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林法則(曲雅各)2025.03.22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2025.03.22

曲雅各

俗語說:“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蝦米吃淤泥。”在人類社會中,有一個相應的社會政治學概念:叢林法則。它指在缺少法制的社會,人際關係和社會關係扭曲,眾人遵循弱肉強食的規則,武力成為決定命運、決定生死存亡的根本性力量。

《士師記》18章,即展現出赤裸裸的叢林法則:以色列十二支派之一的但支派,看上了以法蓮人米迦家中的神像,就以不光彩的手段搶奪過來(結果是全支派陷入拜偶像的大罪)。以色列人得地為業,本來是上帝的應許,本應該是正義之師,但支派在佔領拉億城時,卻殺人燒城等,彷彿在使用強盜手段……

這兩件事件接連發生,使人感覺到,他們好像是缺乏正義性、帶有迷信色彩的強盜。這真是非常令人遺憾。難怪聖經在18章一開始就說:“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

一個迷信的支派

《士師記》17-18章記載了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的早期情況。作為但支派,他們還沒有“得地為業”。擺在他們面前的最重要的,是取得定居的地方。

其實應許之地已經分給了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但支派拈鬮得到的土地,靠近強大的非利士人。他們不想硬碰硬,所以就想投機取巧,避開非利士人這一強敵,另找定居之地。當他們發現約拿單是米迦家的祭司時,就請他求問上帝,他們未來的道路是否通達平安。這就是心懷二意的信仰——至高的上帝,已經將迦南美地應許給了祂的百姓。作為上帝的子民,應該毫不遲疑地採取行動,奪取上帝所應許的地方。他們卻心存疑惑。

以色列人的信仰是代代相傳的。他們知道有上帝,而且這個上帝保護了他們的先祖。然而他們又感到與上帝的關係非常遙遠。他們需要上帝,也需要敬拜的生活,卻又對上帝心存疑惑。這就是他們的信仰狀況。

馬丁·路德說過,人要麼敬拜真神,要麼敬拜偶像。敬拜上帝是人的天性,就像吃飯、睡覺一樣,是人最基本的生活方式,這是上帝放在人心中的本能。然而,從始祖犯罪開始,人就漸漸遠離真神,開始了偶像崇拜。作為上帝的選民——以色列人,為什麼也拜偶像呢?這就發人深省。他們感到從上帝那裡得不到想要的,就轉向偶像,因為偶像可以任其操縱。

現今時代,許多人面臨著就業、社會和家庭的多重壓力。在壓力面前,人想尋求心靈的安慰,就跑去算卦,或找尋超自然的力量,以期幫助自己度過難關,心靈得到平安。

據研究,現代社會有3類人最迷信:

第一類是生意人,面對經營的風險,未來又沒有保障,還有對金錢的渴望,很想借助偶像的祝福發財致富。

第二類是官員,仕途不易,環境險惡,競爭激烈,簡直是高危職業。然而,風險雖高,利益巨大。因此,很想借著問卦拜神,預測未來的吉凶。也很想借助假神、神秘力量,幫助自己化險為夷。

第三類是受婚外情困擾的人,沒有出路時,就容易傾向迷信之說(註1)。

但支派的人,對上帝的觀點是錯亂的。雖說信上帝,但完全忽視上帝的話語 (註2)。上帝已經告訴但支派要在哪裡居住,他們卻在米迦的神堂駐足(參《士》18:2-3),請那位利未人祭司求問上帝。在得到在神堂工作的祭司保證之後(參《士》18:6),他們發現了一個理想的地方(參《士》18:7),自認為神會祝福他們(參《士》18:10),於是就去攻打那地(參《士》18:11-12)。

作為上帝的子民,在採取重大的行動前,首要考慮的,是行動是否符合聖經真理,是否在上帝的心意裡面?未來的事,平安不平安,人真不知道,但合不合上帝心意,這一點並不難知曉。

一群貪心的人

但人看中了拉億城,準備攻取。他們念念不忘米迦家的神堂,於是途中把米迦家的神堂奪過來,變為整個支派的神堂。他們搶神像,並不是爭著敬拜上帝,而是想利用上帝為自己謀利。但人所關心的是自己的利益,在他們眼中,只要能給自己帶來好處,偶像和上帝沒有什麼不同。這正如現今的我們,信仰如果只是為了自己得好處,以自我為中心,也一樣是把上帝當作偶像了。

對於米迦的祭司約拿單來說,他由私人家裡的祭司,變成了整個支派的祭司,顯然很光彩。也許在他的人生中,能為一個支派主持敬拜儀式,已屬令人陶醉的成就。

顯然,他服事的動機,是向上爬升,所以他立刻就拿著神像,跟但人走了。這個利未人真正服事的,是他自己。誰付他錢,誰管吃管住,他就為誰服務(參《士》17:10-12)。他說雇主想聽的話(參《士》18:6),他向著更令人羡慕的地位攀爬(參《士》18:19-20)。他的決定,完全受利益的驅使。他就此做的每一個決定,都讓他更遠離耶和華(註3)。

