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牧者恩言專欄2021.12.10
許萬常
(音頻製作/華僑福音廣播中心)
經文:“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林前》15:10)
英文有一個詞彙:“定義時刻(defining moment),這是直譯,也可翻譯成“轉捩點”或“關鍵時刻”,即在人生的旅途當中,某些事件在人身上佔了舉足輕重的地位,甚至成為定義我們生命的依據。
這種“定義事件”的發生,有時並非是人的主動,人也無法自己掌控,發生的時候,我們也不知曉事情的輕重,直到事後,才明白原來斯事體大,對我們生命有牽一髮而動全身的影響力,是造成後來的我們的重要事件。
倘若人是被造,這“定義事件(時刻)”便由創造者決定;相反地,人若以為自己是自己的主人,理所當然,人生就可以由自我解釋,生命不過是偶爾碰撞的事件而已,何來所謂的“定義時刻”?
作為基督徒,我以為,人生的“定義事件”大都發生於人遇見神(或說人被神遇見)的時刻。聖經上一個著名的相遇便是如此:在前往大馬士革的途中,掃羅遇見了復活的主耶穌,這個遇見,使他的生命發生了天翻地覆的改變,復活耶穌的顯現(epiphany),成為理解保羅一生的定義事件——這並非出於人的心意,完全是神的設計。
從“定義事件”的發生,到事後的餘波蕩漾,其無孔不入地“瀰漫”、影響人的一生,我們就明白我們人並非個人的設計,而是主的作品;人的生命,原始的作者是神,不是人,因此,要深入研究人(作品)本身,首先便是要認識作者,祂創作的本意。這便是“人若不認識神,就無法認識自己”。
我每當想起自己一生的“定義時刻”,就不禁向神謝恩,因為藉著那些時刻,祂使我更認識自己,也使我找到自己人生的定義;並藉由詮釋自己認識了設計者的心意。
“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人要知道自己蒙恩,才會感恩;人的蒙恩,不在於自己,乃在於那位主動施恩者。因此,讓我們常常想想自己經歷的那些“定義時刻”吧,以至於我們不會忘了自己是誰,不會以為,我們的人生掌握在自己手裡。
禱告:天父,我的生命原在你的手中,在我還不知道的時候,你使我與你相遇,從此,你顛覆我的生命,讓我真正活過來。“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這是保羅的感慨,也是我的讚歎!謝謝你,生命的主,讚美你所成就的一切,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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