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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名,還是化名?——從“宣教角度”看元宇宙之人格的整全和表裡一致(于厚恩 )2022.01.15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2022.01.15

于厚恩 

 

編按】本文改自作者在2021年12月17日於第十三屆網絡宣教論壇 IMF2021的發言。此次會議主題為《虛擬還是增強 -元宇宙時代教會與宣教的機遇和挑戰》,完整會議記錄見視頻: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QeLkPQuQRI&t=2222s。本次論壇其他相關信息則見:http://www.internetmissionforum.org/imf2021/

 

化名現象

福音廣播的化名文化,其實是思考基督徒在元宇宙之Avatar ——分身現象很好的參考(編註)。

身為福音廣播的廣播人,我們都會取個化名(藝名):一人擁有兩個名字,一方面是保護廣播人,一方面是讓聽眾好記。有人在取化名時,也會考量到自己對個人的期待。

在聖經中,類似的現象也有過,如耶穌給西門起名叫彼得:“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Πέτρος),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πέτρᾳ)上;陰間的權柄(門)不能勝過他”(《太》16:18),彼得的意思是“大磐石所分出來較小的部分”。

的確,教會後來就是建立在彼得對耶穌之身份的認信上: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參《太》16:16)。所以,在藝名或化名的選擇上,基督徒可以有多一些思考,讓自己在元宇宙中的名字符號,能帶出基督徒在世的自我期許和光鹽的見證。

 

連通的真實一致性

基督徒需要注意名字符號的“人設倫理”。所謂的人設是“人物設定”的簡稱,也可稱為角色設定、形象設定等。目前,不少明星偶像的負面新聞事件,就引發社會對於“人設落差”的討論。

其實人設猶如化妝:有人慣以素顏示人,有人是以淡妝呈現,有人則喜濃妝豔抹……有人甚至不惜以整容展示自己。

但做福音廣播卻相反,真名與藝名需要有連通的真實一致性。

比方說,我聲音渾厚沉穩,一開始播音時容易被聽眾誤以為是一位六七十歲的長者。於是,我會特別做一些“形象廣告”——就是今日所謂的“人設”,這些並非是為了美化自我,反而是對本相的自我揭露:我告訴聽眾,我是1971年出生的。一開始的確讓聽眾跌破眼鏡,但這是必要的。

這種連通的真實一致性,若類比到元宇宙的世界亦如此,基督徒需要在真實與虛擬,本尊與分身(Avatar)間,如同自己的兩個名字間建立連通的真實一致性。

我們看到聖經中的保羅,他對於自我的形象介紹,並未美化與虛擬化!保羅說自己給人留下的印象是: “氣貌不揚,言語粗俗的”(參《林後》10:10)。甚至保羅在自我表述時對提摩太說:“我從前是褻瀆上帝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參《提前》1:13)。

保羅也清亮透徹地說自己曾經落跑過,“我從前為基督的福音到了特羅亞,主也給我開了門。那時,因為沒有遇見兄弟提多,我心裡不安,便辭別那裡的人往馬其頓去了”。(《林後》2:12-13)

因此,在元宇宙中,讓自身名字符號所帶出的交流與信息維持其真實性,我相信這一股清流般的生命流露,基督徒定能在元宇宙的可能虛偽中,帶出影響力!

 

以創意來執行大使命

雖然在真實與虛擬、真名與化名間必須有連通的真實一致性,但這樣的一致性是否需要全然揭露?以部分角色或專業身份,來經營在元宇宙中之角色與身份,是你我可以從宣教的角度來思考的。

在宣教學上所謂的Creative Access Nations ,我們通常翻譯作“創啟地區”,一般是指對福音非常抗拒的地區,其中基督徒人口比例非常低。

所謂的Creative也意味著需要以創意的方式來執行上帝的大使命。如許多信奉伊斯蘭教或宗教不自由的地區,宣教士們會以科學家、教育家、音樂家或醫生等不同的身份,在其中從事宣教工作。

基督徒可以試著以此角度來思考在元宇宙中”分身“的擬定與設定,來做為自己進入元宇宙的身份或職別的設定參考——這並非造假,而是身份與職別的部分揭露。

以我自己為例,我有許多“斜槓”的身份:我是一位牧者,也是一間福音機構的總幹事,還是上帝學院推廣教育處的兼任新約教師,並是口語傳播領域上的教師。那我要用哪一個身份定調於元宇宙呢?

其實我們可以讓自己在元宇宙中的分身,結合定調的特定身份與職別,以更自由與靈活的角色來協助完成大使命。

 

不做謠言傳播者或轉播者

保羅說,“我們的勸勉不是出於錯誤,不是出於汙穢,也不是用詭詐。但上帝既然驗中了我們,把福音託付我們,我們就照樣講,不是要討人喜歡,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上帝喜歡。” (《帖前》2:3-4)

無論是當今的現實宇宙或是所謂的元宇宙,上述經文中的三個介係詞揭示了基督徒在媒體傳播時的三個重點。不是出於(ἐκ)錯誤、不是出於(ἐξ)汙穢 、也不是用(ἐν)詭詐。

誠然,基督徒在世上並非是謠言傳播者或轉播者:

1)信息——我們的信息內容必須不是出於(ἐκ)錯誤,在傳播時需要盡查證之責。

2)動機——我們的動機必須是愛與榮耀上帝,而非出於(ἐξ)汙穢:你我進入元宇宙,在那充滿隱蔽的試探中,動機尤其需要留意。

3)方式——我們的方式不是用(ἐν)詭詐,絕不能以結果論來忽視過程與手段的正當性。基督徒進入宇宙中的初衷,是因為那裡有許多未得救的靈魂,我們要進入其中為主得人,但手段與方式很重要,絕不能使用如欺騙或利誘等方式來行事。

但願在這充滿挑戰的世代,你我都能靠著主,同心協力地來為主贏得靈魂!

編註:Avatar目前在漢語中,因處境應用而沒有一致的翻譯,包括:頭像、角色替身、阿凡達、天神下凡、虛擬化身……等等。本文則採用一些學術領域所選擇的名詞:”化身“。

 

作者現任台灣遠東福音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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