這就是現今許多人的信仰狀況——自己所做的,明明違背了上帝的旨意,還要放在禱告中,把自己的意思強加在上帝的身上,想得到上帝的認同及祝福……

米迦建立了神堂、雕刻了偶像、製作了以弗得,又好不容易找到一位利未祭司,正期待神的祝福……然而,米迦的一切希望,都被但支派的人打破了。正如米迦所說:“你們將我所作的神像和祭司都帶了去,我還有所剩的嗎?”(參《士》18:24)這是以偶像為神之人必然面臨的悲劇。

最近我參觀了山西大同的雲岡石窟。早自北魏開始,就有統治者和百姓,把神像雕刻在石山上。他們耗費了極大的精力,把神像雕刻在石窟裡面,不受風吹雨淋和其他侵蝕,以求保存千秋萬代。然而這怎麼可能?提摩太·凱勒說得好:“到頭來,自製的宗教會令人失望。”(註4)

以金錢、權力、偶像及人為神的,最終都會落空。只有一位神,永遠不會離棄我們,就是主耶穌基督。當我們找到祂,就找到了祝福,找到了生命。我們可以發自內心地說:“沒有了你,我還有什麼呢?”“有了你,我還需要什麼呢?噢,主啊!你是我的全部。”

我們必須明白,生命沒有別的出路,我們也不需要找別的出路。耶穌是我們所需的一切。

崇尚暴力的團夥

但族人擄掠米迦家的神像,帶走了米迦的祭司,這是無法無天的行為,行為如同強盜。而且,他們劫掠的是以色列人,是自家兄弟,行為尤為可恥。

但人還使用武力,奪取了拉億。這個地方在以色列的最北端,水源豐富,氣候宜人,就像世外桃源一樣。當地人無憂無慮、安居樂業,不知大禍臨頭。但人殺了當地人,又放火燒了城市。這種趕盡殺絕、毫不留情(參《士》18:27),更顯出他們的不義。他們害怕比他們強的非利士人,卻欺壓比他們善良的拉億人,這種欺善怕惡的行為令人不恥。聖經裡特別強調,拉億人是“安居無慮的民”,暗示但人做的是一件惡事 (註5)。

武裝搶劫中,搶劫方總覺得自己很有道理,從不覺得自己在犯罪。在一個遠離上帝的時代,武力就是真理,強權就是通行證。人最基本的是非觀顛倒。發動戰爭者理直氣壯,吃瓜群眾麻木不仁。上帝放在人心目中的最基本的是非標準被扭曲。因此才有人為侵略者、獨裁者唱讚歌,不同情和支持受害者,甚而詰難受害者。魯益師在他的著作《人之廢》一書中,稱這些人為“沒有心肝的人”(註6)。

認同強權及武力,若成為一種思潮,後果是非常嚴重的——從此以後,暴力會盛行於社會,犯罪會成為常態。強者會使用手中的各種資源,維護自身的利益;無權無勢的群眾,會選用極端手段來保護自己;而不法分子,就會作亂。整個社會陷入動盪不安。

這種情況下,遇到事情或危機時,人不是依靠正常的途徑去化解,而是喪失冷靜,走入極端。

結語

迷信、貪婪和暴力,是一個瀕臨解體的社會的3個重要的現象。在任何走向瓦解的社會中,都能看到(註7)。當社會動盪不安、經濟萎縮、各種關係緊張時,人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會不顧一切、不擇手段,甚至想以神靈的能力為自己的助力,好讓美夢成真。因此他們拜偶像,拜各種神明。

迷信、貪婪及暴力,密不可分,彼此相連,相互交織。在其共同的作用下,社會會加速走向衰亡。今日世界各國,包括某些經濟迅速崛起過的大國,都有這3種現象。造成問題的原因錯綜複雜,但最根本的,還是人不認識創造天地的主,不敬畏真神。心中無神,就目中無人,就為所欲為,這才是當今社會的問題所在。

註:

1. 張慕凱,《士師記:亂世中的拯救》,(香港:天道書樓,2000),238。

2. 提摩太·凱勒,《永不失敗的神:士師記解密》,藍慈理、姚傳信譯(臺北:校園書房,2005),208。

3. 提摩太·凱勒,209。

4.提摩太·凱勒,210。

5. 曾祥新,《天道聖經注釋:士師記》,鮑會園主編(香港:天道書樓,1998),421。

6. 提摩太·凱勒,213。

7. 張慕凱,227。

參考書目

《綜合解讀:士師記》,電子版。

作者為牧師,教牧博士,家庭教會神學院授課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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