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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过犹不及”的教会观(陈世贤) 2024.01.01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言与思专栏2024.01.01 

陈世贤 

迈入2024年,教会将依旧面对许多挑战……当我们鼓励人参与教会,并强调教会的重要性时,也不妨顺便自我梳理一下:教会是什么? 

关于“何谓教会”的思考,本文建议,首要要避免陷入“教义简化主义”及“社会简化主义”这两种极端。 

教义简化主义 

在传统中,《尼西亚信经》告白教会是“神圣、使徒、合一、大公”——教会是圣洁的,在使徒从耶稣领受的真理传统中,各地的基督徒彼此合一连结。人们也说“教会是上帝的殿”!或者“教会是基督的身子”!并以此强调她的庄严、来到教会者应自重并带着对上帝的敬畏。  

但是,当我们对教会的论述,千篇一律地只涉及形上、抽象、无瑕疵、静止、属灵的词汇时,我们可能忽略了教会含有“属人”的社会成分,因而落入了教义简化主义中(doctrinal reductionism)(注1),导致教会的“人性”被一堆“高大上”的神学术语掩盖。 

一开始,可能是一些信二代反应自己找不到参与教会的意义:他们从小被灌输教会的崇高,却挣扎于内在真实与外在约束之间的鸿沟。然后,一些人反应来到教会无法“说真话”,因为唯有戴上某种面具,才似乎配得上这个高洁的圣所,教会离他们的“真实日常生活”相当遥远。 

接着,人们渐渐发现这种简化的教会观有时被歪曲利用,例如“教会是神圣的”被扭曲成“教会是不可质疑的”。James Keenan在检视天主教三波性丑闻风潮后,指出神职人员对会友的性剥削正是被“神职主义”及官官相护的“阶层主义”所孕育出来的。(注2) 

面对教义简化主义的教会观,基督徒发现教会根本不“神圣、使徒、合一、大公”,当中充满了乌烟瘴气、不合真理的教导、堂会分裂和宗派间的不合一。不但教会坐落于结构性罪恶中,且神职人员超时工作并身心崩耗,而会友没有被赋能去面对这个世界……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 

社会简化主义 

我在一篇文章中指出,近代的心理社会学语言已进驻我们对教会的思考。 

当人们看向教会,首先往往不是看见“上帝的某某某”或“真理的某某某”,而是一群活生生的“人”,一群活在历史时空中、某国政体下、某个地理区位、说特定语言、保留特定历史国族记忆的人。这样的理解视角,促使人用过往所谓“世俗/非神学”的角度谈论教会。 

但是,当我们对教会的论述,只倚赖人际关系、社会科学等语言时,我们可能落入了社会简化主义(social reductionism)中,仅仅将教会视为人的群体——看不到上帝的角色有多显著,仅只把教会当成“一群人奉主名聚集”,上帝甚至不用“存在”。 

这样的结果是,教会的“神学性”被一切属人的精彩(及吵杂)所淹没。 

人们可能把教会当成社会机构,用管理学或行销学来审视她,并据此发起教会增长或人事策略,或据此批判过往男性大家长的霸权决策制度。如此,教会愈来愈像民主社会中的公司企业。(注3) 

再者,人们也可能用某种心理学审视教会,于是疗愈语言当道,教会被简化为关系实体。最终“成也关系,败也关系”——人去教会,因为那里有温暖;人离开教会,因为在那里受伤害。(注4) 

又或者,人们可能把教会当成政治实体。身为社会一员就难免政治表态,用社会学去审视教会,政治立场与社会正义议题则引领教会的审美及对未来的规划,因此教会的议程无法与民主社会中的左右派争斗画好界线。(注5) 

从人学的角度理解教会未必不好,但完全不把教会当信仰实体看,又似乎忘记了教会的本质也是神学性的,于是,检讨教会的方向因而“差之毫厘”。 

在《“为什么要去教会?”是个错误的问题文章中,Kirsten Sanders并非说基督徒不应思考作为教会的意义,而是提醒当我们问“为什么”时,往往已落入消费主义的陷阱,罔顾教会神学本质,跟随着世界那“对我有用我才考虑看看”的实用主义议程。 

