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金玲
本文原刊於《舉目》28期
(續上期)
在該隱謀殺了他的兄弟亞伯,並且受到神的刑罰後,故事提到該隱就離開耶和華的面。該隱的出生本來是從神而來(《創》4:1),可是現在卻是離開神的面,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
這裡出現了反諷性的文學技巧,“挪得”(《創》4:16)與“流離飄蕩”(《創》4:12,14)的希伯來文發音相似,且出於相同的字根。聖經所要強調的 是,該隱受咒詛,成為一位將要到處流離飄蕩(nad)的流浪者。結果也正如神所命定的,他至終到了一個地方,就是一個令他無法得歇息的流浪之地(挪得之 地,land of Nod)。
神對該隱的懲罰是迅速的,並且確實地發生。該隱雖然身處咒詛之中,但仍舊享有神起初賜給人生養眾多的應許(《創》1:28),因此經文也記載了該隱後代子孫的名字。然而聖經對於他子孫的記載,傳遞了一些不尋常的訊息。
兩種後代(《創》4:17-26)
從故事情節的發展,可以看到亞當夏娃的後代中分出了兩個譜系,且這兩譜系的子孫在尋求神的事上有不同的傾向。當該隱居住在挪得之地,並且有了後代之後,他以自己的兒子以諾之名,建立了一座城市,這個行動似乎暗示出他對神的不信任。
城市通常能對人的安全提供更大的保障。神曾應允保護他,並給他留下記號作為憑據,但是該隱覺得這還不夠安穩,於是建造一座城,想藉此增加自己安全的保障(註1)。
故事繼續記錄該隱的後代,直到拉麥。拉麥是從亞當開始的第七代子孫(《創》4:18),從拉麥這條族譜的記載,可以看出他們的文明在各方面的發展已經到了一 種發旺的情況。由此再次看到,神的恩典繼續在受咒詛的人群中彰顯出來,人類文明的進步帶來許多富足的享受。然而在這些文明富足的同時,透過拉麥的家庭和他 們的言談,傳達了當時人們生活的現況。
拉麥是一個破壞神聖婚姻制度的人,他同時娶了兩個妻。並且,他也是一位殘酷的人。從他的言談中可以 查覺到,自從該隱謀殺兄弟的事件之後,人類殺人的行徑,似乎不曾間斷。拉麥在殺害一個少年人之後,作了一首詩歌,誇耀他如何地英勇(《創》4:23),這 顯明了罪惡在社會中的蔓延(註2)。
拉麥甚至揚言,若有人向他復仇,神要寬待保護他,免遭報復。他自豪地說道,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 麥,必遭報七十七倍(《創》4:24)。事實上,神保護該隱的原意乃是避免任何私下的復仇。那是顯示神寶貴人的生命,並且讓該隱有悔改的機會,拉麥卻把這 樣的保護加以曲解,並且吹噓,若有人傷害他,他就要毫無止境地攻擊那人。
聖經這段故事說明了,事隔七代,人類的婚姻已偏離了神起初原本所設立的關係,仇恨與暴力繼續滋長,且較古時更盛,人類犯罪的情況已達到愈演愈烈的地步。從這些經文的記載,可以看到亞當夏娃的罪已逐漸地擴展開來了。
該隱的譜系記載至此,故事情節驟轉,以簡短的兩節經文,重新回到亞當夏娃那裡(《創》4:25-26)。亞當夏娃又從神那裡得到另一個後裔,塞特(派任或重新開始之意)。夏娃充滿希望地說道,神另給我立了一個兒子代替亞伯,因為該隱殺了他。
夏娃現在知道該隱不是所應許的女人的後裔,亞伯才是,由於該隱殺了亞伯,所以神將要藉著塞特,來延續女人的後裔這條譜系。塞特的出生重新燃起夏娃的希望,因 她知道根據神的信實,必會在這後裔中興起那能勝過蛇的一位拯救者。塞特譜系的出現也明顯地向所有讀者表達,神既然給人類拯救的應許,既使當時的處境可能十 分不利,至終祂必定會實現所承諾的。
接著,塞特生了以挪士(“軟弱”的意思),那時候,人才求告神的名(《創》4:26)。這節經文反映 出,人們在此之前的生活中,並不把神放在心中。該隱的後代中,人們積極發展文明,在畜牧的豢養,音樂的創作,金屬的開採,及工具的應用等技術上都有卓越的 成果,他們的成就雖然非同小可,但是他們不要神。反觀女人的後裔雖然“軟弱”,然而他們求告神的名。
“求告”(qara)包含了宣告,祈 禱,召集等意思(註3),這裡的含義指出,在那時人開始敬拜宣告神的名。該隱的後裔雖然擁有人類文明發展上的成就,但塞特的後裔才是產生救恩的譜系。人的 才幹不是神揀選人的考量;求告神,與神建立正確關係的人,才是神所喜悅的。縱然塞特的後裔是軟弱的,但不能阻止神要藉著這譜系,完成祂的救贖計劃。
在那彎曲悖謬的時代,神信實地延續了女人的後裔。雖然義人亞伯死了,神又興起塞特和他的後代,在世上延續了敬虔的譜系。但人類的罪惡也同時腐蝕著塞特的後 裔,因為在後來洪水的刑罰中,這後裔也多妥協在罪中,只剩下挪亞一家人得救。當然這也意味著,敬虔的後裔與蛇的後裔之間的衝突會持續不斷下去。
