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宗清
2011年1月,英國倫敦經濟學院退休教授馬丁(David Martin)在新書《基督教的未來》(The Future of Christianity)中指出,目前分析基督教的情形,“世俗化”是最重要的課題。2008年福音派神學家卡森(D. A. Carson)在《重探基督與文化》(Christ and Culture Revisited)一書中也強調,基督教必須首先面對“世俗主義”或“世俗化”。無論歐洲還是北美,基督信仰在20世紀的公眾文化中大為褪色,對於普羅 大眾的影響愈來愈小。
在經過多次宗教戰爭之後,歐洲的社會制度不再由教會主宰,改以“自然法”、“自然道德”和“自然宗教”來支配。(編註)這就是世俗主義,即 “結合相對主義和進化的樂觀主義所揉和而成的各種自然主義”。
美國則在“現代化”的推波助瀾之下,社會輿論基本上倒向人本主義和理性主義,因此“世俗化”的情形也無法避免,大眾文化逐漸與基督教疏離。
“世俗主義”與”世俗化”二詞的重點不同。前者是指肯定各種偏離傳統的現代價值觀,以其為正確的方向;後者則只是描述偏離與轉向的現象,卻未作價值評論。
本文旨在探討,在世俗化的大環境裡,神學如何受其影響;同時,華人教會在這樣的文化氛圍中會怎樣受物質主義、消費主義、實用主義或享樂主義的侵蝕,而走上偏離聖經的正途。
一、世俗化帶來屬靈的荊棘
蕭弟兄是某大公司資深主任,思想敏捷,做事積極奮進,誠懇負責。1992年年底,他在佛州受洗成為基督徒,可是世界觀卻沒有明顯的改變,認為以自己的勤勉努力就可以掌握人生的方向與前景。2003年他考量在中國可以享受更舒適的生活──較輕的工作壓力,較佳的股票選項和創業的可能──毅然舉家從美國搬到中國 深圳。然而返國之後,他的美夢破滅,整個人消瘦10多磅。於是,他迫切尋求神的引領,開始學習把生命的主權交在主手中。2006年他們全家再度回美國,在德州一間華人教會靈性獲得更新,價值觀重新確立。
蕭弟兄的信心曾像主耶穌在撒種的比喻中的第三種田地,佈滿了荊棘,嫩麥一長出來就被荊棘擠住,無法正常成長。當今不少教會的信徒正面臨此一危機,荊棘即是來自世界的誘惑。
物質主義的迷惑
在50年代到70年代出生的人,文革的浩劫不僅讓他們對政治運動的無情殘酷感到心寒,也令他們對於在貧困中掙紮心生懼怕,因此,當他們有機會可以積攢財富時,便容易落入金錢的陷阱,無法自拔。
邵弟兄提到自己的經驗時說:“我們搬到新地方的頭一天,就有兩位教會弟兄來探訪,而他們竟然都開著賓士豪華車。我內心想,這是什麼樣的社區啊!”如此看來,基督徒不但在工作上有和同事競爭的壓力,在教會中也有與信徒彼此攀比的問題。如此,要脫離物質的捆綁實在不容易。
毋庸諱言,大多數弟兄姊妹在面臨“什一奉獻”時,都覺得十分為難。魯弟兄表示:“學生時代收入很少,自己都不夠用,怎麼能奉獻?工作之後,領了薪水一計算, 什一的數目實在不少,怎能捨得捐出去?”來自東北的李弟兄,習慣談笑風生,他說:“當窮留學生時,雖然是山溝裡飛出的金鳳凰,但生活相當緊,還必須照顧家 裡的鄉親。等到工作賺了錢,孩子的開銷也不少,上大學的費用更可觀。所以,什一奉獻常是過不去的門檻。”奉獻常是基督徒生命的試金石,也披露物質對人性巨 大的轄制。
實用主義的潮流
中年中國知識分子在成長的歲月中,無論是作紅小兵、紅衛兵,還是入黨,都是因有“好行為”。他們在實踐中體會到什麼是對與錯,習慣“實用”的思想;“有用與否”成了行為取捨的標準。
