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牧者恩言專欄2024.08.08
許萬常
主耶穌揀選了12個使徒,跟隨他3年。可以看出,這12個使徒就像是他的小孩,每一人他都愛。
然而,在通通都愛之間,是否有偏愛存在?
或許吧,從人的角度來看,12個人平均分配主的愛,很難做到不偏不倚的均等,或多或少,門徒與主之間,愛的收授總會有些差異之處。
的確,“主所愛的那門徒”只有一個人,在即將離世之前,祂只把親愛的母親托給一個門徒照顧。(參《約》19:26-27)當然地,也有這種可能性,當時,在十字架的陰影下,只有一個使徒還在場,還在愛。因為,愛是不離開。
使徒約翰之所以被偏愛是因為他愛主比別人更深。
在12個使徒當中,或有人覺得主耶穌並不愛猶大。這是錯誤的想法,主對他的愛時常都在,問題在於,猶大不再愛主;主對他的愛永不改變,但是,猶大對主的愛改變了。
因著這個緣故,主問彼得一個關鍵的問題: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約》21:15)這是主耶穌給彼得一個重申愛主的機會。
我有3個兒子,本質上,我對他們的愛絕對是平均分配,絕對沒有多寡之分;然而,在實際上,愛的往來是根據他們對我愛的表現而定。也許父子之間,愛的重度一般,但是親密度不同。
愛之所以感覺疏遠,是因著缺乏愛的表現。
有時候,我們們覺得跟主的關係疏離,主因一般是我們對主的愛出了問題;我們感到主不愛我們了,事實上是我們不愛主了。
主對人的愛永不改變,改變的是我們自己;這一生,我們若想要被主偏愛,就要愛主多一點。其實,“主所愛的那門徒”是使徒約翰的自稱。
這是一個愛主的聲明:我們也可以自稱是主所愛的那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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