在罪中絕望的時候。
但我心裡仍很害怕,因為手機上有那麼多號碼,爸爸、媽媽,親戚、朋友,同學、同事等等,萬一被敲詐怎麼辦?萬一他把我的事情惡意地告訴別人,那該怎麼辦?
我當即找了個無人的地方跪下來,向神禱告:神吶,我要感謝你再一次管教了我,因為你是仁慈的神。你讓我丟了手機,這算什麼呢?你看我手上的十個指頭,連一個 都沒有丟掉!神啊,我感謝你責備我、教訓我,你豈不是因為愛兒子,才管教他麼?凡你管教的,都是你所愛的。神啊,求你把我從這罪惡中救出去,因為我憑藉自 己的力量無法逃離。
第三次管教
在這之後,我收斂了一點,卻還是會犯罪。過了兩個多星期,我又一次上網去找人。神的管教第三次來到了。
這次我遇到一個讓我很喜歡的男生。我對他很好,每次在一起的時候,都請他吃飯。一天晚上,我請他到一個比較貴的地方吃飯,像那樣的地方,我自己都很少去。在吃飯聊天的時候,他說話很衝,但我還是儘量順著他。突然他衝我發火,說想抽我耳光。
當時我忍了下來。但和他分開之後,我心裡難過極了。我回想幾年前,當我十七、八歲初戀的時候,喜歡上了一個男孩,向他坦白了之後,他卻冷漠地對待我,甚至對我推推搡搡、怒罵呵斥……
我開始發現,我一直以為自己在尋求愛人,其實追求的不過是一個偶像。我在成為同性戀者的過程中,也成為了一個偶像崇拜者──我心裡面想像的那個“完美的男 孩”,沒有人可以達到。這個“完美的男孩”於是成了我的偶像,成了我一直尋找卻永遠也找不到的目標。我明白了,我之所以會在同性別的人中苦苦尋求愛情,源 於撒但的欺騙!
我跪在地上默默流淚,我說神吶,我尋求愛,不料,卻受了驚嚇。我一直尋找完美的愛人,其實卻根本不存在,因為除了耶穌基督,世界上沒有人是完美無缺的!而我所尋找的愛,在基督外沒有任何人能給……
當我祈禱的時候,我感到有暖流在我頭頂流過,就像神在輕輕地撫摸我的頭。我的心裡得到了巨大的安慰。
第二天,我對那個男孩說,希望結束我們的關係,但我們可以成為一般的朋友。後來我們就只是一般的朋友了,而這段關係也成了我最後一段同性性關係。
夢中的呼求
不久,我忽然又意識到,如果要從同性戀的罪中走出,必須要戒掉手淫。於是我開始努力同時丟棄這兩種罪。
体內的情慾還是會上來攻擊,但沒有以前那麼猛烈。有的時候我半夜被情慾攻擊醒來,就爬起來默默跪在地上祈禱,然後就能安穩入睡了。
有一次下班後,我被眼目的情慾所攻擊,到了家之後,跪在地上向主哭訴,求主挪去我罪惡的心思。主幫助我,每次祈禱後,我心裡面便是一片清潔。
2007年冬天,由於生活上遇到了一些難題,我心情不太好。情慾趁機加緊攻擊我。那天夜裡半睡半醒的時候,所有污穢的想法全部出現了,那些不堪入目的畫面,都從我心裡面浮現出來。
我未犯罪已經有很長時間了,但這時我知道,我第二天可能又會去犯罪了。我在夢中大聲呼求神,我說:神吶,難道我要像《啟示錄》最後一節所說的那些犬類,永遠也進不了城嗎?
我大聲地呼喊,求神幫助我。忽然,一股清泉從我頭頂澆了下來。和前面幾次的暖流不一樣,這次的清泉直直地往下流,就從我体內流過,一直流到我肚腹。在肚腹,清泉似乎被什麼東西擋住了。於是清流衝擊那個東西,左右搖撼它,甚至發出“撥拉、撥拉”的聲音。
我在靈裡大聲讚美神。第二天醒來,所有污穢的念頭一掃而光!那一天是特別的日子,我從此清楚知道,基督就住在了我裡面,我也住在祂裡面。
從那以後,戰勝情慾就容易多了。面對情慾的攻擊,也有了強大的武器來抵擋。這正如《羅馬書》13:14所說:“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体安排,去放縱 私慾。”又如《以弗所書》6:13,“所以要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
這次經歷之後,我開始變得心平氣和。我以前急躁,現在有了耐心;以前總是看人不順眼,現在卻對別人產生了愛心。我也能管住自己的口舌,不再說驕傲的話。
到了這一步,我才發現,為什麼新約聖經裡面特別強調,基督徒要勝過情慾。我以前種種的貪婪、嫉恨、苦毒、爭競,果然跟我的情慾有莫大的關係!否則怎麼解釋,當我勝過情慾之後,它們就漸漸褪去了呢?
