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公民與好子民(小剛)2021.08.27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牧者恩言專欄2021.08.27

小剛

(音頻製作/華僑福音廣播中心)

 

經文:“又要立志作安靜人,辦自己的事,親手做工,正如我們從前所吩咐你們的, 叫你們可以向外人行事端正,自己也就沒有什麼缺乏了。”(《帖前》4:11-12)

 

今天所讀的經文,保羅在這裡說,在等候主的再來,我們被提在空中與主相遇前,在地上要保守自己做的三件事情是:作安靜人,辦自己的事,親手做工。

“作安靜人”不只是指不在社會上滋事,與周遭的人發生衝突,更是指即使在末世的困境中,心靈仍然能因著盼望得享安寧;

“辦自己的事”也不只是說,要過自珍自愛自重的生活,更是說要盡自己的本份,神多給的,還要來多取;

“親手做工”不只是說,不要遊手好閒,無所事事,成為別人的負擔,更是說主來的日子近了,作僕人、作管家的,總要忠心良善。

從這一節經文可以看到,保羅要我們滿有盼望,主再來就連那些已死的信徒都會復活,我們先後會被提到空中與主相遇,所以我們在地上,至少要達到社會公認的好標準,好叫人因我們的好行為將榮耀歸給神。

 

禱告:主啊,願我知道我自己的身份,在地上作好公民,在天國作你的好子民;主啊,願我實在一點,就從自己做起,就從當下做起,阿們!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

Discover more from OC举目网站

Subscribe now to keep reading and get access to the full archive.

Continue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