亞伯是善惡衝突之間第一個殉道者,在整個救贖歷史中,有許多這種類似的事件,那惡者處心積慮地想除掉敬虔的後裔,然而信實的神絕對不會袖手不顧,衪要在關鍵時刻,伸手搭救並解除危機。
例如,埃及的法老王,曾設計要殺害以色列所有的男嬰,藉此剷除敬虔後裔的延續,然而神奇妙地保存了摩西,拯救以色列人脫離法老的奴役;在後來北國以色列中, 有一位邪惡的王后耶洗別,殺害許多屬神的先知,當時先知以利亞以為只剩他一人孤軍奮戰,後來得知神保護存留了七千名不向假神巴力屈膝的先知。
另外南國猶大的亞他利雅王后,殺掉了所有王位的繼承人,但是神保存了約阿施,使得大衛王室的後裔得以延續下去。到了新約時代,希律王陰謀設計要殺害以色列的男嬰,神卻藉天使的安排保護了耶穌,度過那危險的年日。
追溯耶穌的家譜,顯明了祂就是那位出於塞特譜系,是神對夏娃所說的那一位女人的後裔的應驗。神要藉著這位獨特的後裔,耶穌基督,以十字架上代死的途徑,帶領人類脫離罪的咒詛。
結論
自有人類的歷史以來,邪惡的勢力持續地企圖阻止神拯救人類的計劃。該隱與亞伯的故事描繪了蛇的後裔與女人的後裔衝突的開始。這善與惡的衝突將持續不斷。新約許多經文也都藉這段故事提出發人深省的警告,並說明該隱與亞伯所走的路是相反的道路。
使徒約翰在他的書信中說道,“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約壹》3:12)。
人若行在該隱的道路上,表面看來可能相當成功而自負,就像該隱的後裔,因文明進步而自傲,然而至終他們必然遠離神,過著空虛痛苦的生活。
人生還有另一種道路,就是義人亞伯所走的路。《希伯來書》作者使用這段故事,說明亞伯因著信獻祭而稱義的見証,“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証……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來》11:4)。
該隱與亞伯之間最大的不同在於信心。亞伯清楚自己是一個罪人,因此他把信心放在神的身上,而不在自己的身上。他所獻的是更美的祭,因為這祭証明了他的信心,並且反映了他信心的對象是神(註4)。雖然他因此受害,但他的血是寶貴的,至今仍舊說話。
尤有甚者,即使神寶貴亞伯因信所流的血,它仍舊無法與耶穌基督所流的寶血比美。亞伯的血是為他自己的信心作見証,然而基督的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來》12:24)。
亞伯的血無法帶來救贖,而基督的血能潔淨世人的罪,救贖你我脫離罪的咒詛與轄制,並且得以與神和好。
前文說到整本聖經描繪了神如何在人類歷史中展開祂漸進的啟示,這啟示包括從祂的創造到人類的墮落,從透過女人後裔的救贖計劃,到耶穌基督救贖的實現,最後以新天新地的出現及萬物得贖為頂點。這救贖觀點的解經也是新約作者解釋舊約的一種原則。
《約翰壹書》的作者認定該隱與亞伯的事件顯明出,誰是屬神的(得拯救的兒女),誰是屬魔鬼的(不得拯救的人)。《希伯來書》作者則從亞伯所流的血,引導讀者思 想耶穌流的血所帶來的醫治與拯救。新約作者視這些經文的記載,是以耶穌基督為中心的救贖歷史。因此當我們解釋聖經、應用聖經時,也應遵循這種脈胳,才能看 出聖經各段落、各事件所要表達的主要信息,不致於做出錯誤的應用。
註:
1. Victor P. Hamilton, The book of Genesis: Chapters 1-17, 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Grand Rapids: Willia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1990), 238。
2. 這裡所使用的“殺”這個字,和該隱殺人所用的字相同。顯示他們兩人都是蓄意謀殺人的(見前文對這個字的解釋)。
3. 在摩西五經的用法裡,多數是指宣告的意思(參考《創》12:8;《出》34:6;《利》1:1)。
4. 很可能亞伯知道要從動物所流的血才能遮掩罪的觀念,因而獻上流血的祭。
作者為美國達拉斯神學院哲學博士,主修聖經研究。現任教於神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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