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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雲與幼兒——新科爸爸聊靈性發展(陳世賢)2022.08.06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2022.08.06

陳世賢

養育嬰兒的驚奇之一,在於發現孩子每週都有變化。

最近,我兩個多月大的兒子,開始發出呀呀的聲音。我留意到,與過往一有需求就只能大哭相比,他現在可以用發音的方式,抒發自己的情緒,表達自己的需求。

這讓我想到盧雲的那本《愛中契合》。此書源自1966-1968年間,他在聖母大學教授靈性心理學的講義,曾吸起了耶魯大學神學院的院長Colin Williams的注意,因此邀請盧雲於1971年前往耶魯大學任教。

在《愛中契合》裡,盧雲從發展心理學的角度看待屬靈的成長。他將人出生的頭5年,分為3個階段來論述。我參考他的思想,融合自己的觀點,在此從嬰兒的發展來談談我們屬靈的成長。

階段一:外界的客觀性:我不是世界的中心(出生到1歲半)

對小嬰兒來說,世界是圍繞著他運轉、為他設置的,甚至連媽媽都是他的一部份。然而漸漸地,他意識到,並不是哭聲帶來奶水與擁抱,他的需要也不總是被自動滿足(註1)。媽媽原來是另一個個體,不是他的一部份。媽媽有時會回應他的需要,有時則不會。

小嬰兒在長大過程中慢慢發現,外部的客觀世界,有自己的運轉與規律。其他的人與物,也都有自己的主體性。他無法憑自己的感受、想法,去控制他以外的一切。這個體悟可能是令人沮喪的:原來,我不是世界的中心!

基督徒的屬靈生命,往往也是如此開始的。我們在自己生命中的破碎處遇見上帝,祂醫治我們的生命、溫暖我們冰冷的心。我們以需求者的姿態親近祂,期待祂總是滿足我們的所求。

這樣的信仰也許能讓我們得到些好處,但仍是不成熟的。一些基督徒信主多年,可能仍和小嬰兒一樣,將上帝當成自己的一部分,認為上帝存在的意義就是隨時回應自己的需求。如果向祂索求無果,就更大聲地哀求……

嬰兒式的信徒,忽視上帝是“有自己主體性的他者”——可以隨祂自己的旨意行事,如《詩篇》裡所說,耶和華為大、超乎萬神之上,因為:“耶和華在天上,在地下,在海中,在一切的深處,都隨自己的意旨而行。”(《詩》135:6)

這如同小嬰兒要在挫折與失落中,才漸漸意識到母親與世界都不是他的一部分。我們在信仰的旅途中、在許多個欲求不滿足之後,才會漸漸意識到,基督信仰並不單是為了處理我們人生的困擾而存在的。上帝可以滿足我們,但上帝又不總是滿足我們。

最終,我們才意識到,上帝有祂自己對宇宙的規劃與旨意。人不是宇宙的中心,上帝才是宇宙的中心。於是漸漸地,我們的信仰,才有可能從尋求“相關”(這位上帝與我的渴望或苦難有什麼關係),過渡到尋求“使命”(我短暫的人生,如何為主擺上)。

階段二:使用語言:從操縱到溝通(1歲半到3歲)

從1歲多開始,幼兒發出語言,從咿啞的聲音,進展到單字,再來才是句子。使用語言,給幼兒一種掌控事物的感覺——他們還不懂得將語言與語言所指的物體分開。他們會體驗到自己正在駕馭物體,多於駕馭語言。

要再過一段時間,他們才會意識到,語言的功能原來只是象徵性的,與語言所指涉的對像是不同的(註2),而且語言的目的,是用來與人溝通。

到某時期,一些孩子最常說的單字,就是“不”。這個神奇的字,彷彿賦予了他們強大的自主感——他們意識到,藉著說出“不”,他們可以在強壯的大人前展現自己的意志,反向操控大人或改變環境,達到自己想要的結果。

對這時期的孩子來說,語言的用途是操縱性的,而非為了與人溝通。

基督徒的信仰生活,也充滿著語言,舉凡崇拜中的詩歌、禱告、證道,到私人生活中的禱告與讀經,無不使用語言,因而也面對著“是否將語言用作操控用途”這個試探。

信仰的語言,本來是人對真理的深刻表白,具有自由和創意的表達。可若不留意,語言也可能淪為一種微妙的支配力量(註3)

