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聽到傳道人之間說:“你們的羊跑到我們的教會來了。”牧師也會接到多情的會友寄來謝卡,在署名處寫“您們的小羊敬上”。這些說法恰當嗎?
用“羊”來代表“信徒”,絕對合乎聖經真理。但是“你們的”、“我們的”,這樣的“所有格”,就值得討論了。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第十章,很清楚地交待,祂是羊的牧人,祂按著名字叫自己的羊。祂不但有圈內的羊,祂還有圈外的羊;不論是認得祂聲音的羊,還是尚未認得祂聲音的羊,祂都要將他們歸為一,作他們的牧人。
《彼得前書》5:1-2亦明白教導做主工的門徒:“……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也就是說,我們要牧養的,是“神的”群羊,不是自己的。
主耶穌升天前,三次問彼得:“你愛我嗎?”又三次對他說:你餵(牧)養我的羊。
為什麼餵養主的羊,就是愛主的表現呢?原因很簡單,因為我們在愛那不屬於我們、卻屬於主耶穌的東西。
愛那不屬於我們的,是不容易的。我們愛那屬於我們的,有什麼值得誇口?盜匪也懂得愛他自己所生的。
唯獨愛那非從我所出、非歸我所有的,才是愛的至誠表現。愛到捨己,才是十字架的精神。
可是為什麼今天在某些教會之間、傳道人之間、神學院同工之間,甚至神學生之間,都會有一種怪異卻普遍的現象——競爭?
神的工人彼此競爭,是在爭什麼呢?章伯斯(Oswald Chambers)在他的《竭誠為主》(My Utmost for His Highest)裡,語重心長地指出,今天有許多基督工人,不是在敬拜上帝,而是在敬拜他們自己的服事與工作成果。此真知灼見也。
難怪常聽說傳道人跌倒,難怪常見到信徒被絆倒。撒但怎麼會不從中得利呢?耶穌在《馬可福音》第三章中說:“若一國自相紛爭,那國就站立不住;若一家自相紛爭,那家就站立不住。”
傳道人忠於牧養,是因為他愛耶穌;傳道人愛群羊,因為那是耶穌的羊。神的僕人當做“群羊的榜樣”,而不是“牧場的主人”。只有交出所有權,我們的工作才有效果;只有交出所有權,我們才能釋放出基督的生命。
曾有門徒制服鬼,歡歡喜喜到耶穌的面前去報功,耶穌卻回答,不要因鬼服了你們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路》10:20)。事工的效果固然重要,但不要忘了,我們是為何而作。
沒有誰是誰的羊,你我都是主的小羊。
作者來自台灣,原任教職,現住加拿大多倫多,從事寫作與婚姻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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