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民
本文原刊於《舉目》22期
第一次見到X君是在一次聚會前。由于時間還早,先到的人各自活動。我看到一個身材修長,打扮入時的女孩子正往牆上打乒乓球。看著她前後移動的腳步,左右扭擺的身軀,上下揮舞的手臂,是那樣地和諧。色彩斑斕的衣服隨著她飄來飄去,就像花葉中飛舞的一隻彩蝶,把青春的活力展現的淋漓盡致。而我天天為生活疲于奔命,哪裡還有這份閒情逸致。歡快的氣氛深深的感染了老气橫秋的我,不禁歎道:“少年不識愁滋味呀!”
後來我知道她叫X.M.,來自祖國大陸一個美麗的海濱城市。
真正使我對她刮目相看還得從那年的聖誕晚會說起。晚會上我們查經班的節目是大合唱〈除你以外〉。節目開始了,渾厚的女中音領唱。悠揚的歌聲從台上傳來,就像一條帶著鄉土氣息的小溪緩緩流入我的心田,滋潤著身 心疲憊的我。是她!X君。“唱得真不錯!”我暗暗喝彩,沒想到在科技人才濟濟的查經班裡,還有如此出類拔萃的文藝人才!在國外整天忙碌,從未聽過音樂會, 此時還真有“人間能得幾回聞“的感覺。精彩的演出,博得了全場觀眾的熱烈掌聲。
自打那以後,每次聚會我都有意無意地選擇近X君的位置,就是為了唱歌時欣賞她那與眾不同的歌喉。優美的音樂給你美的享受,使你拋棄憂愁,充滿希望。熱愛音樂的人一定也熱愛生活。
使我對她有更進一步的認識,是在一次查經班自己舉辦的春節晚會上。當時查經班分成幾個小組表演節目並且比賽,正巧我和X君在一組。節目之一是唱一首歌,我馬上選了〈除你以外〉,並建議X君領唱。X君悄悄地指了指另一個女孩子,我說:“還是由你領唱,原汁原味。”此時時間很緊,我真怕她再推三推四的。她直視著我說:“好!就這麼辦了!”乾脆利落,就差拍大腿了。活脫脫一個敢于拍板定奪的女強人形象。好爽快的性格,這個女人不尋常!演出結果,自然本組奪冠。
後來X君搬家,很少到教會來了。以後聽一位姐妹說,X君處境不好,又患有憂鬱症,生活很慘。我感到十分詫異,怎麼和我對她的看法大相徑庭呢?鑒于遵循北美的慣例──不打聽別人的隱私和中國人的習俗──“落魄莫問根由”,再見到X君時只是簡單的打個招呼而已。
沒想到最後得到的竟是X君的死信。當朋友告訴我X君自殺身亡時,我大吃一驚!怎麼也想不到這麼好的女孩子會走這條路。正當我扼腕歎息時,突然想起了耶穌所說的:“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約》13:14、15)我的心靈被耶穌的話強烈地震撼著,不由地捫心自問,當你知道X君的處境後做了些什麼?隻言片語的交流?力所能及的幫助?你什麼也沒做,哪怕做了一點點事也是 把她從死亡的路上往回拉呀!在她最需要幫助的時候,你卻忘記了神所說的。
回想以往學習聖經僅僅把它當成一門學問,我可以對一個問題討論得 津津有味,對一個論點爭辯得喋喋不休。但實際上聖經還不如以前學過的數,理,化。畢竟在今天的工作、學習中,仍然運用著一些定理,定律,公式,且對它們畢躬畢敬,不敢越雷池一步。卻沒有真正把聖經當成神的話,作為生活的準則,任意違背,毫無顧忌。
X君之死猶如當頭棒喝,此時我深深感到聖經的話是那樣“實實在在”,感人肺腑,經歷千年至今仍與我們息息相關,發人深省。明白了為什麼耶穌在回答一個女人的話時說:“是,卻還不如聽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路》11:28)
作者來自北京,多年從事警戒雷達的維修工作。現住加拿大多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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