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們太理性,是我們不夠理性(張怡昕) 2014.03.24

張怡昕

本文原刊於《舉目》網站言與思専欄2014.03.24

不是我們太理性,是我們不夠理性

你覺得自己理性嗎?

你的口頭禪是什麼呢?

一定……絕對……不可能……

真正理性的人,常說的話,可能是:我不知道。我不太清楚。這點我要查資料。這個結論只在某個條件下成立。

可能因為在查經班裡有過很多形式各異的問題,都沒切中信仰核心,所以讓我們覺得理性被濫用了。但有些困惑,恰恰是因為我們不夠理性。比如,關於《創世記》裡創造的七天。7個24小時,宇宙就造好了?難以置信。但我們仔細地讀經文,就會留意到,光是第一天就有的,光體是第四天才有的。這說明,至少頭三天,天的定義不是24小時。真正理性的人,應該注意到這一點。至於頭三天到底有多長,我們只能說,還不清楚。大爆炸理論也只能基於某些假設,給出一些估算。至於這些假設是否真的符合宇宙開始時的條件,也還不確定。

理性不僅提醒我們要審慎,它還有一個極大的用處,就是讓我們知道,什麼問題,是理性所難以回答的。

之前團契查經,讀《使徒行傳》13章,我們討論了關於人的選擇和上帝的預定的問題。這是個很熱門的話題。但說實話,嘗試用理性去調和人自己的選擇和上帝的預定,是徒勞的。為什麼這麼說呢?無論是人的選擇還是上帝的預定,都涉及到時間。時間是被創造而有的。身處時間維度之內的我們,很難理解人的選擇和上帝的預定怎麼可以同時存在。但對於超越了時間維度的上帝,情況就不同了。雖然難以理解,但我們可以接受聖經裡所說的,人自己的選擇揀選和上帝的預定並存。

接受理性難以理解的事情,是非理性的嗎?如果有足夠的事實證據,這種接受可能比不接受,更理性。其實人類到現在也不明白光為什麼可以既是粒子,又是波。光確實在光電效應的實驗中,表現出了粒子的性質。在衍射實驗中,表現出了波的性質。怎麼辦?我們只能接受光既是粒子,又是波。(對物理比較瞭解的讀者一定深有感觸。)

理性是有界限的。

理性也並非我們認知的唯一方式。我們還有感情,有心靈。我們能感受到被愛,被關心,能感到內心深處的平安與滿足。理性,感性,靈性,樣樣寶貴,缺一不可。配搭使用,效果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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