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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口之呼喚(上)──試論《約翰福音》的婦女角色(吳瑩宜)

 吳瑩宜

本文原刊於《舉目》13期

       使徒約翰在《約翰福音》中,對人物的描述非常仔細豐富。他的筆下有各色各樣的人物。他們具有不同的社會地位,不同的教育水準,不同的性別,不同的種族,不同的立場,不同的需要,甚至不同的性格等。約翰透過耶穌與這些人物的互動,帶出耶穌基督愛世人的心腸,也帶出人對耶穌的拒絕或接受。

         《約翰福音》一書,普遍呈現對婦女角色正面性的看法,表明在耶穌基 督的信仰上,不會因性別而有不同的地位。在耶穌基督裡,男女是平等的。由約翰對男與女的對照描述,例如尼哥底母與撒瑪利亞的婦人,伯大尼馬利亞與賣耶穌的 猶大,抹大拉馬利亞與彼得及約翰等,可以看見約翰在信仰的屬靈生命層面,給予婦女的積極肯定。

         在女性地位顯然比男性地位低的時代中,《約翰福音》對婦女信徒的重視與肯定,對後代教會和社會具有深遠的歷史影響。

          本文將從《約翰福音》中有關婦女的經文,耶穌基督和婦女的互動,觀察約翰如何了解耶穌的心意,在當時的新信仰群体中,為婦女信徒定位。如此可以使今日的信徒,更明白耶穌基督在信仰上,對女性的肯定,以及教會各樣服事中的託付。

耶穌的母親(《約》2:1-12,《約》19:25-27)

          在迦拿水變酒的婚宴上,耶穌稱祂的母親為“婦人”。婦人代表對一個女性中性的稱呼。耶穌如此稱呼祂的母親,乃是要表明祂是神的兒子。當祂開始在地上的事工時,祂展開了一個全新的局面,啟示一個本質上全然改變的信仰,給世人一個不再被傳統與律法轄制而充滿恩典與真理的生命。

         祂不再受管于地上肉身的母親,祂以父神為父,取代了有血肉關係的母親。祂對母親說:“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祂不再按自己和母親的意思行, 乃是按那差祂來者的意思行。當耶穌將水變為酒時,祂的身份也從馬利亞的兒子轉變為神的兒子(註)。這個身份本質改變的宣告是必然的,因為耶穌已開始邁向祂 來到世上的使命。

          耶穌的母親沒有斥責耶穌,她接受耶穌在關係上與她的分離,在耶穌面前,她的身份是與其他的門徒一樣。但也因她對耶穌的信心,她吩咐僕人照耶穌所說的去行。因為耶穌行的第一個神蹟,顯出了耶穌的榮耀,門徒就信祂了。

          在即將成立的新信仰群体中,成員聯繫的關係不再是肉身家庭的關係,而是與耶穌基督聯結為一体的屬靈新家庭。

          約翰在《約翰福音》中只以“耶穌的母親”稱呼馬利亞,可見約翰強調耶穌與母親的關係。在約翰的眼中,她是耶穌的肉身母親,她每次的出現都提醒了讀者,她因與 耶穌的關係而存在。反之,耶穌每次以“婦人”稱呼自己的母親,在迦拿的婚宴上如此,在十字架上還是如此。可見耶穌強調與馬利亞肉身關係不再的心意。以神的 兒子來到世上為世人捨己,是耶穌要帶出來的信息。

          約翰藉著“耶穌的母親”與“婦人”二詞的交替運用,顯出兩者之間關係的轉變。當耶穌在十 字架上將母親交給所愛的門徒時,所愛的門徒成為一家之主,負起照顧耶穌的母親以及其他信徒的責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託付,不但確定了所愛門徒的權威,更為 祂的母親在新的屬靈家庭中,建立了重要的地位。

         自《約翰福音》中可以看到,耶穌的母親,從耶穌開始地上的事工,到最後十字架上高峰結束, 都出現在耶穌的旁邊,可見約翰對耶穌母親角色的重視。她雖因父神的旨意,必須割捨與兒子的肉身關係,卻因著順服,成為神家庭中重要的一員。因著她的信心, 她成為了一個蒙神大恩的女子,也為後代信徒留下了一個觸動心弦的榜樣。

撒瑪利亞婦人(《約》4:4-42)

         撒瑪利亞婦人,一個與社會疏離的女子,在平凡的打水工作中,因為耶穌的主動介入,生命完全改變。

         約翰描寫耶穌在由猶太往加利利的路上,“必須”經過撒瑪利亞。“必須”這詞代表了耶穌在這件事上的主動性及權威性。

          約翰在這段經文中用了三次“撒瑪利亞婦人”,可見他要讀者知道耶穌談話的對象,不但是撒瑪利亞人,而且是一個婦女。當時猶太人不與撒瑪利亞人來往(《約》 4:9),而且猶太男子在公共場合亦不與陌生女子談話。耶穌打破了種族的界線與傳統禮儀的約束,不但主動與撒瑪利亞婦人談生命以及敬拜的問題,更因撒瑪利 亞婦人對信仰的飢渴,將自己彌賽亞的身份啟示出來。

         撒瑪利亞婦人認識耶穌是基督,是新的敬拜對象,她得到了生命活水的泉源。她的興奮與滿足使她放下了水瓶,以及她屬于社會下層的自我形像,將耶穌為基督的信息傳遍了全城。

         城裡面有許多撒瑪利亞人,因她的見證也信了耶穌。在約翰筆下的撒瑪利亞婦人,恰與猶太人的官法利賽人尼哥底母成為對比。一個社會地位、教育水準,與尼哥底母 相差甚遠的撒瑪利亞婦人,竟然因為認識耶穌基督,而成為生命全然改變的蒙恩婦女。反觀身為神子民又具有崇高地位的尼哥底母,卻因為不信,仍然在深夜的黑暗 中。

          這段經文中的描述,也帶出了門徒與撒瑪利亞婦人的對照。當撒瑪利亞的婦人滿心快樂,出去傳耶穌為基督的福音時,門徒只奇怪于耶穌為何 與一個婦人談話。他們仍然被禮儀傳統所轄制。不但如此,當耶穌談到食物時,他們所想的還是身体需要的食物。他們受轄制的眼光,使他們只看到世上的需要,而 無法像得到活水泉源的撒瑪利亞婦人一樣,一聽到福音就立刻作見證,將好消息傳揚給眾人,作成主的工。

          在約翰的筆下,耶穌基督救恩的普遍 性,在撒瑪利亞婦人以及敘加城,得到了明證。耶穌基督“必須”經過撒瑪利亞,因為祂知道這位婦人是祂圈中的羊,也勇于作福音的見證者。因為她的見證,更多 撒瑪利亞人進入耶穌的羊圈中。婦女的角色不再局限于小小的家中,在神的國度中,婦女亦可成為勇敢有力的福音宣揚者。

註: Turid Karlsen Seim, “Roles of Women in the Gospel of John” (CB New Testament Series 18) p.62。

作者現在北加州海外神學院進修。本文下半部將刊登於五月號《舉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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