寻求平衡 

如同潘霍华在《圣徒相通》中所言:“有两种误解教会的方式,第一是把它历史化,第二是把它宗教化。前者误把教会跟一般宗教团体混淆,第二错把教会当成上帝的完全统治。”(注6) 

第一种误解对应上述的社会简化主义,用社会看待宗教团体的眼光看教会。对此潘霍华提醒:“我们不想采用外部标准来评判教会。相反,只有从内部出发,基于教会自身的主张,才能完全理解教会。”(注7)而这“主张”乃是教会的神学身份:她无法完全从历史人类角度被理解,而是坐落于上帝的启示中。 

第二种误解对应教义简化主义,忘记教会与上帝的终末统治有别,对此潘霍华提醒教会是“可见的”基督的身子,以集体的形式活动于这世界上。(注8)她不脱离历史时空,如同基督兼具人性与神性。 

教会是什么? 

我们需要重新审视教会,避免落入上述两个极端。一方面,上帝的作为不排除掉人的作为;另一方面,一切世间的因果现象永远无法完全掌握教会的本质。总之,它需兼具“神圣性”以及“人性”,“理想”以及“现实”。 

对此,我不求提出详尽的教会定义,但求藉两个“比喻”,深化对教会的理解。 

  1. 教会像月亮? 

第一个比喻是“月亮”。 

神学家拉辛格(Joseph Ratzinger, 1927-2022)在1973年发表《我为何仍留在教会内?》。他充分意识到当代许多对教会的批判,然而他进一步指出,这些批判往往从政治的角度理解教会,用社会学之余却见树不见林,聚焦于次要议题(注9)。为此,他提倡从神学角度谈教会的本质。 

当时距人类首度登月没有几年。拉辛格举例说,如果我们登上皎洁的月球,只会看见一堆的沙土与石头、这片荒芜的沙漠一点都不明亮,反而黑暗与荒凉。 

教会正像月亮,她充满了人性的丑陋以及历史中的罪恶,然而,她也是光明的,因为她承载着来自另一光明天体(太阳)的洁白之光,她的核心与功劳并非由身上的石块界定,而是那位造她并赐给她光亮的基督。 

月亮(教会)同时是黑暗也是光明的,在基督的“映光”中,她成为了她本身所不是的(It is what it itself is not)。 

拉辛格据此指出人对教会的适切态度是爱教会,并且帮助她慢慢从现在的样子,变成她可以成为的样子。在看见教会的价值(不以沙土定义她)后,人不再认为教会是一个“我们得先建造她,才值得我们留下”之地,而她本身因基督的映射就有价值。(注10) 

我个人相当欣赏这个比喻,甚至以此为女儿命名。然而,若要鸡蛋里挑骨头,那就是“月亮本身毫无主动性”。歌曲唱“母亲像月亮一样,照耀我家门窗。”但其实月亮本身毫无想照亮我家窗户的意思,她只是无可避免地反映了阳光。 

所谓月光,只是晚上的阳光罢了。人可以举杯邀月,也可以见月思乡,但都仅是人的月下独白,因为月亮丝毫没有主动对我们做什么。它无论如何都可以“躺赢”,总是持续“发光”。从这比喻理解教会,是否削弱了教会的主动性,从而轻视了她所当尽的、人这里的责任?(注11) 

  1. 教会是事件”? 