改革開放以後,中國流行的口號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而所謂的實踐即是指“社會實踐”,因此,在大陸上掀起社會主義新建設的發展,進而為鄧小平的 “貓論”開出坦途。早在1962年,鄧小平就用四川的諺語強調務實的重要,說:“黃貓、黑貓,只要捉住老鼠就是好貓。”實用主義的觀念指導了過去30年中 國經濟的起飛與壯大。
這種思潮對中國知識分子產生了無形的影響,使他們逐漸拋棄理想主義的意識形態,轉向追求滿足自我的實用道路。即使信主之後,依舊會受實用主義支配,總是想:“信仰可以帶給我什麼利益或祝福”,而不是“我要為信仰付上什麼代價。”
享樂主義侵蝕這一代的年青人
80後或90後的中國青年,沒有經歷文革的苦難,又得到中國改革開放後經濟的福澤,通常享有豐富的物質生活,於是很容易沈沉溺於縱慾的生活,缺乏自律與刻苦的精神。
中國“富二代”的年青人現在開始走進教會,在洛杉磯不少華人教會中可以見到他們的身影。他們從小養尊處優,集寵愛於一身,20來歲即開名牌轎車,從不需擔心生活的來源,信主之後,通常他們在短時間之內很難體會簡樸生活對基督徒靈性追求的寶貴。
二、世俗文化如何影響神學與教會
福音派著名的護教學者薛福(Francis Schaeffer)1968年出版了《就在那裡的神》(The God Who Is There),提及哲學影響藝術,藝術影響音樂,音樂影響普羅文化,最後,普羅文化則影響神學。哈佛大學的退休教授夏菲爵士(Harvey Cox)更早就提出“世俗城市”(The Secular City)的概念,主張城市世俗化的趨勢似乎是無法遏止的。
成功神學的影子揮之不去
“成功神學”在教會界已經出現了三、四十年,它宣稱只要基督徒忠實地奉獻,那麼神一定會賜福我們,使我們身體健康、物質豐裕。這種神學很容易以人為中心,迎合世俗潮流的口味。受物質主義和享樂主義影響的基督徒,自然會伸手擁抱它,以此為追求神的目標。
另有一批成功神學的倡導者則常說:“你可以擁有你所說的一切”,關鍵在於你是否有信心。他們喜歡引用《馬可福音》11:22、《希伯來書》11:3和《彼得後書》3:5等經文,來強調信心的重要性。可惜,他們常曲解聖經的原意,或是斷章取義的來使用聖經,滿足自己的需要。
仔細研讀聖經便可以曉得,神固然是醫治的神,而祂也會眷顧我們物質上的需要,但祂在我們身上最重要的目標,是內在豐盛的生命,而非外在的“福氣”。成功神學常忽視十字架道路對基督徒的意義,對苦難的瞭解亦有偏差。
以治療性的視野處理屬靈問題
福音派神學家威爾斯(David Wells)在《廢地中的神》(God in the Wasteland)中提到,世俗潮流視人類道德的敗壞或行為的偏差為疾病,只要運用正確的技巧,便可以治療。在基因學盛行的今日,有些人甚至將道德問題 都賴到基因上,例如:酗酒、煙癮、壞脾氣、婚外情,都可以推卸給基因。不單如此,行為的矯正法與醫療技巧,市場上都可以提供。
聖經一再強調,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因此,所有在靈裡與基督連接的肢體,都分享了神的性情。教會絕對不是一個以興趣或利益為號召的社會組織,而是與神連結的有機團體,以聖經所列的屬靈目標為其特色。
聖經又宣稱,人類社會之所以充滿仇恨、分爭、競逐、鬥毆、強暴、殺害,根本問題乃在於人的罪性。在這樣一個四分五裂、壓力重大的社會中,到處可見情緒傷害、心理扭曲、身體受虐、精神錯亂的情形。
人文科學固然有其優點和貢獻,應當予以肯定,但是神的能力與醫治才是達到完好與健康的終極之路。因此,協談技巧與心理學的理論,必須受聖經亮光的引導。
消費主義的牧會理念