盧雲舉每天的禱告與背經為例,我們可能認為,既然自己已經說出了禱告、背誦了經文,就完成了自己的責任。接下來,上帝就應該回應我們,成全我們的禱告。“我們似乎在說:‘上主現時該無話可說了,我已經做足了祂要我做的。現在該是祂回報的時候了。’”(註4)

於是,禱告彷彿成為我們試圖支配上帝的方式,而非與祂的生命交通。

在這種心態下,信仰的語言僅僅是一種操縱的力量,而非溝通的管道。我們美妙的禱詞,包裝著一個核心——就是大大的“不”——我們藉此拒絕上帝量給我們的生命功課,拒絕與上帝溝通。

要再經過一段屬靈生命的時間,也許是許多個禱告未蒙應允的時刻,也許是事後回顧發現上帝的旨意遠遠高過我們的,我們才會漸漸意識到,禱告包含卻遠遠不只是祈求上帝改變現實,更應該是與上帝的親密交流。

在禱告中被改變最多的,不是上帝、不是環境,而是禱告者本人。於是,我們的禱告從試圖駕馭上帝,變成與上帝溝通對話。

階段三:發展良知:將外部榜樣內化(35歲)

從3歲開始,幼兒進入良知的發展期。過去所謂的對、錯,是由 “爸爸說應該這樣”、“媽媽說不能那樣”來定義的,但到這階段,幼兒開始將外在的管教權威,內化為自己的、內在的警察:“不只是因為爸爸說不可以這樣做,我自己也不想這樣做。這樣做是錯的!”

盧雲指出,這背後的動機是“認同”:我們將自己所愛之人的價值觀和判斷,結合進自我當中(註5)。

基督徒也是如此。當我們初信主,許多價值觀仍渾渾噩噩,必須時常藉著教會的提醒,才知道正路何在。隨著信主日久,基督信仰的價值觀,不再是外加的,而是內蘊的。不僅只是上帝或教會的要求,也是我們自己的認定。

上帝只是人的需求的投射?

幼兒從父母身上學榜樣,然而,幼兒很快地就會意識到,原來爸爸、媽媽也是有限的:爸爸會犯錯,例如可能冤枉他。或者,爸爸也有搬不動大箱子的時候。在這樣沮喪的內心中,會渴求一個全能的父親形象來補足:在那位不會犯錯、最有能力的父親之處,我們可以尋求保護、得到無盡的安慰。

而這位父親,就是上帝。

這時,問題就來了:上帝,是否如同弗洛伊德所認為的,只是人類嬰孩式的生命延續,僅是人內心渴望的投射?若是如此,那麼信仰就如安慰劑一般,不但無法為人帶來拯救,反而使人的生命裹足不前、無法長大。而唯一能突破的方式,根據弗洛伊德,就是放下這虛假的信仰了。

其實,弗洛伊德是本末倒置了。上帝並非人類父子關係的投射,而是相反,地上父親努力但只能有限地仿效天上的父親。孩童需要父親,正是人類需要創造主的具體展現。

有趣的是,盧雲並不完全否定弗洛伊德的觀點;“對於許多人來說,信仰的意義並不比弗洛伊德發現的豐富。”(註6)是的,對許多基督徒而言,上帝永遠是聖誕老人,用來滿足自己過去缺乏的,補足現實中不滿的……

而實際上,若上帝只是人慾望的投射,那麼祂將挪去我們肩頭上的重擔,不會呼召我們背起十字架跟隨祂。

從這角度看,基督徒在靈性歷程上,確實需要拋下這種幻想的上帝觀。上帝不是我們的一部分。祂有著自己的主體性,隨己意行事。我們的禱告,不是操控、利用上帝達成自己的目標,而是與創造者的生命交流。

隨著我們愈來愈內化這位上帝的真理,我們的生命會被提升。我們會擁有某些價值觀,即按著本來的我們,不可能想得出的價值觀。我們也會在一些關鍵時刻,採取捨己行動,就是原先自私的自己不可能採取的行動。於是漸漸地,我們的信仰愈來愈成熟,也愈來愈真實。

作者畢業於中華福音神學院、普林斯頓神學院。目前在台灣康華禮拜堂牧會。

註:

1. 盧雲,《愛中契合》(香港:基道,1996),頁7。

2. 同上,頁9。

3. 同上,頁10。

4. 同上。

5. 同上,頁11。

6. 同上,頁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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