《加拉太書》5:16-21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体的情慾了。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 的。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 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
心底的孤獨
有 一個晚上,我感到特別孤獨。雖然,我在教會裡參加了青年團契,也認識一些弟兄姊妹,我總是覺得,彼此之間很有禮貌,但有一層隔閡。因此,我在罪中苦苦掙 扎,不敢跟任何人說;勝過了同性戀的罪,也不敢向任何人做見証。我們年輕的弟兄姊妹在一起,除了查考聖經之外,主要就是聊聊生活,聊聊音樂、電影、遊戲, 討論哈利波特或者貝克漢姆等等。
我很想告訴他們,這些流行的、時尚的東西,要儘量少接觸;我很想告訴他們,那些激烈的槍戰,歌中呢喃的聲 音,搖滾的節奏,忽明忽暗的燈光,驚險的飛車追逐,絢麗的魔法效果,明星們身上金光閃閃的裝飾,在我跟我的情慾苦苦搏鬥的時候,都曾經向我撲來,將我打倒 在地!這也是我當初把它們從硬碟裡面,統統刪掉的原因。正是這些表面上看起來很流行、很時尚的東西,背後卻往往有著來自魔鬼的力量,是主耶穌要求我們脫離 的那個“世界”。
可我的話有誰聽呢?即使教會裡面,也沒有人願意討論罪。人們都在講如何在工作中、在辦公室裡彰顯神的榮耀,如何從動漫、電影、股票,以及文化名人、企業家、政治家、思想家的行為中,發掘神的旨意出來。
我很想告訴他們,我們無論是乞丐、小學畢業、打工仔,還是億萬富翁、諾貝爾獎獲得者、宗教領袖,都不重要,主耶穌根本不會在意這些。主只會看我們是否活出了祂的樣式,是否背著十字架,天天跟著祂,是否在生活中活出了神的聖潔出來,是否用愛心去愛身邊的每一個人。
因為孤獨,那個晚上,我去了一個早已經不再去的同性戀聊天室。我跟裡面的人講主的福音、作見証,但沒有人聽。這時,有一個人說,要人陪他一起睡覺,只睡覺不做別的。我就和他約好,去了他那裡。
明知道主不喜悅我這樣,我還是去了,因為我真的感到很寂寞。當我和那個很漂亮的男孩躺在一起時,我情慾上的衝動非常微弱,我輕易就戰勝了。我感嘆主的大能,祂徹底把我改變了。
我們徹夜抱在一起睡覺,什麼都沒有做,第二天友好地分開了。跟我一樣,他也是由於孤獨,想找個人陪伴一下,聊聊天。儘管如此,聖靈提醒我要儆醒,遠離試探,因為即便我能夠勝過試探,別人不一定能。從此,我變得更加謹慎,寧可孤獨也不再那樣了。
在我和那個男孩同睡的時候,半夜裡,半睡半醒之間,我發覺自己開始向他歎息著講些什麼,大致的意思是讓他跟著我,一起走信仰之路。我講啊講啊,忽然在異象裡 我看見一個女人在他身邊。這個女人臉色蒼白,我直覺她是魔鬼!她冷冷地對我說:你有你所屬的,但這個男孩是我的,誰也別想從我這裡把他奪過去。
第二天我回到家,想起來這件事情心裡不服氣。在QQ上遇到那個男孩時,我跟他打招呼。我們聊了一會兒,聊得蠻好。這時,我想趁機把福音傳給他。於是我問他: 你有宗教信仰嗎?他沒有回答,然後,突然他的頭像就變黑了。我預感他把我踢到黑名單裡了。下了QQ之後,重新登陸,果然好友裡面已經沒有他了。
從這件事情我也瞭解到真實的屬靈爭戰。很多表面上看起來是個人自由意志所決定的東西,比如,大到吸毒、賣淫、同性戀等另類的生活方式,小到生活中某個小小的 決定,背後卻往往有撒但的誘惑和驅使。正如聖經所言:“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 爭戰。”(《以弗所書》6:12)
這件事也使我更加明白,必須緊緊依靠主耶穌基督,才能在這場爭戰中得勝。
喜歡女孩了
如今已是2008年了。自從離開自己的罪之後,我的性心理開始改變,我漸漸喜歡女孩子了。我不由得發自內心地感謝神的恩典。祂果真是信實的,只要你信靠祂,緊緊抓住祂的應許不放手,祂就必把你從罪中拯救出來。
正如主耶穌在《馬太福音》7:7-8所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 他開門。” 以及在《約翰福音》8:31-36所說的:“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 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
我因信,得了自由!
作者目前在北京,從事通訊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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