毫無疑問,我們是處在消費者文化在全球高漲的的時代。消費者所購的“物品”,更具有象徵性的意義。例如:某些人一定要穿名牌的衣服,帶名牌的皮包,開名牌的車子,因為“名牌”不只是代表購物的能力,更是呈現“身分”的方式。我們已經分不清什麼是“需要”和“慾望”。
消費主義即是以“顧客為導向”的思維,商品的生產均以消費者的喜好為考慮。這樣的趨勢讓教會的建築及發展方向,朝“大型購物中心”的模式走。自助大餐 (Buffet)式的餐廳是讓“顧客”有多樣的選擇;同樣,今天在美國有各式各樣的教會,並且不少聚會的設計與講道內容,總是儘量以滿足會眾的口味為主。
這些受消費文化影響興起的“大型教會”,是因為教會領袖會以信徒感覺上的需要(felt needs)來安排節目,而會眾也以“眾多可選擇的主日學課程、扶持團體、好的兒童看顧設備、帶娛樂性的崇拜”為選教會的要求。如此一來,教會就必須有相 當的規模,才能滿足具消費心態的信徒。
要抗拒這股洪流,教會要謹防在真理上妥協,否則所增加的“會友”,恐怕不是真實的信徒,而是為了尋求私慾而上教會的“信仰消費者”而已。
三、基督徒該有的回應──立志成為基督門徒
面對洶湧澎湃的世俗浪潮,基督徒應採取何種態度呢?布拉特(David Platt)認為,我們必須回到聖經來找答案。他2010年出版一本書《激進》,副標題為“從美國夢中重新找回信仰”(Radical: Taking Back Your Faith from the American Dream),要讀者明白,世俗文化所強調的成功,並非是神要我們走的路。教會應當訓練信徒成為真正的門徒,否則我們就無法活出基督的樣式。
鄭弟兄分享他作門徒的心得:“信主之後,由於看到一些美好的見證人,被他們的言行所感動,慢慢在心中積累,經過很漫長的學習,才逐漸改變了自己的世界觀。神讓我看見屬天美好的事物,以致不再將世上的事放在心上,並可從金錢、物質的捆綁中得著釋放。”
基督徒的生命可以不順應世界的潮流。李姊妹見證說:“《簡樸生活的真諦》一書對我的幫助很大,使我不再有物質的慾望。從前很愛逛街購物,現在一年就只兩回, 到折扣店把必要的東西買齊;一些東西可以上網買,不需要的就不買。我們家的車四方都有撞痕,我也不管;在停車場上停在名牌車旁邊,我也無所謂。但這是走了 蠻長的過程才達到的心態。”“我會想,自己生命的上半場在職場很努力,中場如何繼續有力,同時怎樣裝備自己,以應對人生下半場的轉折,作更高拋物線的追 求。教會中一些兄姊在退休後投身宣教的見證,對我是很大的啟發。”
面對世俗化對教會不斷的侵襲,除非基督徒從聖經中找出該把握的屬靈原則,藉著禱告和聖靈的大能勝過世界的誘惑,不然很容易就走上妥協的道路,不僅無法為真理作見證,更有可能成為別人信主的絆腳石。因此,千萬不可輕忽!
編註:在教會歷史中,對“自然法”的定義並不一致。有人認為“自然法”是普遍啟示的一部分,如亞奎那(Thomas Aquinas, 1225-1274)、魯益師(Clive Staples Lewis, 1898–1963)等,都認為“自然法”是低於“啟示法”。但在啟蒙運動時期,思想家引進了人本的“自然主義”,認為自然律的基礎是人之理性而非神性, 既無永恆的基礎,亦不具普遍的必然性。如此,人不再是依靠啟示來認識神,此為“自然宗教”;認為理性亦是道德根源,獨立於信仰之外,此稱“自然道德律”。
作者為恩福文化宣教使團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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