第二个有益的比喻是“事件” (event)。在《教会教义学》关于教会神学的篇章中,巴特指出: 

“教会是圣灵的工作,这工作以人群活动的形式发生于人群之中。因此,并不说教会拥有自己的历史,而是如同所有人类般,她只以具体的历史这形式发生。简而言之,她只被永活的基督藉圣灵聚集,她让自己被聚集,并且聚集她自己。”(注12) 

巴特强调教会是“发生”(take place或happen)的,这并不是说教会不在历史中以可见机构的形式持续存在。而是指,当我们看向教会,要意识到上帝的神圣奥秘、每时每刻正在她的生命里不断发生著(注13),巴特为此用“事件”形容教会。(注14) 

在此有两个重点。首先,教会并非一个由人发起的聚集,而是基督藉圣灵所创造的工作。她是肉眼可见的。每当人“看见”教会,就要明白这是上帝对人的拣选、以具体的形式呈现世间。第二,基督并非用强迫或使人被动的方式聚集教会。在基督的选召中,教会“让自己被聚集”以回应基督,并且,在上帝更大的主动中她主动“聚集她自己”。 

因此,教会乃是由上帝那“不可见的奥秘拣选”所造成的“可见的”事件。这事件是神圣的奥祕,因此无法完全被历史中的因果或人类现象理解。然而这事件又是可见的,因此可以被历史、社会、文化等人学分析,仿佛任何一个宗教组织一般。 

结语:不断思考教会 

那么,我们说,我们要如何理解教会呢?  

耶稣为门徒们向父上帝祷告:“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约》17:15-16)这个“在世又不属世”道出教会的双重特性。 

这几年来,许多关于教会的内外争议,都是处于这双重特性的拉扯张力中。一般来说,神学家较强调“不属世”,而宗教社会学家或多数非神学本科者会偏向“在世”。这两者的关系当然并非互斥,而是彼此辩证以至于彼此丰富(我个人的立场偏向前者,但我期盼这篇文章能稍稍达到这个效果)。 

上帝的奥秘之工太丰富了,值得我们委身思考追求。除了关于教会本质的“教会是什么?”(What),许多人也关注不同面向的问题,我们可以问关于组成份子的“教会是谁?”(Who),关于教会该做什么或不做什么的“教会如何存在?”(How),关于教会意义的“为什么要教会?”(Why),教会真正地点“教会到底在哪?”(Where),以及重省时间观的“教会何时发生?”(When)。 

盼望这篇文章能提供我们一个看待并理解教会议题的视角(两极间的平衡),而两个参考用的比喻(月亮、事件),也能激发我们深化构思自己对教会的理解。 

注: 

1. James M. Gustafson, Treasure in Earthen Vessels: The Church as a Human Community (New York: Harper, 1961), 105-107. 

2. James F. Keenan, ‘Hierarchicalism’, Theological Studies 83, no. 1 (1 March 2022): 84–108. 

3. 这段我提及了两种不同的教会现象,现象不同,但双方可能同享类似的关于教会的理解。 

4. 这点可见于一个现象,也就是愈来愈难在教会中教导“饶恕”。参提摩太凯勒的作品:Tim Keller, Forgive: Why Should I and How Can I?。 

5. 侯活士(Stanley Hauerwas)的作品强烈反应这个批判,参他的《和平的国度》以及《异类侨居者》。 

6. Dietrich Bonhoeffer, Sanctorum Communio: A Theological Study of the Sociology of the Church. Dietrich Bonhoeffer Works. Vol. 1 (Minneapolis, MN: Fortress Press, 2009), 125. 

7. 同上,127。 

8. 这也是他整份论文的核心理念:Die Kirche ist Christus als Gemeinde existierend。参121, 139, 141, 189-190。 

9. Benedict IX and Florian Schuller, Fundamental Speeches from Five Decades (San Francisco, CA: Ignatius Press, 2012), 141. 

10. 同上,141-144。 

11. 事实上,这也正是拉辛格的教会论被某些人批判之处,参Miroslav Volf, After Our Likeness。 

12. Karl Barth, Church Dogmatics, IV/1, 650. 

13. Joseph L. Mangina, Karl Barth: Theologian of Christian Witness, Great Theologians Series (Aldershot: Ashgate, 2004), 154. 

14. 同上,页172,注脚9。 

作者毕业于中华福音神学院、普林斯顿神学院,曾任台湾康华礼拜堂传道,目前于牛津大学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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