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是”與“所會”(許萬常)2023.11.22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牧者恩言專欄2023.11.22

許萬常

 

男人一般有自視甚高的驕傲,也有懷才不遇的遺憾。

自視甚高是以本身的標準衡量自己,以自己的長處對自我下定義。然而,人的自我觀點戴著有色眼鏡,充滿主觀的色彩。人看自己根據我會做什麼而定,別人看我基於我不會做什麼;人由正面的角度看自己,別人是由負面來度量。

事實上,這是人的“亂視”。這是“我是什麼”和“我會什麼”的區別。人的“是什麼”與“會什麼”有很大的不同;“是什麼”是內在的本質,“會什麼”是外在的呈現。

“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上帝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羅》12:3)“中道”又作“清醒的判斷”(sober judgment),不合中道的看法是不清醒的思考,台語所謂的“頭殼壞去”。

中道的自我形象是按著上帝所賜的信心來看自己:我對上帝怎麼信,就對自己怎麼看;上帝就是愛,我看自己或看別人也要以愛的眼光。

對父母親而言,喜憨兒的本質是兒子,不是他們會做什麼;對外人來說,智障孩子的定義是他們不會做什麼。本質上,這是“是不是”與“會不會”的區別。

真愛的本質是你是什麼,不是你會什麼。真愛的定義是“因為你是你”,這個你是內在的你,除去任何外在附加的條件,除了你之外,沒有其他“因為”的事。

人的“所會”會隨時消失,人的“所是”永遠常存。上帝的名是“我是”,“我是”是“我愛”。我們是按著上帝的形象所造,也要以“我是”的角度去看自己,也去看別人。

我是上帝的兒女,你也是。

真知才能真愛,真愛是知己知彼,相知是極度的親密;人之相知貴在知心,相知就是相愛。

“我愛你/妳”的意思是“我真知道你/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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